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1. 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经营保健食品吗
保健抄品是食品药品监督袭管理局管辖,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有的地区是有许可证的,有的地区没有但是有其他管理办法。
如果没有批准此经营项目,是违规经营。
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证内容,是单独的。
需要办理《保健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增加相关经营范围。
(1)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如何办理保健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保健品属于特殊食品,需要先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最后办《税务登记证》。
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1、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店名
2、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保健品经营许可证》
3、取得《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之后继续在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铺的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等东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保健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2)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开保健品店需要的证件:
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gmp证书,厂家的营业执照。
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1、 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
2、 法人彩色一寸照片叁张;
3、 办公用房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
5、 业企名称;
6、 企业经营范围;
7、法人股东监事姓名、联系地址、身份证号、出资比例、联系电话;
8、法人18周岁至今的个人简历。
参考资料:网络-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网络-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网络-税务登记证
3. 保健品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普通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样,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4. 怎么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谓经营什么就要有什么证,经营保健食品需要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申请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二)具有保健食品卫生质量管理机构,并配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三)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商业用途)、储存场地、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经营场所必须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距离垃圾堆(场)、公共厕所25米以上。在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以及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经营区域,且标志清楚;
四)具有在保健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须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保健食品存放须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须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
(五)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六)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签署《〈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并切实履行承诺。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登陆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份;
2、变更前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一份;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两份,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两份。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办理程序:受理 → 审核 → 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5.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你好,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拟销售清单。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原企业增加保健食品经营范围的,只须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①履历表;②身份证;③任命通知书或股东协议书。 5、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①履历表;②身份证;③任命书(具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 6、质量负责人:①履历表;②身份证;③学历证明;④劳动合同和聘书。 7、营业场所有效使用证明材料。 8、经营场所和仓库(贮货区或柜)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 9、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及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10、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材料要求: 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所有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逐页签字。
6. 办理保健品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办理
登陆所在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保健食品类 > 生产
许可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核发
编号:38-33-04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3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46 号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
4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 [2005]498 号
5
、《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稿)》(京药监发[2006]22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6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9 号)
7 、《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
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开办由所在区县的市药品监督局分局受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在现生产地址上开展其他品种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的,由市药监局受理。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示范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1份;
5.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1份;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1份;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1份;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3.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或市药监局分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期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一)材料审核
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等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等对企业现场进行检查。
(三)审核意见
1.出具审核意见。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审核人员或市药监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材料审核
按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是对企业经营场所按规定进行检查。
2.市药监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组织2名以下(含2名)监督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签字,企业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
(三)审核意见
1.符合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2.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审核意见和理由,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期限:12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
1.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材料审查意见的确认。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主管处长或市药监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主管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的意见,将申请材料转审定人员。
3.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将申请材料与审核人员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
1.对复审意见的确认;
2.签发审定意见。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主管局长或市药监局分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复审人员出具的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核人员。
3.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核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决定
标准:
1.受理、审核、复审、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等上的签字齐全;
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许可文书等符合公文要求;
4.制作的《卫生许可证》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公章准确、无误;
5.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审核人员或市药监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制作《卫生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分局公章
六、送达
标准:
1.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凭《受理通知书》核发《卫生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市药监局或市药监局分局送达人员在《送达回执》上的签字、日期、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
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或市药监局分局送达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凭《受理通知书》领取《卫生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市药监局或市药监局分局送达人员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期限:10个工作日(为送达期限)
7. 如何办理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1、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核定名称后带其资料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的地区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以上针对的是销售保健品的单位,如果涉及生产,需要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具体流程以当地公示的信息或者向行政机关进行咨询。
8. 如何查询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领证
一、许可内容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3、《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4、《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三、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许可条件符合《深圳市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五、申请材料(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四)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记录或健康证;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五)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必须是由申办者签署,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确认),营业场所、仓库为自有物业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查询证明》等);(七)已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定型包装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可提供该许可证的复印件。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六、申请表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以上表格可到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da.gov.cn下载区下载或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29号窗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行政许可程序申办人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业务处现场验收及实质审查——窗口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十一、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十二、许可的法律效力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十三、许可收费无十四、许可年审或年检每年复核一次
9. 销售保健食品需要办卫生许可证吗
不需要。现在销售食品办理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是卫生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9)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
10. 保健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做法,无疑是在经销食品的经营者已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再办一个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实质性区别的经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显属重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