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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21-03-06 20:14:52

1. 外国人在中国需要工作证怎么办理

当然去工作的单位

办理工作证啦

如果没有工作的外国人

不可能办理出来工作证

2.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什么证件

  1. 就业证或者专家证。两者都是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者和专家证的区别有聘用外国专家资格的公司或者学校 可以申请专家证。普通公司颁发就业证。

2.居留许可。是出入境管理局颁发的,也就是签证页。通常指的签证。

3.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有什么不一样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不一样的地方:

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的功能不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指以非工作签证入国的人,为了获得工作的权利向政府部分申请得到的工作准许证,除了经过许可的工作,不能进行其他工作;工作签证:不受限制,可以在此国正常工作。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的含有的东西不同:外国人工作签证包括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工作签证包括签证种类、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等。

3、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的申请的过程不一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工作签证需要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扩展阅读: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办理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60周岁;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外籍教师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教师除外);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京承担急需紧缺工种关键技术工艺研发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外技术资格认证

3.有确定的用人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从事的工作不得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4. 外国人已经入境在华工作签证怎么办理

外国人已经入境办理工作签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学位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学士学位或以上回)
2、工作答经历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4、健康体检证明
5、电子版照片
6、外国人来华工作申请表
7、护照
8、劳动合同
9、随行家属相关资料
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外国人与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2.雇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外国人携带《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到口岸出入境,申请工作签证(Z 签证)。
5.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6.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7.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雇主申办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1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手续。

5. 外国人在中国怎么办理工作签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专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属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拟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如下:
1、开通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系统
2、网上申报外国人信息
3、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来华工作邀请确认函
5、外国人在中国驻当地使馆/深圳口岸申请工作签证(Z)
6、入境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
7、外国人到深圳口岸医院体检
8、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9、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居留许可签证

6. 如何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工作签证延期提交资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3、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备注:

1.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延期时应提交岗位变更证明。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按外国高端人才(A 类)申请延期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 90 日以上的,不90 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按以下程序办理: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3.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4.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 15 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核验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均需核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
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长期来华工作的,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

7. 如何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外国人办理工签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24-60之间

1、外籍人士来华邀请
一、1、2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邀请函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1次、2次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2、填写《签证通知表》;
3、委托单位就委托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被邀请人简历。
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三、半/一年多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须由业务部门经理、外企综合服务部签署意见;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呈报文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3、委托单位就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委托机构的简介;
5、被邀请人简历。

多次来华邀请函须呈报贸促会,由贸促会审批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
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
8、委托书;
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3、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
5、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外籍人员需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省级外国专家局
三、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申请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五)聘用协议或合同:
第三条第(一)款外国专家,需提交有关项目协议和项目批件复印件;
第三条第(二)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
第三条第(三)款外国专家,需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第三条第(四)款外国专家,需提交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第三条第(五)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聘请外国专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其他单位聘请外国专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实施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批 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但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
3.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
实施机关对申请作出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送达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实施机关在签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由本行政机关授权人在相应栏目上签字。
六、其他事项:
(一)办理职业(Z)签证。拟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凭工作许可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外国专家核发职业(Z)签证后,留存工作许可原件。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本规定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8. 外国人来中国工作如何办理工作签证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复印件;

4.拟聘用意向书(须包含详细的劳动条款内容);

5.拟聘用的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拟聘用的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2张;

9.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 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须明确聘用期限、聘用职位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5. 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7.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 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3张;

9、已为该外国人办理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须另提供董事会决议和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

11. 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8)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扩展阅读(法律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9. 外国人来华 办理工作签证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专局颁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证件,如何办理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呢?
《外权国人工作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
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
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工作签证;
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5、已办理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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