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场所
Ⅰ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与公司住所必须一致吗
不一来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自析。
经营场所,是指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也是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所许可的主要内容。而公司住所则通常是指公司的办公场所。
Ⅱ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不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原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流通许可证3年有效期,所以2018年10月1日前,应该还会有部分使用流通许可证的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第二条
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拓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Ⅲ 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到那里办
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Ⅳ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什么要求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针对
涉及到制作和加工食品的企业要办理的。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针对
销售定型答包装食品的企业要办理的。
餐饮服务
许可证,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本地餐饮服务
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Ⅳ 哪里可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发证范围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注: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国家尚在制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 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条件、检验检疫手段、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
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
2. 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3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4.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3份);
5. 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3份);
6.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1份);
7. 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须提交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1份);
8. 已获取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应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
(五)受理单位
中小型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
(六)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现场核查 发证检验 审核审批 发证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发证。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
2.收费标准:现场审查发证费2200元/单元,公告费400元/单元。
注:上述费用均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质监局收取。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及审查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年度报告时间
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应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
(三)提交材料
1.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受理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办理程序
企业自查申报 受理 审核(书面核查和实地抽查) 签证
(六)办理时限
1.书面核查的,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2.实地抽查的,自受理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与受理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换证时间
申请换证的企业,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的材料(见上);
2.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提交三年来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情况综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监督抽查、年度自查报告等)。
(四)受理单位、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
与首次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同
Ⅵ 食品流通许可证要到什么地方办理
要到当地工商部复门办理,具体手续制是先要去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名称,取得名称后,再进行:
1、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场所,还要提供租赁合同)
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如果不是负责人亲自办理,而是别人代他办理,那么应该由负责人授权该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具体手续应该就是这样多,建议你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工商部门,或者拨打12315咨询一下也是可以。
Ⅶ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都要去什么地方办理如果是农村的话,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是什么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版申请的因申请食品权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药局办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Ⅷ 商贸公司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场地的要求
审核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进行审核,自接受工商所审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受理后至作出许可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许可证申请的,工商所或审核机关应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重点审查内容为: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
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2、申请人名称是否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致;
3、申请许可证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具体明确,与所提交的使用证明标注的地址是否一致;
经营场所应当具体核定到门牌号,核定为XX市(县XX区(乡镇)XX街(路)、村XX段XX号",并与相关证明文件载明的门牌号相一致。
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在申请人提交方位图示的情况下,将经营场所核定为"**村**组"。
4、是否提交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是否粘贴)
5、委托申请的,是否提交《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7、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8、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9、是否提交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设施及工具清单;
10、应当进行重点审查的其他内容。
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审查人员要与原件核对,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戳记,由申请人签字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