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是生产LED灯具的企业,有防爆的和普通的,请问我们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只要是工业品都需要办生产许可证,很多厂家都说防爆的不需要办生产许可证,只专需要属防爆合格证,那是因为他没办生产许可证,打擦边球,所以保险起见,你还是办生产许可证的好,因为现在国家对于工业品查的也挺严格的,假如说产品出了问题,有证的就不怕,没证的话等着坐牢吧。
2. 防爆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你是想要防爆电器产抄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吧?
不发地址了,发了地址也不一定能过,
你可以到网络去搜索: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2012版
一定是2012版,因为2011年年底的时候重新对细则进行的修订
如果不好找,你就下载全套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去,
网络搜索: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全套 101份 2012修订版
3. 防爆合格证的实施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内民共和国工容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最新实施细则在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实施,编号XK06-014。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4. 防爆认证的实施细则
防爆合格证的办理流程可以分为3个阶段,认证材料准备阶段、产品送样检验阶段、取证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若干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认证材料准备阶段,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请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包含企标名称、企标号、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写依据、提出人、起草人、引用文件、产品规格型号、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使用环境条件、防爆相关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方法、产品标志、包装运输条件等。企标模板可以从网上下载;
3.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包含产品基本参数、使用环境条件、防爆标志、产品外形、安装使用规范、安全注意事项、警告语和其他与防爆有关的注意事项;
4.产品图纸,图纸应包含总装图、与防爆相关的零件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铭牌图等,与防爆无关的图纸可不提供。图纸中应体现防爆结构和参数;
5.型号规格说明,如果是系列产品,还要有型号规格说明,此说明可以放在企业标准和说明书中;
6.工艺文件,例如有浇封结构的产品,需提供浇封工艺文件;
7.电池规格书,内装有电池的产品需提供;
8.如产品中使用了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部件,需提供对应部件的防爆合格证;
9.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每页盖好公章。
二、产品送样检验阶段:
1.选择国家认可的防爆试验室(共9家),提交申请,签订检验合同;
2.报送技术资料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需返回修改;
3.依据产品规格型号系列,送检具有代表性的产品,送检的样品需与提供的产品图纸保持一致,样机数量依据产品防爆型式和规格而定,一般为1-3件,玻璃件需提供玻璃3块,n型或浇封型需样品3件,浇封型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至少1套,带有非金属外壳的需提供非金属标准样块,如有特殊拆装结构的需提供拆装工具,其他试验所需材料。
4.进行试验
三、取得证书
1.收到证书和报告,检查信息是否有误;
2.上网查询证书编号是否与纸质证书一致;
3.完成认证。
来自安弘认证网
5. 办理防爆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详细的)
生产许可证 防爆合格证 等 公司的管理文件 质检资料等
6. 生产防爆产品需要生产许可证吗
当然需要了,网上有防爆产品目录,我知道
晓炎自动化 是有的,不过还是上网查查把
7. 防爆型隔爆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先下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按细则准备相关资料递交质量监督局,【以下是细则摘录】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防爆电气”,“产品名称”栏填写“防爆电气”,“产品单元”按表1的产品单元填写,“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按表1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填写,且规格型号应依据申请企业的防爆合格证书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填写。申请组装型的产品单元或产品品种应加括号注明“组装型”,生产型可不注明。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4.1.1.5申请取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是摘录】
然后按照《细则》内的附件2《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对公司进行模拟检查,不足的地方做改进,未完成的文献做补全。
然后等第一轮实地考察,一般都会查出很多问题,因为防爆生产许可证比ISO要求严格很多,而且很多细节在《办法》里体现不出,只有现场检查才能指出。问题不大的做限时整改,问题较多且严重的只能整改好重新走一遍流程。
其他细节可以参考《细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8. 关于防爆认证
这样的产品属于防爆电器类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强制认证要求。取证机构比较多: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和石油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都可以提供防爆认证,而且这三个单位是IEC组织认可的,在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顺便取IECEx的国际防爆认证,方便在海外销售。
如果你的产品只是极少量的特殊订单,取证不很划算。可以考虑打打擦边球。
就是,你将该类产品设定为系统集成产品。你按照各种散件单独列出供货清单。这样,只有防爆压力变送器是属于防爆电器的。等货到现场后,你派公司的专业现场服务提供组装服务。只要按照GB施工规范施工就可以了。这种施工并不麻烦,主要就是按照变送器的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去做就好了。但是你不可以在产品护罩上挂防爆铭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用在护罩上开一个观察窗,露出变送器的铭牌。然后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外壳不具备防爆功能,只是为了增强防护等级。防爆认证文本就提供变送器厂家的就好了,算你的二级供应商。而且防爆变送器本身并不必须使用防护罩,这种应用方法是绝对安全可靠的。
防爆变送器有本安型Ex i和隔爆型Ex d 两大类,如果客户没有明确,建议你选后者。建造成本较低,而且完全符合各种强制规范。
9.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总则
1.1 为了做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产品的变化,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会适时进行调整。
表1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表 序号 产品单元名称 产品举例 1 防爆电机:中心高≤160mm
或额定功率≤15kW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交流、直流、异步、同步、单相、三相、变频、永磁及脉冲电机 2 防爆电机:160mm<中心高≤280mm
或15kW<额定功率≤100kW 3 防爆电机:280mm<中心高≤500mm
或100kW<额定功率≤500kW 4 防爆电机:中心高>500mm
或额定功率>500kW 5 防爆电泵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电泵,如管道泵、潜水泵、暖水泵、污水泵、潜油泵、屏蔽泵、密封泵 6 防爆配电装置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配电箱(柜)、动力检修箱、接线箱 7 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开关、按钮、断路器、控制柜(箱、器、台)、操作柱、检漏继电器、电气综合保护装置、保护器、信号保护装置、司钻台、司机控制器、断电仪产品或系统 8 防爆起动器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起动器、软起动器、变频器 9 防爆变压器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移动变电站、变压器、调压器、互感器、电抗器 10 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电动执行机构、阀门电动装置、电气阀门定位器、电动阀、电磁阀、电截止阀、电切断阀、调节阀、电气转换器、制动器、推动器 11 防爆插接装置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电连接器、插销、插座、插销开关 12 防爆监控产品或系统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摄像机、云台、监视器、监控(分)站、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静电报警器(仪)、计算机、键盘、显示器(仪、屏)产品或系统 13 防爆通讯、信号装置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对讲机、扬声器(电喇叭)、话站、电话机及关联设备、语音信号报警装置、电铃、打点器、信号发生器 14 防爆制冷、通风设备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防爆空调、制冷机组、除湿机、风机、电风扇、扇风机 15 防爆电加热产品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加热器、电暖器、加(伴)热带、加热棒、电热板、加热管 16 防爆附件、Ex元件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防爆接线盒、穿线盒、分线盒、密封盒、接头、挠性连接管、电缆引入装置、风扇(叶)、接线端子、端子套、绝缘子、空外壳 17 防爆仪器仪表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或本质安全防爆系统的各类智能终端、数据采集器、集中抄表器、信息钮、计数器、编码器、解码器、读卡器 18 安全栅类 用于本质安全防爆系统的各类齐纳安全栅、隔离安全栅、安全限能器、耦合器 19 防爆仪表箱类 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各类仪表箱(盘、柜)、电度表箱 注:1)企业生产的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所有防爆电气产品均应按表1划分的产品单元进行申报。当防爆电气产品的名称与表中所列名称不一致时,可根据其功能划入相应单元,特殊情况时由企业与防爆电气审查部及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2)对于防爆电机,应优先按中心高划分产品单元,若不能以中心高划分,则以额定功率划分。
3)对于含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组成的防爆系统,应按系统的功能划入相应产品单元,该系统包含的各部分产品都属该产品单元。
4)如成套设备中含有表中产品单元所列的防爆电气产品,则这些产品也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如加油机内部的防爆电动机、接线箱等;防爆起重机内部的电动机、控制箱等;防爆运输车辆中的电动机、控制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