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帐许可证
(1)书面申请报告; (2)从事代理记帐业务资格申请表; 回(3)代理记答帐机构章程、协议; (4)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规章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代理记帐机构负责人的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业道德鉴定。从业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 (6)电脑操作人员的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证书; (7)代理记帐机构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说明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业务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B.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批。C.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由上海市财政局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
㈡ 谁知道办理代理记帐许可证去哪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批。
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
一、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注:所有材料请用A4纸准备并请用拉杆夹装订成册)
1、机构协议或章程一份。
2、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
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相关材料需签名、盖章。
(2)代理记帐许可证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 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最新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3] 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㈢ 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应当由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按隶属关系向当地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者应当向发证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
(二)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四)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㈣ 代理记账许可证
根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38号】第五、八、九条的规定:
(一)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主管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许可证登记表;
2、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办法以及全体股东签章等事项。
3、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管财政局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无关的其他材料。
(二)主管财政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主管财政局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主管财政局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主管财政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办公服务场所和网站上公开,供公众查阅;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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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开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5)代理记帐许可证扩展阅读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㈥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具体其他情况,请咨询当地财政局主管科室。
㈦ 开办代账公司需要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吗
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有要求,如果自己家不够的话,也许我能帮助到你,我和宿舍的姐妹都有初中级会计
㈧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对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申请条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具备申请条件后,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应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四、申请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期限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受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后,审查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六、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㈨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
是要开财务公司吧,代账机构许可证需要这些条件。
一、申请的前提条件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请的步骤
1、网上申请:登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选择代理记账机构入口
2、进入系统后选择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菜单,按实际情况录入代理记账总部机构的相关信息
3、录入完成点击上方“保存”按钮,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还需上传相关附件,点击上方,在弹出框中,先在上方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类型,然后点击中间上传附件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类型支持doc,pdf,jpg格式),如上传后发现上传文件有误,可以点击文件后面的删除按钮,如下图
4、根据附件上传选项上传相对应的文件,因为还需要上传办公室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原件、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这些文件可以上传到其他材料选项,所有附件拍照上传即可。
5、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 。提交后,信息就不允许再修改了。提交后,耐心等待当地财政局审核,如审核通过后等通知就可以去拿证了。如果审核不通过,可以点击“查看原因”按钮 ,修改信息后,再次点击提交。
6、温馨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选择代理记账机构做账报税前请查询其是否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