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讲义
⑴ 北京大学法学本科的教材有哪些
法学院本科生用教材:
一、法学院9字班版本法学绪论(入门课):沈宗灵《法理学》(不常用)
宪法学:许崇德《中国宪法》(不常用),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民法学(1)(总论部分、物权):马俊驹《民法原论》(主要是上册) 民法学(2)(合同法):崔建远《合同法》(修订本)
刑法学(1、2):张明楷《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教程》 婚姻与继承法学:杨大文《亲属法》、同系列的《继承法》
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中国法制史》(新编本) 知识产权法: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教程》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
商法学(1)(商法总论、公司法): 王保树《中国商事法》(同时也是商法学2) 王保树《中国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这两种)
外国刑法学: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国际法:Akehurst's Mordern Intro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二、法学院0字班版本(更新至2004年)1 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 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 2
比较法总论(高鸿钧老师) 《外国法制史》,由嵘编 《比较法总论》,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 3
刑法学(张明楷、黎宏、周光权老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黄色封皮的。 4 宪法学(王振民、程洁老师)
许崇德《宪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黄色(灰土黄色封皮)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田思源老师)
姜明安主编的两本,一本是21世纪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硕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块钱的那本。
两本教材各有特点,似乎教师更推崇后者,因为比较新,收录了很多新法规。 6 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 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7 国际公法(李兆杰老师)
无教材,主要看讲义。李兆杰老师的教材据说年内会出版。 8 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9 国际经济法(车丕照、傅廷中老师)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39.50元。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1 国际贸易与技术转让法(傅廷中老师)
王传丽的《国际贸易法》政法大学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鸿钧老师)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
另有凯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为重要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3 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04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 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⑵ 高分求司法考试参考书目
我是今年考的 虽然上的是海天的课 但我发现最好用的书是万国的那一套书 什么三大本全白费 你看到那三大本就会吐的
再就是法条 真题了 真题我感觉张能宝的那套挺好 我最开始买的万国的真题 解析太烂 张能宝那套题的解析还是比较清楚和细腻的
法条的话 就随便了 反正买最新的就行了 法总改嘛...
三大本就是司法部的参考教材 可以买一套 就当做是字典吧 那本书写的太详细 而且重点不突出 不建议看那三大本
回答完毕 哈哈
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讲解和讲义哪有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教程框架 第一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发展变化 (一)新办法有了较大突破: (二)新办法内容更加细化完善: (三)新办法的新增内容: (四)新办法内容有了部分修改: (五)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的内容: 第三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的原则 (三)、信赖保护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便民的原则 (六)竞业禁止原则 第四章 办证程序 一、申请主体和事由 二、申请方式 三、申请类型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五、办理许可证公示规定 六、对许可申请的处理 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期限与许可决定的种类 八、明确规定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第四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 一、规定了许可证使用的总原则 二、主要解决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主要突出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体制(体制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二是专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对管理对象义务的规定 六、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说明
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讲解和讲义哪有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教程框架
第一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发展变化
(一)新办法有了较大突破:
(二)新办法内容更加细化完善:
(三)新办法的新增内容:
(四)新办法内容有了部分修改:
(五)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的内容:
第三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的原则
(三)、信赖保护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便民的原则
(六)竞业禁止原则
第四章 办证程序
一、申请主体和事由
二、申请方式
三、申请类型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五、办理许可证公示规定
六、对许可申请的处理
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期限与许可决定的种类
八、明确规定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第四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
一、规定了许可证使用的总原则
二、主要解决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主要突出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体制(体制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二是专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对管理对象义务的规定
六、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说明
⑸ 司法考试有人说老老实实看够了,有人说听音频很好,到底哪种好
个人建议,听音频!看教材没有重点!掌握起来困难复杂,且容易忘记。。音频都是老师授课时况,便于记忆,且丰富有趣不枯燥。事半功倍!!但是可能不好找音频。。建议报个师资权威的培训。。天~星!司考。
⑹ 问下去哪里报名华东政法司法考试培训
你可以去网络搜一下联系方式。问清楚师资!作为过来人给你一些复习经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非常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三大本看起,因为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九八考资网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法条————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其实这样说,并不是要大家求全责备,而是想通过法条帮助理解、记忆。高阶教程中的相关法条部分,包括所有的部门法,各部门法中,对比较重要的法条都有明显标志并作一定讲解。
历年真题————真题的重要性,近几年被炒得很热。真题对考生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真题有重复率,虽然重题很少,但是能在几百道题里见到那么一两道,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总有捡到了宝贝一样的欣喜。这一高兴,考试的紧张情绪就得到了缓解,说不定会超常发挥呢。二是做真题能帮助我们摸清司考出题思路和考点。这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照亮漫漫司考复习路。所以,真题必须理解透彻,2—3遍是必须的,既可以按科目作,也可以按年份作;既可以在复习前做,也可以在复习一段时间后做。究竟如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法律出版社张能宝历年真题是最权威的。
名师讲座————前几年很多考生都参加面授辅导班,不过随着司法考试地方分校的发展,师资明显不够,很多学校就找一下二线三线老师糊弄学生,考生也都聪明了,有钱就直接去北京参加面授保过班,时间银子不充足就参加网上授课,这样师资可以有保障。老师辅导作为辅助的学习方式来讲,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音频不仅可以网上听课,可以下载到mp3或者p4或者手机都可以听,对于学习时间不固定、不愿意到教室学习或者在路上浪费时间很多的人来说,最划算。听录音学习,总有个人在你耳边和你说话,也不会觉得一个人复习太孤单。【九八考资】校课程是口碑极好的选择,价格也算是实惠,我去年报名后,充分运用了他们的课程,对我的学习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可以说事半功倍。最后一个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
以上资料均来自【九八考资】,你可以自己去查阅,预祝2013年顺利通关司考。
⑺ 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不知道怎么开始学习,没什么时间,求分享
以下是我对来您的司考的自建议:信息均来自,新华考资。这里有很多教程,对你一定很有帮助。司法考试其实不难,只不过知识量有点多,需要你用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只要坚持住每天看书复习,多背多做真题肯定没问题的!
建议你先看完整遍三大本或重点讲座,如果真的看不进,建议学习一套视频,最好是老师对着黑板讲的那种!新华考资有这样的资料。
以下是推荐验给你列的资料:
(1)三大本,这个东西对专业人士来说就是字典;但是对非法学的人来说非常有用 相当于敲门砖,能帮你了解基本的法学精神,概念和体系!建立起基本的法学知识框架,特别是对你接下来看懂讲义非常有用 看的时候你就按照三大本的顺序来看,由浅入深比较好看懂!
(2)讲义和真题这两者是同时进行的,在看完三大本后 一边看讲义一边看真题 不停地吸收消化知识点 你可以给自己制定一个两轮或者三轮复习法 慢慢把书由厚读薄
(3)法条 法条是必须要背的,特别是对于关键法条 一个字都不能差 ,法条还是买一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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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司法考试行政法的复习方法
行政法的学习方法
来源:中法网 作者:吴鹏
一、行政法分值多、体系独特
行政法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例一般为8-10%,其中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集中了绝大部分考题。尤其是行政诉讼法号称是行政法考试的“半壁江山”,占一半左右的分值。
行政法的命题有几个特点:(1)综合性。考单一法律、单一法条的题目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题目涉及几个法律的几个法条。(2)理论性。行政法和宪法、法理学的关系非常密切,必须熟悉法条背后所隐含的理论。近年来的考试加强了对行政法理论的考察,如2003年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要求用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分析一个案例。
考生普遍反映,行政法是“天下第一难考”中最难的科目,是难上加难。主要原因有两个:
(1)不熟悉法理学、宪法,对于行政法特有的逻辑规律没有把握。比如“控权法”的思想,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法,不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理解法律条文。
(2)不熟悉行政机关的体系和行政行为运作的模式,对于行政活动的实践没有“感觉”。比如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工作部门的职能等等,十分的混乱和庞杂。即使是生活中经常见到的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人们也难以准确地说出一二三来。
二、对学习行政法的建议
(一)弄清体系。
从总体上说,行政法可以分为五个部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可以称为行政法的总论,它们不是考试的重点,往往被忽略。但这恰恰是考生最大的误区。作为理论基础,必须牢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可以称为行政法的分论,属于行政救济法,是考试的重点。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共性。比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当事人、受案范围、证据、决定(判决)等方面是一致的,而国家赔偿也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同或不同的部分,比较一下更容易理解和记忆。对比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也能提高学习的效果。
(二)抓大放小
准备司法考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要在全面基础上抓重点,“全面撒网,重点捞鱼”。从历年真题中可以看出,行政法中的重点法律是《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国家赔偿法》及其解释,要重点突破。至于《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是非重点法律,一般了解即可。然而,对于重点或非重点的法律,都要进一步找出重点内容,重点掌握。我一贯反对“重点法条”的提法,它误导考生只学习必考法条,其他的可以不管,这个思想看似功利实用,实则害人不浅。
(三)务虚务实
首先要重视对理论的学习,司法考试改变了过去偏重法条测试的做法,越来越强调理论知识的考察,前三卷的客观题强调“主观化”,第四卷论述题、分析题等新题型的出现,都说明了这一点。行政法和法理学、宪法具有密切的关系,理论性非常强。其次要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要了解行政机关的结构、行政行为的方式,要思考行政案件的特殊性,提高对行政法的感性认识。演习历年真题务虚和务实相结合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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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如何区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吊销
吊销是行政处罚。 撤销是行政机关,法院为主体,针对的是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撤回指的是曾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废止,或者失去效力而针对该行政行为的。 注销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已经被吊销,撤销,撤回或者组织终止的情况,注销行政许可登记。 大概是这个样子,做选择题够用了。要想了解具体还是看看书吧。吴鹏的讲义中就有这几者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