商品许可
商标除了可以用作品牌宣传打开市场之外,还能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变现,专商标许可的属几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使用许可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权人有权将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给他人有偿使用,即通常所说的授权使用。
注意:
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其区别在于:
独占使用许可——只允许对方使用(商标权人虽然拥有商标但在合同期限内也不能使用);
排他使用许可——对方和商标权人皆可使用;
普通使用许可——除了对方,商标权人还可授权给其他人使用;
除此之外,商标权人还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完全使用许可或部分使用许可,一般来说,授权的许可权限越大,得到的报酬就越高。
操作方法:
双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商标权人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即可。
交易方式:自由协商
适用情形:资金周转不开,流动资金短缺,生产力不足,不想丧失商标权等情况
商标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无论你是开公司或者开店都是需要商标的。
Ⅱ 如何办理商品流通许可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通常说的
流通许可证即是指食品流通许可证,称商品流通许可证应属于不正规的称谓。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二条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十三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第十四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Ⅲ 关于网络商品销售审批许可问题
首先商品审批登记它的种类是广泛的,并没有确切的注明到详细的商品名称!如生活类,日回化类答。“类”这是一个广义词,如果你经营的商场上面有没有标注你所希望可以卖的那个种类就是不可以的!加盟的也不行!做个最简单的比喻:你的销售许可证上注明:粮油类,那么就可出售所有跟粮油相关的东西,如:大豆,花生米 食盐等,如果你去卖化肥就是不可以的!
Ⅳ 商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把“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纳入生产许可证范围,实行行政许可。服装鞋帽类不办理生产许可证。
你可以到当地质监局咨询或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看看。
Ⅳ 许可商品,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所以你的许可合同中必须有这个约定。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商标局要求补缴,但是对于提交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话,商标局可以驳回。
所以修改一下许可合同重新提交申请吧。
Ⅵ 销售什么商品需要商品流通许可证
销售食品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在叫食品经营许可证,专业办理北京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
Ⅶ 个体工商户经营哪些商品需要审批或许可
中介服务要办经纪人证,吃的如果不是在你那生产的话要到工商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他的你给出的东西太模糊,没法给你判定!
Ⅷ 办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已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以河北为例,根据《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申请领取酒类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第十四条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省酒类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酒类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8)商品许可扩展阅读:
《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按年度进行检验。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缴销其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
在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内,酒类商品销售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