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合同授权
从日常操作上来看,关键是要看公司对业务员的授权,如果业务员有权独立与客户签署合同,那么公司在合同上盖章,予以认可,可以构成表见代理。如果合同本身已有盖章,但签署合同的人公司并未正式授权,此属于越权,但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客户),因为你的合同有章,公章有法律效力。
具体从下面分析:
在合同书上签字的人,必须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签署比较稳妥。中国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了修改,以前法定代表人只能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规模小的是执行董事),而根据新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往往对方的名片印着董事长的头衔,但并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签订合同时,最好出示双方营业执照,因为法定代表人是谁可以从营业执照上看出。
一个公司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有时候法定代表人工作繁忙,无法事事兼顾,分身乏术,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的人来签合同。这个时候,一个办法是,要求被授权的人在签合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并不能做得如此细致。因此,出现的情况是,一个部门经理,或者一位所谓的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了。如果合同书上盖上了公章,那么即使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有很大的风险。如果合同书上没有盖上公章,那么,这样的合同效力,就是有问题的了。
在合同书上签字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也没有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即使有授权委托书,但签这份合同超过了授权委托书上列明的权限,或者授权委托书过期了,并且在合同书上也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对于这样的合同书的效力,中国法律对这个问题,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可以补救。
具体的规定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这个规定可以知道,在上面的情况下,判断合同书是不是有效,最关键的问题是,是不是有理由相信在合同书上签字的人有代理权。
一般而言,在上面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在合同书上签字的人,所签署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是有效的。
『贰』 授权生产协议书
区域代理协议书甲方: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良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何亚军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开发区山博路8号 注册地址:济宁市桂圆片区商业街综合楼三层316室 经营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开发区山博路8号 经营地址:济宁市菱花南路7号楼4楼南 家庭住址:济宁市中区红星东路6号 邮政编码:272000 户口所在地:山东省(市)济宁市(县) 街道(乡镇)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术语解释 第1条 区域代理商:具备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 第3条 提货方式:甲方负责运输。 第4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 第5条 乙方只允许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代理权。 第6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需调换,包装必须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附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7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1、 对区域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已确立或取消区域代理;2、 销售区域的划分;3、 产品价格的决定;4、 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第8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 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甲方提供乙方业务必需产品简介,促销资料等;2、 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3、 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及售后服务人员;4、 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9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1、 在规定的但里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2、 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培训;3、 放弃地区代理资格(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 第10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规定及市场价格;2、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3、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4、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5、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6、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第三章 承诺与违约 第11条 甲方承诺: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向乙方独家供货;2、 甲方保证乙方的的产品为有效地原厂产品;3、 甲方将在公司网站上为乙方进行选产;4、 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存贷价格做相应补价调整;5、 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1.5%. 第12条 乙方承诺: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来销售甲方的产品;2、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努力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300-400 佰 万元;3、 若乙方在一年内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资格;4、 乙方不可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且不可从非指定渠道进货;5、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6、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3条 违约条款1、 甲方违反此项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予以解决;2、 乙方违反此项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停止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3、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其代理资格;4、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5、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6、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2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7、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14条 有效期限更新 乙方希望更新本协议书时,于本协议书有效期限结束日起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以后更新时仍旧采取同样的手续。 第15条 协议书终止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乙方在 2010 年 9 月-------- 2011 年 9 月底前销售总价值未达到甲方产品总价值万元人民币(甲方供货价)时。 2、于本协议书有限期限结束日起提前30日,乙方没有书面提出更新有效期限的申请时。 3、双方书面同意终止协议。 第16条 协议书终止时乙方应尽的责任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必须立即执行以下事项: 1、停止以区域独家代理销售代理公司的名义开展第2条中的业务及其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业务。 2、取消所有与区域独家销售代理公司有关的广告牌和其他标志,。 3、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展示车。 4、协议终止时,履行拖欠甲方的全部债务。第四章 区域划分 第17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在江苏省、陕西省、山东省地区内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 第五章 其他事项第18条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出具的必要资料:1、 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 通过正常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 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报告。4、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的签样上记4项如乙方不能出具正本时,将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甲方 第19条 乙方声明:1、 向甲方出具的第18条的资料为真实的、合法的,如因乙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来蒙蔽甲方,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第18条的资料如有任何变更,乙方均以公函形式通知甲方且出具变更后的相关资料。 第20条 本协议从2010年9月 1日到2011年 9月1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解决。 第24条 仲裁机关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甲方: 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叁』 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5条第l款)。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详细规定 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已取得代理权。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法人代表、法定地址;②委托事项;③代理权限;④代理期间;⑤对代理权行使的要求与限制;⑧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⑦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⑧代理费用(佣金)的计算标准、支付办法;⑨违约责任等。
『肆』 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授权书么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简单来说就是“一把手”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业务的人。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委托进行合同签订的自然人(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法人。
代理人—又叫“经纪人”。指“自然人”根据代理授权、口头约定,向委托者收取一定佣金。全权或者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
准确来说分公司的“一把手”也是被授权的代理人活着委托人,授权的范围肯定是没总公司的“一把手”的授权范围大了。还是要看对方的能授权的能力来决定了。重大的合同签订肯定要总公司来决定,小的分公司领导就能批准的,当然不管大小都要有授权书。都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