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经营许可证
㈠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上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备与所经营的粮食规模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经营资金规模达到3万元以上;
二是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能力达到50吨以上;
三是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拥有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设备包括定等、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检验仪器,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和保管人员。对暂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
(1)粮食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
5、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㈡ 开粮油店去办营业执照要食品许可证吗去办营业执照那里要不要看食品许可证
需要,销售食用油、精制的米面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辖范围,需要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领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中有具体列表,如下:
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二)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八)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九)对于已经设立的经营者申请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应当提交包含开户名和账号的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十)许可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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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㈢ 如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㈣ 粮食收储许可证,怎么办
《粮食收购许可证》到当地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八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㈤ 贸易公司做粮油贸易需要申请粮食销售许可证吗
粮食贸易还需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要换包装、或者加工粮食,还需要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 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㈥ 到哪里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收购许可证》到当地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粮食回流通管理条答例》
第八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㈦ 粮食流通许可怎么办理
根椐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需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资金筹措能力证明,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各一份到粮食主管部门或窗口办理申请。
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核查
颁发
㈧ 粮食经营户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粮复食经营户就是普通的个制体户,需要的证件和办理的步骤如下:
1、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店名);
2、继续在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然后还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写,工商部门会提供,负责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健康证,因为销售食品需要取得这个证件,
3、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再回去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要材料有: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以及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是租的,还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务必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把经营范围写齐全,记得把店卖的东西告诉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帮概括一下经营范围,
如果你开门营业之后,实际经营的范围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就是超越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了,会被罚款;,
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务必记得去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需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资料。
㈨ 经营粮食需要办什么证
成品粮需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有税务登记等
原粮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大量需要收购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