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行政许可
⑴ 为什么行政许可法实行后,农药经营许可被清理了
行政许抄可法 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您所说的是农药经营许可,如果是生产就不一样了(有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于农药经营国家公权力没有必要太过介入,毕竟中国还是宣称自己是市场经济,举例来说就是这家店卖什么农药或者农药卖的贵,没有人去买,这就属于上述一二款之规定。这些店家会受到药监会或者农业协会的监管,就属于上述第三条。 故农药经营许可就被废止了。
⑵ 农药经营许可证
最好还是去办理一个,你们能申请下来生产许可证,那么经营许可证就更回容易了。按照文件规定,在答生产地址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是不需要经营许可证的。如果以后你们有销售其他厂家的产品,那么就需要经营许可证了。并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19条和21条之间是有些模糊,主要看你们当地农业部门的理解。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去办理一个,很容易的。
⑶ 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农药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5、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6、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7、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⑷ 怎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回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答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一)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农药管理办法》规定申经营农药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1、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3、有与期经营的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经营单位和个人资格证明;
2、经营场所照片;
3、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照片及书面说明;
4、管理制度书面材料。
⑸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5)农药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
(二)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⑹ 什么是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3、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⑺ 怎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文件2)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文件3)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无需准备)
⑻ 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专下列条件并依法属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一)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农药管理办法》规定申经营农药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1、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3、有与期经营的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经营单位和个人资格证明;
2、经营场所照片;
3、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照片及书面说明;
4、管理制度书面材料。
⑼ 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答:《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31条规定,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回县级以上农业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