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 如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回的发放,凡从事食答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核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进行审核,自接受工商所审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检验费用按照各省标准执行。食品流通许可证;咨询服务费用,按咨询机构标准执行,一般为1.5-1.8万元。包括企业标准备案咨询费用。 你这边要办理可以找库米财税那边,价格比较合理,而且不用自己太操心。
2.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3.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有核准码版本);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操作流程文件;
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个人卫生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6.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师)或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相关证明资料。(健康证)
其它材料:
1.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在申请时应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销售流程(生产厂家直接发货或本地仓库发货)等材料;无需食品贮存场所的互联网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时应当提交与生产商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流程
申请资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与食品经版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权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网上登记→提交材料→现场核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材料→打证发照。
(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颁发的,经营食品流通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必须要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申请办理。
5.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材料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或者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具体要求,可到当地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窗口咨询。
6.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等文件(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 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开办申请及其他材料,由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审查,
2.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受理通知书;
3.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和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批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实际的场地很重要:食品企业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有场地,没有合理的经营场地该企业的经营就不合理。所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将实际的场地都准备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一般耗时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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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等条件。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