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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丑小鸭变天鹅,没有魔法。只是努力是不够的,甚至要牺牲很多东西……
[战斗一:那个女人]
“如果有全校最丑的女人选拔赛,隔壁班的美丽一定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啊!”
“哈哈哈哈!对啊!那家伙居然还这么不知羞耻的叫美丽啊!看她那150斤的体型,还有满脸的痘子,杂草一样的头发……叫女鬼还差不多!”
“那家伙只有150斤吗?我还以为她有200斤呢!”
“是300斤吧!”
什么时候,我能够不再从班上男生的嘴巴里听到这些嘲弄……
“哟!美丽,你来了啊!今天我有点事,所以不想值日,就麻烦你啦!”
“能够被班上最漂亮的小娜拜托,美丽真是你的福气啊!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一群女生打扮的光鲜亮丽,勾搭着身边的男人,向着教室门口走去。走在最后的小娜忽然转身,顺手扔了一袋垃圾到美丽身上,垃圾袋里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撞到美丽的头上,鲜血立刻顺着额角淌下。
“哎呀,真不好意思!美丽你太庞大了,站在垃圾桶附近挡住视角,所以我一时失手,不小心砸到你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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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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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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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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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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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财阀第三部之龚季飏
恶梦!绝对是恶梦!
天知道她岑紫筝上辈子的做了什么孽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厚脸皮外加自恋自大的孔雀男!
偷了她的宝贝车子不说,将其改得面目全非,.其名曰说什么她没有品位?.
品位?拜托!.可是首屈一指的天才席服装设计师耶!
这个男人的坏她可不是领略了一次两次了
大学期间作为交换生的他已经令她头疼不堪,像一只进攻的火箭一样将她逼得无路可走
现在又来“折磨”她吗?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
这个可恶的男人竟然动用了龚氏财阀的力量买断了她所有的设计权
谎称所有的设计都是她盗用龚氏的不说
还要毁掉自己的前途名誉,甚至成为自己的顶头上司
他,不仅要折磨她的身体,还要折磨她的意志?
哼!休想!
谁怕谁啊!
她岑紫筝一向是以“野草”的顽强精力著称,就偏要跟这个恶魔总裁一决高下!
却不知,从一开始的相识,两人的心便已经落入这场精心设计的恶魔游戏之中……
《邂逅亿万大人物(全本)》文 / 古刹
四大财阀之皇甫彦爵
(首先声明,这是王子遇上“蛮”公主的爱情故事……其次,本部小说中会涉及降头术、塔罗占卜术等神秘内容,不喜者慎入!)
他是皇甫财阀的掌舵人
她是马来王室最宠爱的小公主
话说她未见面的猪头夫婿竟然是自己死对头的情人?
这简直在侮辱她的智慧和青春!倒不如将百万的债款留给他做见面礼喽!
被她整过的人不少
偏偏却遇上这个四两拨千斤的主儿
看他优雅帅气得如同贵族王子,却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莫不如干脆拐他做个情人
顺便气气整天跟自己对骂的死对头和那位猪头男。
情人嘛,谁没有?
只是,这个男人似乎被自己绝世无双的聪明脑瓜吓怕了?
不要怕嘛
爱情既然来了——就接招吧!
谁知一番较量后,他却告诉自己——我就是你的那位倒霉未婚夫……
这个小妮子还真是胆大妄为!
清纯得如水,却狡猾得如猫——
将一张百万债务的清单留给自己不说
竟然第一次见面就拉着自己大声宣布——你做我的情人吧!
每天如同橡皮糖缠着自己不放,还制定一系列的“恋爱”计划?
目的竟然只是将自己当成炫耀的工具
看她一副没心没肺、情商几乎为零的样子
就看得出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恋爱
既然这样——就让他好心来教教她吧……
谁叫她就是自己的那位未婚妻小冤家呢?
《总裁的冒牌新娘(完)》/ 吉祥夜
爷爷遗嘱:非得取这个女人为妻。
可是,新婚之夜却发现她不是完璧之身?秦氏总裁的老婆怎么可以不完整?
很好,女人嘛,伸手一抓一大把!那么蜜月就带别的女人去旅行吧......
要命的是,蜜月回来发现人去楼空?
跟他玩消失?掘地三尺也要把你挖出来,然而,然而,调查的结果却是:这个女人已经死了十余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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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憎恨世上一切飙车的行为,偏偏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酒疯子撞到,看他长得还人模狗样,好心扶他一把,却被他吃干抹净......
一场骗局,一个阴谋,谁入了谁的局,谁陷入谁的网?
剪不断,理还乱,走到最后,是否还有缘牵手?
吉祥新文,一贯的风格,一点点悬疑,但绝对不是惊悚,等你一起,再走一遍幸福之旅......
《总裁的新婚下堂妻(全本)》/ 芥末绿
他的婚礼上,大哥拐走他的准新娘,爱恋他十几年的她自愿替嫁,却在新婚当晚被告知大哥犯下的错将由她接受惩罚。他的残忍和心狠在她成为他的女人那刻暴露无疑,一纸离婚协议书将她变成一日下堂妻。他言语间的冷嘲热讽及身体上的折磨羞辱,让绝望的她终于决心离开,谁知却意外得知怀孕的消息。想瞒着他偷偷生下孩子,不想还是被他发觉,而他竟然只要孩子不要她!
※々※々※※々※々※
她爱他,他却讨厌她全家。他将遭好友背叛的痛苦全数发泄在她身上,不意自己却似乎迷上了她,情绪更是因她而失控。无法接受自己因她而改变的事实,他放任她离开,却得知她怀孕的消息。将她抓回只要她生下孩子就给她自由,不料一场意外让她停止了呼吸……七年后,一张一模一样的面孔突然出现,他欣喜若狂的迎上去,她却眼神古怪的看他两眼,然后皱眉:“我们见过面吗?”
《黑色豪门:对抗花心上司》文 / 拓拔瑞瑞
在伍氏,莲少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伍氏,莲少爷说你是错的,那你就是错的。
在伍氏,千万别惹莲少爷,否则下场只有一个字——死。
而她顾晓晨十分有自知之明,更不做麻雀变凤凰的美梦。
大学时,他是学生会长,她是被他在无数学生面前骂到痛哭的学妹。
时隔四年,她进入新公司上班,他竟然成了她的总裁上司!
《总裁的女人(完本)》
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她提出离婚。
“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她正在厨房给他做生日蛋糕,身上脸上都是可笑的面粉,他一贯轻佻的讥诮冷笑,坚定的摇头。
“若是我……有了我们的孩子呢?”她试探着望住他,仍是浅浅的微笑。
“我向来都有用安全措施,许欢颜。”他烦躁的摆摆手,将离婚协议推在她面前。
她签了字,依照他协议上所说,净身出门,所拥有的,不过是那肚中三个月的小生命。
五年后,申综昊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和许欢颜这样见面,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大腹便便的对他微笑点头后,就从他身边头也不回的走过……
《豪门游戏:邪少的贴心冷秘》文 / 红了容颜
大学里的一次冲动,让她自食恶果!
三年后,她再次归来,身边却多了个小可爱;
而老妈忽然和她相认,并让她进入莫氏集团工作,于是她成功挤掉千人,成为莫氏集团莫副总的贴身秘书。
新公司上班第一天,她却惊恐的发现:她的上司,居然就是三年前的那位!
莫氏集团莫三少,换秘书犹如换女人;
而新上任的秘书,为什么看着他时有种惊慌的感觉?
更让惊诧的是,她的孩子,居然像是他的翻版?
他可不记得什么时候将“种子”外泄了啊……
这是一个关于报复与被报复的故事。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好人,也没有真正的坏人,好与坏,也只不过是一字之遥而已。
坏人的背后,有他的善良与无奈,好人的背后,也有他的丑陋与弊端。
请相信,人性本善。
《对抗恶魔老公(全本)》文 / 樱花漫
他:帅气,霸道、狂妄、嚣张,
她:虽然平凡无奇,但却有一身傲骨,性格淡然且不失火爆。
她:为了得到他答应的那笔钱,决定跟他结婚,以为各取所需之后,便各分东西,结果,他却食言了。
他:跟她结婚只是因为,他心中那份久久无法忘怀的仇恨。
结婚的当天,他与伴娘入了洞房,而她依然平静如水,新婚的第二天,她拿着离婚协议书找他签字,并且要求拿到他曾经答应给的那笔钱,而他除了嘲笑她的笨之外,更加不肯放手。离婚?想都别想!
《厚颜总裁的契约女佣》文 / 玉馨昭仪
她只不过是把他当作了司机,又当成了坏蛋“咆哮”了一顿,他居然要出一百万雇她一年?
又是做饭,又是收拾屋子的,说是助手,实则就是一个女佣。
算了,为了一百万,忍了,不就是一年吗?
老天,这个主人也太难缠了吧!不是把她当抱枕,就是极度地限制她的自由。
可是,为什么他邪恶的形象总是出现在脑海?不行,不行,那里只有一个位置,而且已经有人了,绝不允许别人进驻……
《逃不出总裁的掌心(全本)》文 / 天琴
大街上莫名被捉,她被绑架到一个诡异的豪宅内,随后就被一个神秘的邪魅男人带入家里,成为他的私家佣人……
在宅子内,她受尽磨难,她见到了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同一张面孔下,一个嗜血残忍,对她百般虐待,一个温文如玉,对她百般呵护。看着那个温文儒雅的二少爷,她以为自己找到了救命稻草,殊不知原来……。
他恨她,绑架她,用最残忍的方式贱踏了她的自尊,强占了她的身心。
为了活着,她选择出逃,她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就算死,也不做他的出气囚奴!
她……真的能成功吗?
《通缉令:惹上首席总裁(全本)》文 / 拓拔瑞瑞
一夜QING未果,大胆的女人居然偷偷离开,甚至在床单上烙下挑衅的“战书”。
秦晋阳看着这刺目的红唇印记,眼中寒光迸现。
他发誓,搜遍整个台湾,也要将这个逃跑的女人找出来!
第二天,台湾各大报纸大幅度版块同时刊登头条通缉令。
同一时刻,童天爱拿着报纸,一张脸充血红了个彻底。
无辜地瞪大了眼睛,回想起昨天套房里偶尔的恶作剧,心里将他诅咒八百遍。
天呐!她惹到恶魔了吗!
“秦晋阳……秦氏财团总裁……”童天爱手握着报纸,杀到了秦氏企业。
秦晋阳,秦氏财团总裁,名列台湾首席。
英俊多金,霸情冷情滥情,并且风.流成性。
他的名言——女人如衣,要随时更换。
只因为那个唇印,她惹上首席总裁……
《误惹首席坏总裁》文 / 鬼面蝴蝶
父亲溥情,妹妹狠心,母亲病重竟见死不救,让母无钱手术。
为了抱负,她决定不顾一切手果,决定耍一把妹妹那个商界名流的钻石未婚夫,以泄气愤,结果找错了对象,整错了人。
那个有着深镌有若斧凿俊逸五官,帅到天在不容,人神共愤的男人竟是……星宇集团的首席总裁,黑白两道的风云人物,据说此性格阴狠,心狠手辣,天啊,这回死定了,此时不逃,更待何时,趁他没有抓到,还不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他堂堂“星宇”集团的首席总裁,从来只有他玩女人份,这次竟然给一个女人耍了,该死的,真不知道这女人是不属狗,想到全身上下的印象派画面,就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纵然是上天入地,翻江倒海,他也非把这个女人给揪出来,他敢在我身上盖章,他一定要将这耻辱千陪奉还!
《火暴总裁娇柔妻》 作者:花蕊随风飘
新婚之夜他抛下她去和他的新欢共度良宵,让她承受女人最大的屈辱;当着她面在办公室和女职员调情也不是一次两次,还故意将她从家里叫到办公室去欣赏什么叫男欢女爱!她该恨吗?为什么还一次又一次的忍受他的辱虐?只因她欠了他,所以就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偿还么……
《酷总裁的枕边冷妻》 作者:天琴
曾经,她是一个生活在温室中的小千金,四岁时她将他从楼顶推下,造就了一场悲剧。本以为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却不知世事难料,在平安度过十六年后,曾经小小卑微的他兑变成一条嗜血巨龙!从此,她的生活有了新转折,她受尽了屈辱,也受尽了万人的耻笑。那个男人,不但狠狠贱踏了她的自尊,更蹂躏着她的身心……
《酷总裁的契约情妇》 作者:顾盼琼依
她从小寄人篱下,却偏偏交上了一个超级有钱的死党!一次偶遇唐盛集团的总裁,却被要求做他的床伴!后来才发现,当年父亲亲手签名的欠条,那笔巨款的债主正是她的顶头上司,那个冷酷阴戾的男人!所谓父债女还,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于是,她不得不答应做了他的床伴……
《恶魔总裁》 作者:思雨飞飞
她: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却在偶然之间突然嫁入豪门,本该享受属于她的幸福生活,却被猜疑、嫉妒、仇恨、阴谋、报复伤害得遍体鳞伤……
他:唐氏集团冷酷总裁,因反复的梦境寻找寻初恋情人,之后逼她嫁给了自己。却在家人的威逼下、她的背叛下,疯狂报复折磨着她……
《杠上酷总裁》 作者:水月菱
因为导师的安排,她进入到他的千骏集团实习,上班第一天,却不小心见到他与她的秘书……
好不容易终于熬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本以为她与他再无接触的机会,谁知道他竟然厚颜无耻地对自己的导师说,他已习惯与她搭档,并拿出一份合约,酷酷地叫她签约……
《总裁的变脸前妻》 作者:朵朵飘香
他,袁立豪,本是轰动一时的当红歌手,却忽然之间改行当了远航集团的总裁。她,徐菲菲,本是他的妻子,却奇怪地选择跟他离丨婚。任职一年时,他收购她父亲的工厂是为了逼她出现。于是她回来了,但容颜早已全然改变,她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究竟三年半前发生了什么意外?!
《双面女侠酷总裁》 作者:冷风露
他,白手起家,年纪轻轻就凭借强力的社交手段和商业能力成为全国十大黄金单身汉之一!他冷酷淡漠,不需要朋友、不需要理解、更不需要爱。因为有爱,就意味着有弱点!可是有一天,一个古装女子突然诡异的出现在他卧房!她时而温润似水,时而泼辣如火,更是一个身怀上乘武学的江湖侠女!她已经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性趣!!
《邂逅亿万大人物》文 / 古刹
四大财阀之皇甫彦爵
(首先声明,这是王子遇上“蛮”公主的爱情故事……其次,本部小说中会涉及降头术、塔罗占卜术等神秘内容,不喜者慎入!)
他是皇甫财阀的掌舵人
她是马来王室最宠爱的小公主
话说她未见面的猪头夫婿竟然是自己死对头的情人?
这简直在侮辱她的智慧和青春!倒不如将百万的债款留给他做见面礼喽!
被她整过的人不少
偏偏却遇上这个四两拨千斤的主儿
看他优雅帅气得如同贵族王子,却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莫不如干脆拐他做个情人
顺便气气整天跟自己对骂的死对头和那位猪头男。
情人嘛,谁没有?
只是,这个男人似乎被自己绝世无双的聪明脑瓜吓怕了?
《霸道总裁》
《霸道总裁的小女佣》
《总裁的契约情妇》
《霸爱总裁》
《总裁的粉红情人》
替身妻子:女人不哭(还挺喜欢的一篇文)
失宠妻子的诱惑
落魄千金:沐沐春风(虐文喔。)
莪的霸道男友(这篇比较短一点)
花心老公的逃妻
1、【总裁魅力学分】
男主角:凌宇帆
女主角:程诗颖
情节分类:引狼入室;后知后觉
故事简介:
擎天科技总裁凌宇帆,早已习惯女人对自己疯狂的崇拜。
但区区一个送公文的小妹,只喜欢酷男秘书不喜欢他?
眼看情场浪子的封号就要被人砸了招牌——
不行!他一定要扭转她「错误」想法,让她了解他的好!
只要让她多跟他相处,她一定会改变对他的观感。
他煞费苦心安排好一切,就只差最后临门一脚……
一场意外的相遇,让程诗颖邂逅忧郁美形男;
她不惜混入他的公司当小妹,只求爱情开花结果。
眼前堂堂总裁主动送上门,要当她的追爱狗头军师,
却没想到他居然设计她,害她失恋得这么惨,
恋爱学分不及格不说,还不负责地骗走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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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裁花心哲学】
男主角:穆沇
女主角: 邵翊荷
情节分类:失而复得
故事简介:
运输业中呼风唤雨的穆沇,好死不死抽中签王,
被派去应付专找有钱人吃饭的邵家鸿门宴。
他倒想看,和叔叔到处推销自己的这女人能有多美?
然而这和他意中人气质相仿的女子,竟是传闻的捞金女?!
他决定顺着他们完美的剧本,假装成迷恋她的金主,
好好饱尝过她的甜美后——要他娶她?等下辈子吧!
美貌、才识、温柔——却让邵翊荷成为上等牺牲品!
为了回报被抚养长大的人情,她放弃追求真爱的权利,
用一场场相亲,让利益来决定她的结婚对象。
但第一眼见到他,她就芳心暗属,甚至奉献自己的一切,
即使他对她,根本不会有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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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裁偷心秘技】
男主角:袁祖烨
女主角:简舒瑀
故事分类:美食情缘,近水楼台,误会重重
故事简介:
眼中只有工作的袁祖烨,为了一张挑剔的嘴请了个新厨师,
只是,这煮饭的女人会不会管得也太多了点?!
勉强看在自己的胃份上,他乖乖听从她这管家婆的指挥,
每天提早下班休息,回家之后不看公事、专心吃饭,
甚至连纾解压力的情妇都给她气跑了。
这真是够了!要厨子再请就有,可这女人——
跟着已过世的母亲学做菜,拥有一手好厨艺的简舒瑀,
为了筹措妹妹车祸的医疗费,来到袁家当家庭厨师。
当她为这男人动心时,居然发现他是害妹妹受伤的凶手?
悲伤震惊的她,在经历长久的挣扎之后,
决定将他的重要文件出卖给敌对公司,替妹妹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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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裁魅力无敌】
回复
举报|2楼2011-04-09 08:11
小妖谜
初现锋芒
5
男主角:封缙培
女主角:温蓓蕾
情节分类:日久生情,豪门恩怨
故事简介:
历经一次婚变的封缙培,发誓不再相信女人;
整日忙于工作、脸上永远只有一号表情的他,
隐藏在铁汉外表下的,是颗拙于表达情感的心。
他从不知该如何与年幼的儿子相处,直到——
这女人闯入他和儿子之间,为这个家带来意外的阳光,
却在他付出信任之际,带走儿子,毁了他最后的希望!
喜欢小孩的温蓓蕾,是个热情可爱的小儿科护士。
在公园里遇到的孩子,孤单怯弱得让她不禁心生怜惜;
没想到他那冷得像冰的父亲居然误会她心怀不轨,
还要自己离他儿子远一点?!什么嘛——
她毫无保留的付出真心,换来的竟是他狠狠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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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裁变心有理】
男主角: 康焱丞
女主角:纪梦棠
情节分类:为爱舍身,利益交换
故事简介:
五行集团中唯一的女总裁纪梦棠,美艳动人又绯闻不断;
甚至众人传闻,另外四位总裁都是她的入幕之宾!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大胆火辣言行背后的意义——
就算他的温柔已经抚平了男友重重伤她的痛,
她还是要那个男人看着,她是自己的主宰,没人可以左右!
年纪轻轻就已神乎其技的「神医」康焱丞,
因为小时候的家庭变故,而对爱情失去信心;
那个为了重伤的男友来求医的漂亮女孩,一定也会变心!
所以他提出一个「挑战」,如果她接下他就医好她男友;
原以为她也通不过考验,没想到她竟然点头答应——
世界上真有不变的爱情吗?他倒要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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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谜最喜欢的:
【总裁偷心秘技】这一本,不管怎么样,觉得男主对女主是很包容的。也许就是因为真服了他的胃。【总裁魅力无敌】这本最“虐”,男主被前妻伤害过,对女主很不信任,还是他的儿子可爱啊!
【独宠酷妻】 ---作者:明星
男主角:东方凌
女主角:柯芷冷(颜静萱)
情节分类:青梅竹马,一往情深,别后重逢,再续前缘
故事简介:
为什么这个世界可以不公平成这样?
完美的容貌、丰厚的身家、精明的头脑、挺拔的身材……
几乎全天下所有的好处,都被东方凌一个人占尽了,
身为这种超级发光体的“同居人”,
为了避免成为女性公敌,她一向低调、低调、再低调,
可没想到就在高三最后几个月,她的装不熟策略竟然破功,
被他的第N号仰慕者“抓奸在车”,
而他更为了保护她,大剌剌的当众发表未婚妻宣言,
拜托,他什么时候跟她求过婚了?
啊,不对,重点应该是,他真的……爱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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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谜评语:9分
男主非常的喜欢女主。女主的身世很可怜,但是男主为了她承受一切,希望能够保护她。本文专属:霸道的爱,独宠的爱
❻ 找本小说
只找到这个:
杨润东
山东滕州人。198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92年又毕业于北京版大学国际政权治系。1982年应征入伍,历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新闻干事,山东滕州市广播电视局新闻记者,建设部泛华文化公司总裁。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199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小说《九宫山遗恨》(合作)、《千古儿女谁风流》、《红楼剑》(上、中、下3册,合作)、《十地神功》(上、下册)、《大侠情怨》、《铁血风流怨》、《神功无名》(上、下册)、《血雨快剑惊天下》、《金童玉女》、《天下第一剑》、《绝顶辉煌》,短篇小说《红纱巾,白纱巾》、《眼睛》、《新兵与科长》等。
所以由此看来《大侠情怨》不是像楼主所说83年出的,应该在八十年代末。
❼ 找一本小说
《拯救大唐MM》作者 霞飞双颊
绝对是啦~~下面截取LZ说的那段斗智的章节:
“这个是板桥公子写的《施氏食狮史》,巧绝天工,难如蜀道,无人能读。”方益民一看少夫人宋玉华的神色微动,似乎很是好奇,于是挑起话头道:“少夫人,刚才众人除感板桥公子之外,无人能读,少夫人如果有把握,不妨一试,让我们高兴高兴。”
“《施氏食狮史》: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拭室。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十狮尸,实在是十狮尸。试释是事。”宋玉华一字一字准确无误地缓缓颂读下来,最后一看大家惊讶不已的神色,玉脸微微一红,道:“这个虽然有点绕舌,但是并非不可能啊!怎么?妾身颂读得不对?”
“解夫人真是才女!”郑石如感叹道:“石如拜服,虽然石如多数尝试,却始终无法颂读,想不到解夫人如此轻易就颂读下来了。”
“如若少夫人能稍加速度,那就再好不过了。”方益民看了看微笑不言的徐子陵,又大胆劝道:“这些句子晦涩之极,少夫人既然能读,是否还能略加速度?”
“快试试!”解文龙也极想出一把彩,劝道:“就算不能,也绝无所谓。”
他觉得现在已经够出彩了,如果能再稍多一点,占个上风,说不定那个郑板桥还会激起好胜心,再作出什么举动也说不定。解文龙一看徐子陵也带点期待,更是有心力劝。
两个小脾更是大力鼓掌,希望这一个少夫人能击败徐子陵,为解家讨回一点小脸子。
“我试试……”宋玉华提高速度,中间稍有几处停顿,但又颂读下来了。不等众人说话。她又自己尝试一遍,这一回更是迅速,但停顿却少,等到第三次尝试,中间只停顿一处,但是速度大大地提升了。她三遍下来之后,玉脸微微有些泛红,摇头道:“这个太难了。很难提高速度……”
不过她的话还没有完,就让众人的欢呼声淹没了。
好不容易,众人的鼓掌欢呼声才停歇下来。
“板桥公子。”宋玉华却忽然问徐子陵道:“这个古怪是绕舌之词可是专门训练舌头灵活之用的?是用来训练唱歌还是训练背颂的啊?”
“是用来训练口齿伶俐发音标准的。”徐子陵淡淡一笑道:“真正的训练速度要比你那个快数倍,如果能达到那种速度。那么口齿才会灵活,才能得到真正的训练!虽然解夫人没有达到那种速度,但是总算是颂读下来了,本公子佩服。刚才许下那颗能顺利颂读的小金锞就送给解夫人吧!”
“等等……”郑淑明忽然微笑道:“板桥,姐姐也想试试,就是不知你还有没有金锞子送给我?”
“先颂再说不迟。”徐子陵大笑道:“郑姐也有心作弄小弟不?那么请试颂读吧!”
“《施氏食狮史》: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郑淑明缓缓而颂,虽然缓慢,但也字字清晰无比,个个标准无误,而且很顺。极通畅地颂读了下来。这一下,又让众人傻了眼,包括徐子陵也极之意外,他也想不到郑淑明地口齿如此的伶俐了得。
“既然郑姐也能颂读,少了得小弟就要破费一锭金锞子了。”徐子陵一开始还以为郑淑明不肯在众人面前认输,想替自己这边也争回一点彩。谁不想郑淑明微笑一摆手,道:“金锞子就罢了,姐姐只想听听你这个快嘴的家伙是如何快速地颂读的。”
郑淑明一开口,徐子陵马上明白了。
她在为自己造势,她想让自己的才干再通过宋玉华和她自己的反衬。更加扩大地渲染于众人之前。
而并不是一开始自己所想的那样,在此时,徐子陵不禁又不郑淑明她的智计和灵活地反应所折服。
除了沈落雁那一个聪明得让徐子凌也汉为观止的聪明女之外。如果说在人事策略反应等让徐子陵也感到惊异的,就是这一个郑淑明。她几乎每做一件事。都在围绕着自己的实际利益,虽然表面做着某种完全相反地事,但却能起到最佳的效果。
自古以来就有一唱一种的说法,也就是说,必须有人唱黑脸有人唱白脸,那才成一台戏。
御下之法,必须有人做恶人,但是此人不会是君主,而是君主的某个奸臣。君主,自然就是留着做好人地,奸臣惹人厌,但是君主却惹人尊敬和欢喜,皆因有奸臣的衬托。虽然现在情况并不相同,但郑淑明却有一种与徐子陵作对,却是为了更加抬高徐子陵的意思。
徐子陵心神领会,冲着郑淑明微微一笑,以极速,像闪电般颂读一次,听得众人如梦似幻,几乎听之不及,但偏偏又字字入耳,清晰无比,言明意晓。
这一下,就连宋玉华也闻之失色。
她万万想不到,这一个如此晦涩难读意思混乱的句子,竟然可以读到快速到那种程度。
不要说如此复杂难读的句子,就是最顺溜畅快的句子,也绝难快读到般速度。宋玉华一下子让徐子陵的极速读法给镇住了,她一开始还有些自得,觉得自己能读,没有很特别。但是,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句子竟是极速来读的。
至于郑石如和解文龙他们,已经神经麻木了,就算徐子陵说他嘴里令美铁核桃还能读,那他们也不会感到奇怪。
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郑淑明那明眸之内,又在偷偷地笑,狡黠之光连闪。
“穿回靴子吧!”郑淑明过来带点疼爱地帮徐子陵穿回靴子,又拍拍小手,道:“一画画就如颠如狂,别吓着人家解夫人了,幸好姐姐这回刚好伴她回来,否则定是以为哪里来了一个小疯子呢。”
“不。不。”宋玉华一听,连忙替徐子陵分辩道:“板桥公子画神合一,忘乎其形,妾身岂会大惊小怪!”
“久闻梅兰竹菊乃四君子。”解文龙最想地东西,就是如何让徐子陵留下更多的墨宝,一看徐子陵的颇是高兴,命人上酒,劝敬上一杯酒。笑道:“板桥公子必不忍看此菊独孤伶仃,何不再挥笔而画,让好事成双而君子有友?”
说到人事外交谈吐,解文龙这一个独尊堡的少堡主自然也颇有一门好口才。言语极是合宜得体。
“好事成双?君子有友?”郑石如差点没有让解文龙噎着,不过他有心看徐子陵之技,又是客人,倒也不太驳解文龙的面子。哈哈大笑道:“石如也好想看看板桥兄的君子之友呢!哈哈哈……”解文龙深怕这一个河南狂士因为受到冷落而有心搞乱,连忙拉他拼酒,示意方益民和宋玉华说两句好话,让徐子陵接着画。
方益民一看少夫人她才是深合徐子陵脾性的人,于是机灵地给徐子陵倒酒,只让宋玉华开口。
宋玉华带点不舍地看那醉菊的图画上移开目光,向徐子陵微微万福道:“既然君子有成人之美,板桥公子何不一偿大家之心愿?”
“请试颂陶潜地菊花诗。”徐子陵开出条件道。
“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宋玉华一听这个还是容易的,使颂一道陶渊明地《和郭主簿》。
“再来。”徐子陵淡淡地道。
“若有‘菊’字便行,那妾身才敢献丑。”宋玉华微微一笑,温和地道。
“试言之。”徐子陵装成很有学问可以考人的样子,不过倒是唬住了厅内众人。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可否?”宋玉华一看徐子陵还是摇头,于是又道:“靖节先生还有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可否?”
“还真难你不得?”徐子陵奇道:“那么咏竹之诗可有?”
“妾身虽无,但知一人可有。”宋玉华微微一笑。温和委婉地道:“有来不往非礼也。板桥公子既考妾身数首,便该当自颂数首以报,只是板桥公子卓才。不可与小妇人同一日而言,自作数首如何?唔。便是以竹为题,最多妾身持笔予板桥公子为记?”
“你的胆子倒不小。”徐子陵大笑道。
解文龙一听,见两人对话,似乎又有新诗出世,生怕郑石如过去搞乱,拉郑石如连连干杯,又命俏婢给郑石如满酒,只让郑淑明宋玉华方益民在除子陵身边作陪。徐子陵在厅里负着手,走来走去,郑淑明笑吟吟地递去一杯酒。
徐子陵接过便干,然后赋颂道:“举世爱栽花,生平只栽竹,霜雪满庭除,洒然照新绿。幽篁一夜雪,疏影失青绿,莫被风吹散,玲珑碎空玉。”
郑石如一听,便想上前去凑个热闹,谁不料解文龙却在耳边轻道:“坐观妙句岂不更好?”
于是两人又一边赏诗,一边痛饮。
两小捭在两人身旁,添酒之余,又帮两个揉肩松腰,乖巧之极,让两人受用不尽。而这边宋玉华则喜孜孜地用娴秀之字写下,一边轻轻吟咏,明眸之中异彩连连。郑淑明一看徐子陵负着手走过来,又自方益民地捧盘里取来一杯酒递去。
徐子陵又干一杯,又颂道:“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
众人一听,此时连击掌大赞也不敢了,因为他们看见徐子陵在厅里走来走去,生怕打扰了他的思潮,暗暗交头接耳,然后相敬静干杯中之酒表示欣喜。
❽ 女主是皇后贵妃男主是皇上的极宠文超宠没误会的小说
《宠妃》【沾衣·完结】
简介:
后世对大魏建安帝推崇备至,盛赞其在位期间,乃大魏盛世之序幕。有趣的是,在所有歌功颂德的文献记录中,都非常一致地提到,建安帝一生唯一之污点:帝独宠皇贵妃甚!
周彤很烦躁。莫名穿到个架空,气都没喘匀,就摊上一堆破事儿。
什么?前身是炮灰龙套?连女配都算不上?
周彤怒!改,一定得改!!这剧情必须华丽逆袭,才配得上姐如此风骚的气质!
这是一个悲催穿越女,抢占本土重生女身体,更甜蜜蜜成为大魏宠妃的故事。
说明:
这是一篇宠文
——本书非小白文,女主不全能,没能力抗衡整个男权社会。类似在皇帝眼皮底下卖军火这种逆天金手指,作者表示无能。本文集中宅斗宫斗,喜欢女主称霸天下的亲绕道。
【男主前部分是皇六子,然后升太子,再然后是皇帝。女主则由皇子侍妾升为皇子侧妃,再升为太子良娣,最后是皇贵妃(她要求的不当皇后),死后封为皇后,和男主合葬。】
《宠妃》【月非娆·完结】
简介:
陈如身为穿越女,
一直没觉得自己有女主光环。
进宫之前,她的梦想是吃饱喝足不被卖掉。
进宫之后,她的梦想是平安出宫开点心铺。
直到成为宠冠后宫的皇贵妃娘娘,
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最大的金手指是能生!
PS:1、女主穿越无玛丽苏光环。
2、女主受宠绝非能生,能生是她自己脑补的。
3、前期较平淡。
4、此文非正史。
5、独宠文。
《宠妃之道》【碧云天·完结】
简介:谁有顾湘可怜,被亲娘卖了给人当妾……
囧,不过这日子好像还不错,夫君疼爱,正牌大夫人仁厚善良,貌似一切都变得欣欣向荣,可是谁TM告诉她,为什么她公公淮安王会造反,为什么儿子都死光了就剩下她夫君。
Orz,所以她以后是太子宠妃的节奏嘛?
PS:这文其实就是一对一的文,我们男主很纯情的,-_-|||,至于汪氏自有她的人生。
《进击的宠妃》【盛世清歌·完结】
简介:大秦的后宫,势力三分。世家、太后、皇上,互不相让。
前世的沈妩作为盛宠的昭仪,却恭顺良德,枉做好人。
临死之前,她方知隐忍和贤德,并不一定能活得长久。
这一世,她要宠冠后宫、一枝独秀!
一句话文案:凶残狂霸拽的宠妃逆袭之路。
《挥散帝王的桃花》【朱女·完结】
【文案】:
穿越少女初逢穿越还茫然无措的时候,系统已经迅速帮她适应起这个朝代——
叮!任务要求——“挥散帝王的桃花”:
身为一个宇内无双的帝王,自然会有超级王霸之气盈满周身,好比内裤反穿的超级人形春 药,由此引来数之不尽的桃花运,从而温香软玉,好不快哉![一行白鹭冲天状]。宿主你的任务就是将帝王身边的所有桃花都成功挥散掉[蜗牛慢跑状]。
辛九:……
……
……啥?
【本文记载了桃花运皇帝和反桃花妹纸的终极PK史】
【本文双洁】
ps:这是一个把皇帝培养成忠犬的故事。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辛九、楚奕 ┃ 配角: ┃ 其它:
《庶女宠妃》【一个小瓶盖·完结】
【文案】:
封成羽:以成为“千古明君”为人生目标,符合一个好皇帝的所有特质,然而却皇位不稳被外戚们虎视眈眈,其归根究底无非就是:“他没儿子”
李圆:无才、无貌、无家世的小小庶女,之所能笑傲群芳、独宠六宫,靠的无非就是她:“能生”。
《空间之宫婢有喜》【简雁北·完结】
简介:
穿越到末等小宫女身上,自带穿越必备品[随身小世界],她只想混好,活好!
小日子过得滋润惬意时,宫婢混成了宠妃,日子没法过了。
后宫女人品种多,类型全,外加两枚不对路的太后,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奴婢翻身成主子,算是混好了,只是这个活好,还得谋划谋划……
《女配后宫升级记》【九月微蓝·完结】
简介:
柳微容很悲催的穿越了……
穿成了一本她刚看完的宫斗小说里着墨不多的炮灰女配,那个在选秀前被嫡母下药让下人毁了清白悲愤上吊而亡的炮灰女配……
太悲剧了有木有?
幸好老天给力——给她配了一个随身空间
为了改变命运,脱离嫡母的摆布,唯一的办法就是入宫做皇帝的女人!!
所谓的原著宫斗小说是作者杜撰!!!为给女主大开金手指!
❾ 曾经在萌芽杂志上看到一篇小说(2003年左右出版的),名字好像叫《毁》,谁有全文。
她
1)我的中学对面是一座著名的教堂。青青的灰,苍苍的白。暮色里总有各种人抬起头看它。它的锋利的尖顶啊,穿透了尘世。尖尖的顶子和黄昏时氤氲的雾霭相纠缠,泛出墨红的光朵。是那枚锐利的针刺透了探身俯看的天使的皮肤,天使在流血。那个时候我就明白,这是一个昼日的终结曲。夜的到来,肮脏的故事一字排开,同时异地地上演。天使是哀伤的看客,他在每个黄昏里流血。当天彻底黑透后,每个罪恶的人身上沾染的尘垢就会纷纷落下来,凝结淤积成黑色的痂,那是人的影子。
我一直喜欢这个臆想中的故事,天使是个悲情无奈的救赎者,他俯下高贵的身子,俯向每一个凡人。
可怜的人,荣幸的人啊,被猝然的巨大的爱轰炸。他们一起毁。天使在我的心中以一个我爱着的男孩的形象存在。天使应当和他有相仿的模样。冷白面色,长长睫毛。这是全部。这样一个他突兀地来到我的面前,我也可以做到不盘问他失去的翅膀的下落。倘若他不会微笑,我也甘愿在他的忧伤里居住。是的,那个男孩,我爱着。将他嵌进骨头里,甚至为每一个疼出的纹裂而骄傲。
围墙,蔷薇花的围墙。圈起寂寞的教堂。蔷薇永远开不出使人惊异的花朵,可是她们粉色白色花瓣像天使残碎的翅羽。轻得无法承接一枚露珠。蔷薇花粉在韧猛的风里无可皈依。她们落下。她们落在一个长久伫立的男孩的睫毛上。他打了一个喷嚏。她们喜欢这个男孩,他纯澈如天使。
2)男孩被我叫做“毁”。
“毁”是一个像拼图一样曲折好看的字。“毁”是一个在巫女掌心指尖闪光的字符。
我对男孩说,你的出现,于我就是一场毁。我的生活已像残失的拼图一般无法完复。然而他又是俯身向我这个大灾难的天使,我亦在毁他。
“毁”就像我的一个伤口,那样贴近我,了解我的疼痛。伤口上面涌动的,是血液,还是熠熠生辉的激情?
他像一株在水中不由自主哽咽的水草。那样的阴柔。
他在落日下画各个角度的教堂。他总是从画架后面探出苍白的脸,用敬畏的目光注视着教堂,为他爱的我祈福。他动起来时,胸前圣重的十字架会跟随摆动,像忠实的古旧摆钟节奏诉说一种信仰。
男孩的脚步很轻,睫毛上的花粉们温柔地睡。
毁,我爱你,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啊。
3)我讲过的,毁是我的一个伤口,他不可见人。
或者说他可以见人,可是有着这样一个伤口的我无法见人。
毁是一个爱男孩的男孩。他爱他的同性,高大的男生,长腿的奔跑,短碎的头发,汗味道的笑。
他是严重的精神抑郁症患者。时常会幻听。每天吃药。他会软弱地哭泣,他在夜晚感到寒冷。他是一个病态的画家,他曾是同性恋者。我们不认识。我们遥远。而且毫无要认识的征兆。他在一所大学学艺术。很多黄昏在我的中学对面画教堂。我们常常见到,彼此认识但未曾讲话。
我有过很多男友。我们爱,然后分开。爱时的潮湿在爱后的晴天里蒸发掉。没有痛痕。
我认识毁之前刚和我高大的男友分手。他讲了一句话,就坚定了我和他分开的决心。他说,爱情像吃饭,谁都不能光吃不干。
我的十八岁的爱情啊,被他粗俗地抛进这样一个像阴沟一般污浊的比喻里,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我的纯白爱情,在他的手里变污。我做梦都在洗我的爱情,我一边洗一边哭,我的污浊的爱情横亘在我的梦境里,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我承认我一直生活得很高贵。我在空中建筑我玫瑰雕花的城堡。生活悬空。我需要一个王子,他的掌心会开出我心爱的细节,那些浪漫的花朵。他喜欢蜡烛胜于灯,他喜欢绘画胜于篮球。他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他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他喜欢悲剧胜于喜剧。他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不对,他应该根本不喜欢王朔。
我的男友终于懂得送我蜡烛,玻璃鱼的碟子。可是我坚持我们分开。也许仅仅因为那个比喻。
4)三月,三月。毁给我一封信。靛蓝的天空图案,干净的信笺。只有一句话:
让我们相爱,否则死。我抬起头,像,像被捕捉的兽。这样不留余地的话,锋利可是充满诱惑。我的皮肤如干燥的沙土一般向两边让开。伤口出现。血新鲜。
我从三楼的窗口望出去,学校外面的街道上,毁穿行而过。衣服很黑脸很白,身后画板斑斓。脚步细碎而轻,手指微微地抖。他像深海中一尾身体柔软光滑的鱼,在我陡然漾起的泪水里游走,新生的气泡从他的身体里穿出。穿进我的伤口。然后破碎。
漾出的,满满的,是一种叫做温情的东西。我觉察到开始,开始,隆重的爱。我注定和这个水草般的男孩相纠结。
我生活在云端,不切实际的梦境中。可是认识毁以后我才发现他所居住的梦境云层比我的更高。他从高处伸出颤巍巍的手,伸向我,在低处迷惘的我。并不是有力的,粗壮的手。甚至手指像女子一样纤长。可是我无法抗拒。
5)这座北方城市的春天风大得要命。下昏黄的颗粒状的雪,刮到东,又吹到西,却从不融化。所以我仇恨这里的春天。可是我见过毁在春天画过的一幅画。春天帮助毁完成了那幅画,从此我爱上了春天。画上是这座教堂,在大风沙的黄昏。还有一个女孩的半张笑脸。未干的油性颜料,吸附了许多原本像蝶儿一样自由的尘埃。它们还算规矩地排列在了画面上,青灰围墙的教堂上面。变成了教堂用岁月堆叠雕砌起来的肌肤。它们之中的几颗爬上了画中那个女孩的脸颊,成了淘气的小雀斑。小雀斑的女孩眼底一片明媚的粉红色。她一直一直地笑。她从未笑过这么多,她从未笑过这么久,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像失去弹性的橡皮筋,以一种无法更迭的姿势。还有一颗尘埃有着传奇的色彩。它落在女孩的右脸颊上,眼睛下面。位置刚刚好。它是一颗偏大的尘埃,看上去温暖而诡异的猩红色。恰好演绎了她的泪痣。
女孩是我。像一朵浅褐色小花的泪痣千真万确地绽放在我的右脸颊。我爱着对面这个作画的男孩。我对爱情的全部向往不过是我的每一颗眼泪都可以划过我的泪痣,落在我爱的毁的掌心里。这将是那些小碎珍珠的最好归宿。
我相信泪水可以渗入毁的掌心纹路里。它或者可以改写毁的命运。改写他病态的、紊乱的命运,让我,爱他的我,贯穿脉承他的生命。
在我们彼此毁坏彼此爱与折磨后,画仍旧不朽,失控的笑容从画面上散射出来,像阿拉丁的神灯照得我的窄小的房间熠熠生辉。可是这是一盏力量多么有限的神灯啊,至多它改写了我的梦,梦里毁以天使的妆容,以新生的翅膀奋力飞翔。醒来的时候我的泪漂洗着枕头。没有毁的手,没有他的手的承接。所以什么都不可能再改写。
6)事实上我对毁的一切一无所知。我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毁的故事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曾自杀过。喜欢过男孩。有不轻的幻听症。没有固定的居所。有时很穷有时富有。信奉基督。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爱我不渝。
我相信所有毁讲的话。那些我听来悚然的故事被我界定为他的前世,与我无关的惊涛骇浪,至多使我更安然地希冀毁以后的生命风平浪静。
毁在我学校外面的街道上穿行,在教堂高耸的围墙下穿行。时光永远是这样的一刻,无论他多么不堪,可是我还是认定他是救赎我的天使,纵然残缺了翅膀,纵然失去了所有法力,甚至连自己的幸福都无法争取,他仍旧是他,以水草的洁绿拯救了我污水一样的爱情。
7)毁一直最喜欢的童话是《睡美人》。他当然并不曾把自己想象成魁梧的王子,但他还是很喜欢公主在围墙高高的花朵城堡中安详地睡着,然后王子来到。公主在梦里闻到王子身上微微的花粉芳香(毁说王子要爬过长满蔷薇藤蔓的高墙,所以身上一定有花粉香),就甜甜地笑了,双颊是绯红的。王子走近时,两颗心都跳得很快。然后他走近她。他犹豫着,她在梦里焦急着。终于他吻了她。他吻了她。花粉从他的脸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公主瓷白的肌肤上,痒痒的。她在梦里咯咯地笑。然后穿过梦,醒来。
毁总是把童话讲得细腻动人。他曾经讲过许多童话给我听。我也会像那位公主一样咯咯地笑。可是他讲《睡美人》时很不同。因为他讲完便吻了我。
他吻了我。花粉从他的脸颊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可是我没有笑。我哭了。眼泪带走了花粉,是醇香的。我宁可我是在一个梦里,或者可以穿进一个梦,不醒。我在那个黑色夜晚,在那张白色脸孔前无助地哭了。他无比不安。他迅速和我分离开,可是他胸前的十字架钩住了我的衣服。藕断丝连,藕断丝连啊,我们注定这样。
他把十字架从颈上摘下,为我戴上。他说,你看,上帝替我锁住了你。
十字架的绳子很长。“十”字很沉。它沿着我胸前的皮肤迅速划过。光滑,冷澈。它繁衍了一条小溪。在我干涸的心口。欢快地奔流。
毁牵着我的手,穿过一片灌木丛,来到教堂的背面。闪闪发光的花翅膀的小蝴蝶惊起。我发现毁没有影子。真的。他的身后是一片皎洁的月光。因为他没有人的丑恶的灰垢。他干净得不会结痂。
8)毁把他为我画的画送去一个不怎么正规的画展。一些像他一样的地下画家,和狭小的展出场地。同一个夜晚,讲《睡美人》、亲吻、赠予十字架的神奇夜晚,我们约定明天一起去看画展。他们集中了所有的钱,印了些入场的票子。很漂亮,比我收集的迪士尼的门票还好看。
他在学校门口等了我一个下午。因为我们从未交换过任何通讯方式,还有地址。我们的每一次相见都是一次心有灵犀的邂逅。他把入场券给我。他说明天在这里等我。他要走了。这是一个无缘无故使分别变得艰难起来的夜晚。是什么,使爱变成绵软的藕丝,浅浅的色泽,柔柔的香气,摇曳成丝丝怅然。毁啊,我爱上了你,你是病着的,可是我来不及等你康复了,来不及,我已经爱上了,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啊。
我们在路灯下道别,我强调路灯是因为我在灯下寻找他的影子。他干净得没有影子。
他问我借十块钱坐计程车,他身无分文。我递钱的时候前所未有地紧张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有计划的约会。我怕我们明天错过。真的,彼此一无所知的人,从此失去下落。
我掏出一枝笔,在钱的反面写上我的电话。他格外开心。他说,是吗,你肯留电话给我?他上了计程车。我们仍在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得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他才关上车门。走远。
我们还是断掉了所有联系。第二天他没出现。我在教堂面前等等等。等等等,黄昏时我抬头凝望天空中被教堂尖顶戳破的洞孔,我看到逃逸出来的血色。我怀疑我那没有影子却病着的天使身份的爱人已经从这里离开。
我对他一无所知。甚至名字。我去过大学艺术系。我细致地描绘他的样子。认识的人说他在半年前因自杀退学。从此杳无音信。
我只好赶赴画展现场。那是那个萧条画展的最后一天。不得志的画家早已拿着微薄的所得各自散去。剩下几幅代卖的画。我找到了那幅毁为我画的画。我想要它。可是没有人可以鉴定画里模糊的半张脸是我。没有人愿意相信我和毁从三月延续到九月的没有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维系下来的爱情。
我决定买下那幅画。它便宜得使我心痛。
我搬回了画。我常常在教堂围墙外观看。花朵或者天空。黄昏的时候在残碎的绯色云朵里想象那个出口。或者毁早已经由它,离开。
我的电话常常接起来沙沙地响,却没有人讲话。奇怪的是我总觉得沙沙的声响传播着一种香味。蔷薇花粉的香气。它维持我健康地活下去。
这是“她”部分
男“他”部分
我在那个奇妙夜晚和我爱的女孩道别。那是一场我们宁可选择延续延续再延续的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个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我才关上车门。走远。
她给了我一张钱。上面有她的电话。这是第一次,我们有了联系的方式。这对我很重要。我是个病人。我不敢要求什么,甚至一个电话号码。我吻她时她哭了,我在那一刻信心被粉碎。我的怪模怪样的病们瞬时全跳出来,幻听,妄想。可是现在她给了我电话,她邀
请我进入她的生活。她的确爱我了。我欣喜若狂。我爱这个号码这张钱。
我忽然,忽然舍不得花掉这张钱。记载了她爱上我的一张珍贵的钱。车子已经开出很远很远了。我才忽然喊停车。我说我没有钱。我下车。司机好像喝了酒。脾气坏极了。他定定看着我手中的钱。他说你是有钱不付啊。我赶忙装起钱,说没有没有。他气急了,开始下车殴打我。我知道我完全可以记下号码,交出钱。可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想勇敢一点。我一直怯懦。我甚至喜欢过男孩。我强烈要求保护。
可是现在很不同。我爱一个女孩,发疯地爱啊。我在她递过电话号码时就决定保护她。所以我不能再怯懦。我决定拼死留下这张钱。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打架。我知道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我从不会打架。我的还击是那么无力。可是我仍坚持这是一场双方的打架而并非挨打。我们越打越凶。钱死死攥在我的手中。我是一个男孩,男子汉,我要开始学习保护我的爱人。这是我的第一课。
我发现了他晃出的凶器。他也许只是想吓住我,他晃得不怎么稳。刀子是我用过的啊,我曾用相同的武器自杀,所以我不怕。可是真可笑,我多么不想死啊。此刻,他一遍遍要我交出钱。只是十块钱。他一定是生气我慷慨激昂地还手了。他是我曾经喜欢过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他们往往只是为赌一口气。从前我喜欢这样的人,后来我羡慕这样的人。现在,我也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是我的第一次唤起勇气的战役,不可以输。刀子进入身体,纯属意外。因为他的表情比我的还要恐惧。和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我知道我死定了。可是我活了。这一次,我知道我要活,可是血啊,流失得毅然决然。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他显然是个流氓,可他未必杀过人。他逃走了。他放弃了死人手中的面值十元的票子。
嘿嘿,我胜了。我身体里的血欢快地奔涌出来,庆祝着。我要死了。
六个月前我爱上第一个女孩。
六个星期前我为她画了一幅笑容延绵的画。
六十分钟前我吻过了她。
六分钟前我开始我的第一次打架。
六秒钟前我胜利了。
我还有一口气。我在我最后一口气里有两个选择。我可以记住还未开远的杀人凶手的车牌号,带着我仇人的信息去另一个世界清算。
可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记住我的爱人的电话号码。我未来的居所未知。啊,我飞了起来,那么快。好像芝麻开门的咒语,可以洞穿她纯真的灵魂。
我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展开我的钱。记住号码。
对吗??作者是张悦然
❿ 求一部言情小说的名字
魔幻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