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授权
1. 佛教中的“灌顶”是怎么回事
文/希热多吉居士 一位网友给我留言:居士,我看到一位大德说,藏传佛教的灌顶就是给人洗头,灌脚就是给人洗脚,真有这样的事情吗? 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佛教里只有灌顶,哪里来的灌脚?现今对藏传佛教抱有甚深偏见的一类人,常常引述某位大德的话,以此来说明藏传佛教并非清净的佛教。这显然是一种未经观察的偏执之词。对藏传佛教稍有了解的人,哪怕不知道灌顶意义的人都知道,藏传佛教里只有“灌顶”,没有“灌脚”。这种以讹传讹的谬论可以休矣,再传下去,就有伤这位大德的威仪了。 灌顶并非藏传佛教所独有,而是佛教本有的传法仪轨。后魏三藏菩提流支翻译的《十地经论》中记载:十地菩萨最后获得十方诸佛的大光明灌顶而证正等觉。《集密意经》也说道:“若证佛陀之密意,复次明示于他众,此乃一切胜灌顶,彼得三有诸灌顶。”汉地广为流传的《大乘无量寿经》在开篇介绍预会的十六大菩萨的功德时,也有 “升灌顶阶,授菩提记”之说。而汉传佛教最重要的一部经《楞伽经》云:“一切佛刹,所有如来,皆舒其手,如转轮王子灌顶之法而灌其顶,超佛子地获自证法,成就如来自证法身。” 历史上第一位给人灌顶传法的就是释迦牟尼佛本人。在释迦牟尼的传记中记载,释迦牟尼佛给恩扎布德国王灌顶后,使其立即证悟本性,获得佛的果位。 有不少人认为“灌顶”就是由法师在头顶上倒上一些水,用手在头顶上摸一摸,用佛像在头顶上放一下,就是灌顶了。这些其实都是对“灌顶”望文生义式的误解。 所谓的 “灌顶”,其主要意义并不是在“头顶”上做什么文章,而是一种名词的借用,是一种比喻。灌顶是佛法借用印度王位继承的一种仪式。古印度时,太子在继承王位时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取四大海的海水放于一个宝瓶内,浇洗于太子的头顶,于此仪式之后太子便正式成为国王。这就是灌顶的原意,是代表君权天授、君临天下、正式登基的一种仪式。 佛教当中借此来比喻,表示受灌顶的人正式获得佛法的传承,并将证得佛的果位。通俗的来讲,灌顶是一种授权,是由传承清净的出家师父给予佛教弟子修持某一法门的授权。进一步说,灌顶也是一个高层次的授戒。 学佛法为什么要接受灌顶?有一个比喻很好的形容了灌顶。出家师父好比一个陶师,我们好比一块泥巴,经过师父的手把不堪成器的泥巴作成一个宝瓶,然后放入炉中烧炼,如此才能成为一个可以盛水的容器。佛教中,通过灌顶的仪轨,师父加持弟子的身口意,驱除无量的罪业种下无量的善根,使弟子的心接受于诸佛的见解,开解相应的脉轮等等。 接受一次真正的灌顶其功德不可思议的大。真正如法的灌顶之后,我们修法的业障和障碍都将大幅度减轻甚至清除,修法就可以很快的成就了。所以灌顶是修法的先决条件。这个就是从功德方面来讲的简要意义。 正确认识密宗的“灌顶” 修习密法的人都知道“灌顶”,而且很多人非常热衷于到处跑来跑去打听哪里有灌顶法会,然后跑去接受灌顶。很多人以为接受了某个灌顶,就学到了某个法,所以到处找上师去灌顶,这其实是一个认识上的绝大误区。 那么什么是灌顶呢?我的上师嘎玛仁波切用另外两个汉字解释了灌顶的含义,这两个字就是“授权”!灌顶就是授权弟子可以修这个法,如果弟子接受了灌顶,却不修这个法,等于没灌。所以那些到处跑来跑去接受灌顶的人要好好想一想了,你都接受过哪些法的修习授权,你用这些授权去修法了吗? 具德上师不会轻易给人灌顶,即便你去求灌顶,上师也会看你的基础打牢了没有?平时的功课做到位了没有?是否具备了修这个法的因缘?来决定是否要给你这个修法的灌顶(授权)。 所以只有当你想要修这个法,而且修这个法的因缘与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去接受上师的灌顶,这样才是比较如法的。否则灌顶就是在浪费你的时间。
2. 寺院末经佛教协会授权可颁戒牒吗
通常是不可以的。
按照佛制,度牒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内法身份的凭容证,而戒牒则是由僧官机构及传戒师签发给受戒僧尼以证明其所取得的资格的凭证。现在时代变了,度牒往往由寺院发放,报备当地县佛协;戒牒由所在省佛协组织传戒大会,然后统一发放。
3. 宗教局发给教徒的是什么身份证明或证件
以佛教为例,新建寺院时,需要宗教局批准,建成后发给一个书面文件,回证明这个寺院已经注册答登记,是合法的。但是宗教局不给佛教徒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这个归中国佛教协会主管。
如果是出家人,其身份证明是戒牒,如果是在家人,身份证明是皈依证。但戒牒和皈依证也是各寺院发的,需要在当地佛教协会登记备案。
4. 佛教中的授戒
转载一段《中华佛教网络全书》供参考。 【受戒】又称纳戒。即在家或出家人从师或依自誓而纳受戒法。佛教教团有七众之别;七众之中,优婆塞、优婆夷属在家众,共受五戒。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为出家众。其中,沙弥、沙弥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学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别受一日一夜之八关斋戒,此名优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并非离沙弥戒而别存,故就戒别言,计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种。通常谓为五、八、十、具。 一般说来,戒法多由他人所授而得者,然亦别有自然得者。如《俱舍论》卷十四云(大正29·74b)∶ ‘别解脱律仪由他教等得,能教他者说名为他,从如是他教力发戒,故说此戒由他教得。此复二种,谓从僧伽、补特伽罗有差别故。从僧伽得者,谓比丘、比丘尼及正学戒;从补特伽罗得者,谓余五种戒。诸毗奈耶毗婆沙师说,有十种得具戒法,为摄彼故复说等言。何者为十?一由自然,谓佛独觉。二由得入正性离生,谓五苾刍。三由佛命善来苾刍,谓耶舍等。四由信受佛为大师,谓大迦叶。五由善巧酬答所问,谓苏陀夷。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谓大生主。七由遣使,谓法授尼。八由持律为第五人,谓于边国。九由十众,谓于中国。十由三说,归佛法僧。谓六十贤部共集受具戒。’ 此中,由他教者,通常称为‘从他受’。在从他受中,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之正学戒,系从戒和上及数位僧众而得。沙弥、沙弥尼戒系从一位和上及一位阿阇梨得。优婆塞等在家三种戒,系从和上一人得。 在毗奈耶毗婆沙师十种得戒中,第一为‘自然得’,即佛及独觉于尽智心之位,无师得具足戒。第二为‘见道得’,即阿若憍陈如等五比丘于见道位得具足戒。第三为‘善来得’,即耶舍依佛称其为善来比丘而得戒。第四为‘自誓得’,即大迦叶以信受佛为大师而得戒。第五系指苏陀夷聪明过人,年仅七岁能善巧酬问佛陀所问,故虽未满二十岁,而被允许受具。第六为‘敬重得’,即大生主比丘尼闻说八种比丘尊重法而得戒。第七为‘遣使得’,系指法授尼虽欲往僧中受戒,然因故不能成行,故遣他人代受戒法。第八为‘五人得’,即于边国,僧众鲜少,故得从和上等五人得戒,而非必从十师。第九为‘十众得’,即中国之境,僧众甚多,故至少不得少于十人而得戒。第十为‘三归得’,系指六十贤圣闻说三归而得受具足戒。此外,《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谓受律仪时,有自受、他受及自然受之别。 按得受戒法虽有种种方式,然一般多行‘从他受’。即从和上依一白三羯磨之法而得戒。兹略述其受法如次。 (1)优婆塞、优婆夷之五戒∶首先令彼等依法受三归。次一一就不杀生等五戒问尽此形寿能持与否?此时求戒者须誓愿持守。据《优婆塞戒经》卷三所述,欲受此戒者先供养东方(父母)、南方(师长)、西方(妻子)、北方(善知识)、下方(奴婢)、上方(沙门、婆罗门)等六方,得父母、妻子、奴婢、国王之许可,后至大德处乞受戒法,大德比丘发‘父母听许否?’、‘不负佛法僧物及他物否?’、‘无内外病否?’等十五问,确定无此等遮难后,方授予戒法。优波婆沙的八斋戒系于一日一夜持受,即以晨旦受之为法。然若有碍缘,亦得于斋(朝食)竟受之。其受法之次第,依《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上〈诸戒受法篇〉所载,系先受三归,次就八戒一一誓愿一日一夜能持,复发愿(大正40·496a)∶‘我今以此八关斋功德,不堕恶趣八难边地,持此功德摄取一切众生之恶,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无上正真之道,亦使将来弥勒佛世三会得度生老病死。’ (2)沙弥、沙弥尼十戒之受法∶沙弥等先从比丘、比丘尼受三归,顺佛教诫出家,以某甲为和上,如来为世尊,次就十戒一一誓愿尽形寿持之,是为得受其戒。式叉摩那六法戒,系十岁以上曾嫁之女及十八岁沙弥尼所持守之戒,以二年为期。其受法系先于比丘尼之所,以某甲为和上,乞授戒法,和上咨询诸尼许之与否后,一一说明戒相,复依羯磨法令求受者誓愿能持。 (3)比丘大戒之受法∶若依《删补随机羯磨》卷上〈诸戒受法篇〉所述,系须具五缘方得成就。五缘者,即能受之人,所对之境,发心乞戒,心境相应,与事成究竟。此中,{1}‘能受之人’有五种规定,即受具者必为人类;诸根具足;仪容严正;身心清净,可为道器;应着三衣;以及受戒之法相同。{2}‘所对之境’有七项规定,即(a)结界,(b)有秉法之僧,(c)僧数满足,(d)集合界内僧,(e)有白四羯磨之教法,(f)衣钵等资缘具足,(g)为佛法流布之时。此中,僧数满足,指在中国时,须有三师七证,边国须三师二证。三师是指戒和上、羯磨阿阇梨及教授阿阇梨。七证是指为之作证的七位学证师。{3}‘发心乞戒’指在僧众之前,称自名,称和尚名,乞受具戒。{4}‘心境相应’谓既已界成僧具,法正缘合,若心别缘,不念戒本,或心境相乖则不能得戒,故须令戒子心境相应。{5}‘事成究竟’指始自请师,终至正受戒法,事事须前后无违。 五缘既已具足,其次为正受戒法。此有八法,即{1}请师法,{2}安受者所在,{3}差人问缘,{4}出众问法,{5}白召入众法,{6}乞戒法,{7}戒师和上问法,{8}正问法。此中之‘请师法’,指招请十师之法。即对和尚言∶某甲请大德为和尚,愿大德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安受者所在’,谓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隐没离见闻处;‘差人问缘’,指定可问十三难事等之教授师。‘出众问法’,指于屏处解说十三难十遮,问其有无。‘白召入众法’,指教授师既终问遮,还来僧中,对大众告和尚与受者,复召入受者,令来戒师之前。‘乞戒法’,即戒子以至诚心求哀乞戒。‘戒师和上问法’,即戒师对众僧宣受者乞戒,告欲作正问。‘正问法’,如前之出众问法,对受者问十三难十遮,次于授戒法前,和尚对众僧宣受者乞戒及受者无遮难,并问容许受戒与否。若众默然认许,乃授予戒法。三度唱是事如是持,此谓三羯磨。后更为说四波罗夷之一一戒相,问能持与否,受者应誓言能持。又授予四依之法,亦令一一答能持,最后宣受者以和尚为依止,以了其仪。比丘尼大戒之受法亦准之。 又,《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谓有六种因缘,不得授予比丘戒。即{1}意乐损害∶指为王逼迫,又为强贼侵害,思在家难以活命,出家则易,故诈投僧中。然复为同住僧所知,恐遭驱摈。{2}依止损害∶指有十遮中之疾病。{3}男形损害∶指扇递迦与半择迦。{4}白法损害∶指因无惭无愧,令所有白法劣薄之辈。即造无间业、犯比丘尼,或外道、贼住之徒。{5}为他人所系属∶指王臣、负债者、仆从及不为父母所听许者。{6}为护持其他比丘∶指如龙等能变化身形者,虽能化现比丘之相,然于睡眠时又恢复原形,故若授予戒法,或有见之者当易对其他比丘亦生憎恶之心,故须制止。 一般而言,出家五众之戒系全分皆受,然在家五戒则有全受、分受二说。即《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俱舍论》卷十四谓五戒须具足受;然《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优婆塞戒经》卷三、《成实论》卷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末)等皆谓在家戒可以分受。 《四分律》等小乘戒之作法,略如上述。然大乘中别说三聚十重戒,其受法亦与小乘有别。此中,三聚者,指三聚净戒,即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律仪戒,即七众所受‘五、八、十、具’之戒,此与小乘戒同。此律仪戒以七众各别得受其戒,故称为别受。反之,七众总受摄善法戒及饶益有情戒,故二者谓为通受。又,《梵网经》别说十重四十八轻戒,且以之为大乘菩萨所受之戒相。关于其受法,智顗《菩萨戒义疏》卷上谓受戒之缘,可分三段,即(1)信心∶谓欲受戒法者,须信善恶因果,信佛果之常乐我净,信戒法之功德及自他皆具佛性。(2)无三障∶指受戒者无烦恼障、业障及报障。此中,烦恼障以凡夫常具,故未必障之;业障指现身作七逆,或犯十重禁戒。此等重罪之障或不障,虽有多说,然一般以‘犯七逆之一,假令忏之亦成为障;若犯十重,假令忏之,则不成障’之说为正义。又,报障,系果报之障,即地狱、饿鬼为重苦所逼恼,故非戒器。(3)以人、法为缘∶‘人’指戒师,‘法’指记录受法之诸种戒仪。戒师分诸佛、圣人、凡师三类。诸佛亦有真佛、像佛之别。真佛者,如妙海王及王子从卢舍那佛受戒者是,像佛者,指自誓受时,于金像、木像之前受之。圣人亦有十地等真圣及像圣之别。凡师须为真正之人,须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腊以上,(3)解律藏,(4)通禅思,(5)慧藏穷玄。湛然《授菩萨戒仪》谓菩萨戒正从佛菩萨受得,凡师唯代圣师秉羯磨传戒而已,故应称之为传教师。《略述大乘戒仪》卷下亦谓浇末之世难得五德具足之师,故仅以凡师为传教师,而以圣者为戒和上。 关于大乘戒之戒仪,《菩萨戒义疏》曾列出梵网本、地持本、高昌本、璎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种。然一般皆用湛然之《授菩萨戒仪》。此有十二门∶(1)开导,(2)三归,(3)请师,(4)忏悔,(5)发心,(6)问遮,(7)授戒,(8)证明,(9)现相,(10)说相,(11)广愿,(12)劝持。授戒时即依此十二门之次第而授予戒法。 ◎附∶Holmes Welch着·阿含译《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第九章第七节(摘录) 受戒就是接受一系列誓约,这些誓约大多是否定句式的。如果依戒而行,和尚不必履行国民义务,尤其是兵役。中国当职戎N了解这点,免除了和尚们的兵役、徭役与税金。相对的,和尚们有义务造功德,回向给帝王与国。政府总是不断设法,以免僧侣这项特权被误用。无耻之徒可能为逃避兵役、税金而穿上僧袍。这将削弱国家的经济与军事力量。因此政府立法限制出家人数。一些寺庙由朝廷授权,每隔一段时间传戒一次。未经许可,擅自传戒,可罚打八棍。一般是三年传戒一次(编按∶现代台湾一年传一次),但也有三个月传戒一次的例子。未经授权的寺院如果想举办一次特别的传戒,或未经授权的寺院想传任何戒,依法必须向地方官员申请(在台湾,则须向‘中国佛教会’申请)。 在实际运作上,法律常遭忽视。许多僻处宁静乡间的小寺庙常不经授权就传戒(据一位记得清末数十年间情形的和尚说)。但如果地处城市附近或是受盗匪骚扰的乡间,它们往往会申请许可,即使是政府长期授权传戒的寺院或许也会通知地方长官一声。这有两层原因,在遭土匪威胁的乡间,他们希望地方长官派兵守卫通往寺院的道路。至于城市附近,据一位受访者说∶‘受戒的人很多,好人与坏人混杂,有公共秩序上的问题。’如果有麻烦发生,即使当时没有地方长官派来的人在场处理,寺院也希望地方长官能事先留意。 1911年,中央政府控制传戒的时期结束。但寺院仍然需要安全保护。另外,在一些城市地区,法律规定举行公共集会必须获得许可。这可以解释1929年杭州净慈寺为何向杭州市政府申请允许传戒。后来市政府经由公共安全局发出许可。相反的,焦山在1949年前经常传戒,却从未申请许可或是事先通知。焦山位于长江的一个小岛上,没有安全之虞。 虽然朝廷传戒的授权,已因帝国瓦解,丧失法律上的效力,但它们的实际效力依然存在。原因是对宗教态度严肃的和尚,希望能正式受戒。正式的传戒仪式费时较长而且繁复,参加的戒子人数又多,只有累积数十年经验而且房舍众多的寺院才有能力举办。这样的寺院大多是皇帝授权传戒的寺院。即使在1911年以后,中国和尚仍然蜂涌到这些寺院授戒。 当中最有名的是南京、浙江间的宝华山隆昌寺。每个地区总有一、两个寺院是和尚最向往的受戒之地,但宝华山的声名却驰走全国。普利普·摩勒(J. Prip-Moller)1939 年整个春季传戒期间都在宝华山,他作了详尽的记录,也拍摄照片。雷契尔特(K. L. Reichelt)曾目睹该寺及江苏他处寺院传戒,德·固鲁特(J. J. M. De Groot)亲见福建鼓山传戒,还取得一份仪式程序表。不幸,这三位杰出的调查者,叙述互不一致,与我的受访者的见证也不相符。这些受访者有六、七人在宝华山受戒,其中一位在那里担任了四年的引礼师,之后当了三年的教授——三位主传戒大事的和尚之一。 据这些受访者说,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寄堂’,新戒抵达寺院(有些人在几星期前搬入),迁入云水堂当客人,除了报名、上早晚课,再没有其他义务。报名时,他们提供有关个人历史的种种详细资料,包括师父名字,得度年次。宝华山执事根据这些资料,估量他们受训时间的长短,受训的状况,将程度相当者编为一组。各组有各自的堂,组员在第二阶段之初迁入堂内。 第二阶段初始叫‘分堂’。报名截止,不许再有新戒参加,然后‘开堂’。各组合称为‘新戒堂’。‘新戒堂’指时间,也指地方。时间上,它持续到传戒的最后一天。作为地方,它指堂口会集的各堂。总共有六堂,即‘一堂、二堂、三堂……’。每堂——每组——有六、七十人。堂内的摆设近似禅堂,四边设有广单。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分别编在不同组别。一般单是比丘就占了三组。 前两星期,准和尚、准尼师学习如何吃、如何穿、如何卧眠、如何整理床铺、如何整理行李出游、如何站、如何走、如何进大殿、如何礼佛、如何待客、如何交班(例如禅堂当值的)等等。多数人在小庙受训时,已经从剃度师学得其中大半。但宝华山要求举止尽善尽美。像伊顿(Eton)、葛洛登(Groton),或许更像山德赫斯特(Sandhurst)或西点(West Point),它在学员身上烙下记号。如一位受访者说∶‘这些只有在宝华山才教得正确。其他戒院根本不重视。要教好这些,必须先到宝华山住上十年。’ 事实上大部分教师似乎经验不丰,而且才进宝华山两、三年。其中四位教师是引礼师,分派给各组。阶层最高的是开堂师,其次是陪堂师,然后是三师父、四师父。新戒也选出两位同伴作为代表,由于他们分别走在队伍的最前与最后,因此叫做‘沙弥头’与‘沙弥尾’。当代表的,必须外貌好、能干、有经济来源——最后一项是因为他们得掏腰包打斋供养全寺所有的和尚。如果钱不够,他们师父一般也乐于资助,沾弟子的‘光’。 除行仪外,新戒在这两星期内也学习一些经文,尤其是五十三偈咒。这是一些句子,是和尚们每天在各种场合(起床、喝水、听大钟)心里应该默念的。行仪及经文学会以后,接著有个忏悔与净化之夜,新戒齐集大殿礼佛。次日举行第一次传戒。沙弥头与沙弥尾代表同学请三位师父(三师)及七位证人(尊证)主戒。三师包括得戒和尚——通常是该寺的退居和尚,代表佛陀;羯磨——坐在左首,代表文殊;以及教授——坐在右首,代表弥勒佛。宝华山的三师七尊证都是寺里的常住众。在他寺,其中一部分和尚也许是从他处请来的。 三师、七尊证在大殿门前坐定,出家新戒跪在广庭上念三皈依,受沙弥十戒。出家新戒退下后,在家新戒上前,念三皈依,受优婆塞五戒。三段式传戒的第一段在沙弥领取袈裟、钵之时结束。袈裟分沙弥穿的五衣与比丘穿的七衣。他们虽然还不是比丘,但中午进餐厅时已换上七衣,手托着自己的钵,一如寺里的常住众。 第二阶段的训练随即展开。出家新戒现在必须学习多种仪式,尤其是波罗提木叉的二五0戒。再经过两星期的学习,又有第二次的忏悔之夜,忏悔之后是仪式性的沐浴净身。传戒仪式的其他部分,局外人可以旁观,至于立誓受戒则在隔离的戒坛上举行,局外人被挡在外。普利普·摩勒(Prip-Moller)是少数目睹新戒立誓的外国人之一,他写道∶‘此处所见的,也许是佛教仪式中最庄严的典礼,典礼在奉献精神中进行,参与者全心全意投入,这在庙里一般是很少见的。’集体受毕二五0戒,新戒每三人一组走上戒台。一组称作一坛,而且编有号码。在同戒录上,新戒的名字便写在‘一坛’、‘二坛’等等之下。三位传戒师父从傍晚一直坐到深夜,检视每一坛戒子,接受他们成为比丘。这对得戒和尚而言,必定是一项严刑酷罚,因为通常他是一位老者。在普利普·摩勒目睹的例子中,得戒和尚到晚上便将位子交给弟子——现任方丈。 据原始印度佛教的作法,出家和尚经上述程序后,即成为正式的僧团成员,但以中国的大乘佛教来说,一星期后新戒还得受《梵网经》的五十八戒。《梵网经》制订了更高一层的戒律与誓约,要求新戒度尽一切有情才登涅盘。因此这套戒称作‘菩萨戒’。出家与在家新戒在同一典礼上念菩萨戒,两群新戒中的一群退下后,换另一群念,但在此前后,两群新戒一起跪着。前一天,戒子在头上烧戒疤。次日傍晚,发给每个人戒牒与同戒录,戒子同时还领取《波罗提木叉》、《梵网经》与《毗尼日用》。在得戒和尚一场告别演讲后,‘新戒堂’关闭,传戒结束。 〔参考资料〕 《五分律》卷十五~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卷三十五;《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三;《十诵律》卷二十一;《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弥沙塞羯磨本》;《昙无德律部杂羯磨》;《十诵羯磨比丘要用》;《毗尼母经》卷一;《善见律毗婆沙》卷七。
5. 佛教里灌顶,加持是什么意思
灌顶:
梵文为「Abhişeka 阿毗晒噶」,有「驱散 」及「注入」之涵意,也可以翻译为「授权」。灌顶是藏传佛教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宗教仪式,也是每个相当层次的僧人所必须履行的过程,它带有强烈的密宗色彩。佛教密宗效此法,凡弟子入门或继承阿闍梨位时,必须先经本师以水或醍醐灌洒头顶。灌谓灌持,表示诸佛的护念、慈悲;顶谓头顶,代表佛行的崇高。
藏传佛教还认为,接受灌顶能够唤醒修行者心中的特别能量,让弟子与上师之间建立起一种沟通,启发弟子内在的潜能,走上良好的修行道路,直到圆满成就。接受灌顶需要上师和门徒亲自参加,一般在寺院里指定的地点,在特定的时间举行。在举行仪式时,还要有专门的僧人诵经奏乐,宗教气氛十分浓厚而神秘。
参考资料:网络《灌顶》网络《加持》
6. 佛教用品入驻僧淘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续
佛教用品入驻淘网平台和一般商家入驻没有很大的区别,以下为资质清单: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权银行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品牌厂家授权代理书或授权销售证明书;(经销商)
7.单独品牌商标注册证(厂商)
8.单独品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质检报告;
7. 佛教大全app里的佛友社区去哪了
同学不如去下个专业 佛教修行的应用看下 天天佛 搜索下可以找到的!
8. 峨眉佛教第36代正宗传承【峨眉禅茶】成都授权销售点在哪里
在成都的峨眉
那里的峨眉禅茶真的很好
不过其他的市县的峨眉禅茶也不错
例如绵阳,都江堰等
不过没有峨眉的峨眉禅茶正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9. 佛教法人代表指什么
佛教法人代表指的是佛教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行使佛教职权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即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简称,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其特点是:(1)由选举、任命或者聘任而产生;(2)必须由自然人充当;(3)能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其所进行的活动是法人自身的活动,该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直接承担;(4)法定代表人的活动是直接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无须进行特别委托授权即能代表法人进行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及其以外的事实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排除法定代表人本人所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税务机关、登记机关隐瞒真情,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法定代表与法人代表是不同概念,其区别为:法定代表人的概念着重强调代表人的资格来自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的概念则侧重于表示在代表权限内法人和其代表人人格同一,代表人的行为视同如法人的行为,其身份的取得并非都来自法律的规定,也可以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或由发起人协议产生,还可以由主管部门任命;另外,依据诉讼法,法定代表人仅就诉讼行为代表法人,而法人代表的活动权限不仅包括代表法人实施法律行为,还可以代表法人实施事实行为。还有人主张代表人是泛指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其外延不限定于法人代表。
10. 佛教中的灌顶究竟是一种什么仪式
灌顶,来梵文为Abhişeka阿毗晒噶自,有驱散及注入之含义,也可以翻译为授权。灌顶为藏传佛教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宗教仪式,也是每个相当层次的僧人所必须履行的过程,它带有强烈的密宗色彩。
佛教密宗效此法,凡弟子入门或继承阿闍梨位时,必须先经本师以水或醍醐灌洒头顶。灌谓灌持,表示诸佛的护念、慈悲;顶谓头顶,代表佛行的崇高。
(10)佛教授权扩展阅读
藏传佛教认为,佛教僧人的修行,是一个不间断的传承,而这个传承必须来自一位德高望重上师,才能够信任;而且,这份体验必须由没有间断的修证者传达给下一代,从而得到证悟。因此每个佛教徒都必须与这个重要的传承接触,这项接触就是透过灌顶来实现的。
藏传佛教还认为,接受灌顶能够唤醒修行者心中的特别能量,让弟子与上师之间建立起一种沟通,启发弟子内在的潜能,走上良好的修行道路,直到圆满成就。接受灌顶需要上师和门徒亲自参加,一般在寺院里指定的地点,在特定的时间举行。在举行仪式时,还要有专门的僧人诵经奏乐,宗教气氛十分浓厚而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