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查询
㈠ 请问环境保护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一般的企业只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主要看你的企业有什么污染物排放,如果你燃煤或油类,那主要是大气污染方面。如果你是排放污水,那就是水类的,如果是产生噪声,那就是噪声方面的,如果是有幅射,那就是幅射方面的,不管是什么类的,都要制作环境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经环境部门批准后企业才能建设。现在对环保方面要求很严,如果你去办理正式营业执照前,必须先经环境部门批准,否则不能办理,如果他们办了,实际这些部门就是违法,但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有的,有的部门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还在经一步的完善中,环境部门审批主要是审环评报告,环评通过后再去申报污染物排放,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才可以正式生产。
环境保护许可证,据我了解的范围内没有这个证,只是如果你是搞处理危险废物的,需要办理一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比如废油或其它有害的金属的处理等,都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果你是注册企业,反是需要占地进行建设的,如果不用建设厂房,你安装设备筹备企业也视作建设,制造企业尤其如此,因为你可能排烟、污水、产生噪声或有放射性污染,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都要先进行环境评价,这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即使没有这些,这个程序也是必须的,只要是建设项目,在工商注册前要求有经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有污染物排放的,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你还是处理危险废物的还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环保方面也就是这些,没有听说环境保护许可证一说,如果有异议,可以补充问题进行交流。
㈡ 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号在哪能查到
税抄务局能查到袭。
排污申报登记号是对企业进行排污所登记的一种编号,记录了何种设备的排污量,其实就是为了给排污做个记录而已,为了以后查找方便。
排污申报登记是要求具有排污活动行为的单位按一定规格形式就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产品、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以及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方式、趋向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在地环境主管部门呈报的过程。它是各国环境管理中普遍采取的一项制度,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则作为一项独立的环境管理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中,并成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工作的基础。
㈢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内单位,容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 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㈣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那你要去有关居委会,和那里的人员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还要送点礼品,总之要多说好话,也要证明你们确实没有影响居民的生活,来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样才能开出有关证明,通过年审。
㈤ 哪里可以查到....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标准,你想要哪方面的?可以查一下环境保护部发布11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再检索相关的标准,再网络或新浪共享资料里能查到。
㈥ 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回执单在哪儿看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查看即可。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载,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记录的排污许可证相关电子信息与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依法具有同等效力。
(6)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查询扩展阅读:
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核发环保部门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行业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
2、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
㈦ 怎样可以查到工厂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真假
1、首先进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站;2、点击或查找“综合查询――一站式服务”;3、点击或查找“食品生产监管”;4、点击“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获证企业机构查询”;5、点击“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获证企业”进入搜索页面,通过关键词进行搜索即可查到。 这是我的答案 希望能帮到您。
㈧ 污水许可证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受理范围
全市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环评报告和“三同时”验收材料;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一控双达标”验收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4份。我市列入省163家重点污染企业的19家企业需填写申请表4份(名单见附件1);市属企业填写2份;市属以下企业填写3份(填表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见范本)。
3、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包括生产情况(产品、产量、水耗、能耗、排污情况等),生产工艺及示意图,各产品的生产周期、排污节点及排放规律,清洁生产水平,企业上年环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计划。
4、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1份。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需提供当年的监测报告,其他企业可提供上年的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监测须由企业向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申请,由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现场踏勘后制定监测方案,经市局污控处审核同意后,监测部门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5、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份。排污单位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排污单位提交的申报数据经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审核认可后,方合法有效。
四、企业提出申请
市属以下企业报送当地环保局初审,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报市环保局污控处审核。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对于市属以下企业,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有效的监测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及该企业的环保表现,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对于市及市属以上企业,市环保局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市属及以下企业审核、发证;对于省重点污染企业,市环保局签署审核意见后,由企业报送省局审批。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七、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市、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2、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
八、审批时限
市环保局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申请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2),并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发放正式(临时)排污许可证、重新核定排污状况或上报省局的决定(因企业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到现场核查耽误的时间扣除)。对不符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3),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其享有的听证权利。在排污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实行办事公开制,确保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实行“A、B”角负责制,做到工作无缺位。
㈨ 全国排污许可证如何查询
查询全国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下载网络手机APP,在APP中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查询,下滑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一键查询,点击进入后输入所需要查询的单位名称即可查询。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手机中的网络APP。
注意事项:
1、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