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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 2021-02-28 14:15:54

Ⅰ 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怎么办理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操作流程文件
5.经营设施空间图
6.设备工具清单
7.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9.房屋租赁合同
10.指定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身份证明
二、办理流程
1.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到窗口递交相关资料
3.场地审核
4.证件核发

Ⅱ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当地办理机构/部门,食药监局或者乡镇食药监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Ⅲ 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品流通证书的流程
一、应用:
1。经营者应当填写申请表,向许可证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商务部应出具预先核准名称的通知。
2。经营场所的使用:确定固定的营业地点,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房东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复印件
3、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
4。适用于食品行业的操作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5,布局适合食品企业的商业设施。
6、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验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要求作出验收决定。受理人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许可证申请,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签署受理意见。
三、 审核: 受理后,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 审核。审核人对提交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按照管辖原则指派现场核 查机关或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署核查意见。受 理人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四、批准:各区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批结果,对行政许可的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人应当审查提交批准的所有许可信息,并签署批准意见。申请人决定准予的,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批准意见栏中签名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至四项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定。准许。
五、许可证颁发:作出批准决定,发给《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给《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人出具证明时,应当对收件人的通知书和身份证进行审查,核对后签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提供的许可证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Ⅳ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二、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回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答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去食药监提起申请,食药监会把办理相应的申请表、办公场所资料、工作人员资料、法人资料等所需资料给你的,依照他们的要求做就可以了。

Ⅳ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流通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Ⅵ 如何办理商品流通许可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通常说的
流通许可证即是指食品流通许可证,称商品流通许可证应属于不正规的称谓。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二条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十三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第十四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Ⅶ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版执照复印件
2《食权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一般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提供给你办公司注册那张图。
4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5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供货公司的供货合同及供货清单
7医院办的健康证,一年有效期的那种

Ⅷ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8)流通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Ⅸ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不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原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流通许可证3年有效期,所以2018年10月1日前,应该还会有部分使用流通许可证的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第二条

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拓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Ⅹ 流通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工商部门办理。

  • 工商营业执照,现在工商营业执照都是三证合一,也就是回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跟税务答登记证了,所以不用单独申请。

  • 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商的资质,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的话还有酒类流通许可证,有的地方是不要酒类流通许可证的。

  •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身份证及经营场所的证明。

  •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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