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许可微博
⑴ 有人说发了微博以后版权就被抢走了归微博了那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
一段具有独创性的微博文字是著作权人的智力活动的体现,版权归著作权人所有。
如果有人未经你的许可擅自复制粘贴到其他地方,并用于生产经营,那么是侵犯你的著作权的。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著作权在维权时会困难重重,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也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
⑵ 微博机构认证需要的“营运许可”具体指的是什么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⑶ 新浪微博申请蓝V认证,用公司楼盘名做昵称,目前销售许可证还没办下来,还能提供哪些材料辅助证明
就用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写一个证明材料关于这个楼盘是你们开发就行了(盖上公司印章)
⑷ 微博版权怎么保护
不一定的,这要看微博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
1、如果微博已构成了著作权法保护意义上的作品,就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理所当然就有版权。
2、但是,在目前的状况下,很多微博达不到独创性标准,也未达到著作权法保护意义上的作品标准,有很多还是转发他人的,因此不但没有版权,可能还侵犯了他人版权。
版权(英文名称: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⑸ 谁知道转发微博是否侵犯著作权
—————————————————————————————————— 首先,转载与转发。前文已经提到了,转载,顾名思义是指对他人的文章、图片等“作品”转移到其他的媒体。从著作权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复制行为。一,转发本身不产生新的作品;二,转发后的“作品”固定在新的有形的物质载体上;三,相对长的时间内除非人为操作“作品‘不会消失。所以也就有了需要著作权法规制的必要,否者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侵害,这是著作权法所不能容忍的。转发,顾名思义是指把别人的图片、文字等“作品”转移并发布,跟上述的转载很相似,都是对原作品的复制甚至“发行”。同样,转载和转发都是对已经发布(发表)的“作品”的再次发布,无非转移了场所,改变了受众。综上所述,转载和转发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复制+发表”。而且网络环境的转载和转发都是对侵权范围的无限制扩大。其次,文字作品是否受制于内容的长短?很显然,这是很正常的疑问又是很外行的想法。说正常,是因为一般人不会认为短短的几十字或上百字能够构成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说外行,是因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一般原理,要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只需具备一定的原创性和能够固定在物质载体上的条件。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著作权理论,都没有对文字作品的长短作出限制,那我们就可以推断出,文字作品无所谓长短。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推理又是如此毫无必要,因为一些诗词还没有微博的几十字或140字长。由此可见,作品无所谓长短,具备独创性和能够固定在物质载体上,就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就可以主张著作权法的保护。就可以禁止别人的复制和传播。再次,转发微博的侵权可能性。根据上面的分析,转发微博是绝对有可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的,但以笔者看,仍需进一步具体分析:一, 文字微博。文字微博不一定构成作品,当前微博的大部分文字微博都不是著作权法意义的作品,比如博主以通俗的文字简单表达当前的心情,叙述一件事情,这些内容从原创性来说不具备作品的构成要件。当然简单不一定就不构成作品,如果是脍炙人口的很具个性的表达,未尝不是原创作品。还有当前的“长微博”,“长微博”更像是以一种照片的形式显示文章,,所以仍然可以看着是文字作品,如果具备原创性,是可以构成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二, 图片微博。很多博友都习惯在一段博文后加一幅图片,这一行为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多重的侵权可能,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等,这里仅就著作权予以介绍,如果这幅图片的内容是文字,参考上诉介绍,如果图片是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且这些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发送或转发的行为很显然是侵犯作者摄影或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对这些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进行了符合自己表达意图的修改,还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保护作品完整权。三, 音乐、视频微博。事实上,不管是正规公司发行的音乐还是影视,由于其投入成本的巨大和营利性,不可能允许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免费使用作品。若这一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音乐、影视,转法这一作品无疑是对音乐、视频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第四,微博这一交流平台的性质和商业模式。微博是博客的缩小版,所以博客可能的侵权微博都有可能涉及,且其传播的速度和广泛程度决定了侵权的影响和危害更大,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微博这一商业模式或者性质有所思考。显然微博是一个及时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它鼓励用户及时转发信息以期冀信息的迅速传播,其公共性和共享性决定了其侵权的绝对可能性,但是其公共性和共享性也同样决定了信息提供者对其著作权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复制权的默认许可使用,甚至是放弃。这是需具体分析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微博发布者发布的是自己的原创作品。若博主不希望自己享有版权的作品在微博上传播,完全可以不提供到微博上,微博的共享性(转发)是这一商业模式最大的特点,任何一个微博博主都是明知或应知别人会把其发出的内容转发的,我们可以推定其默认许可别人的使用或者转发,至少在微博这个平台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排除有人商业性地在微博以外的地方使用微博上转发的作品。所以基于作者的这种自愿放弃或豁免,这种情况下转发微博的网络用户不用承担侵权责任。另一种可能就是,若是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把著作权人作品上传至微博,然后遭到转发,则不能免除上传者的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责任。但转发者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我们仔细思考,依笔者之见,微博的共享性决定了转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转发者基于一种商业模式的触发,虽不合法但却合理,即使认定为侵权,也不能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微博转发的作品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这决定了转发微博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是,微博的性质和商业模式决定了不应该追究转发微博的网络用户的赔偿责任。若是追究转发者的侵权责任,是对微博这也交流互动平台或商业模式的根本否定,微博也就几乎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⑹ 新浪微博中的企业认证,一间公司可以申请两个吗
同一公司是可以申请多个新浪微博账号并进行企业认证的。但是必须具备相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微博使用实名,这是最被公众熟知使用的名称,具有公司特征。 微博通过认证后,便无法更改昵称。
2、一般而言,微博活跃度要求内容超过30条,关注者超过30个。
3、下载填写《企业用户认证信息表》和《企业认证申请公函》并加盖企业彩色公章,以及提交同样加盖彩色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按照企业认证页面提示发送到指定邮箱。
但是,以下类型的企业和组织暂时无法获得认证:
1、不属于该机构管辖范围的娱乐明星粉丝团体。
2、没有政府备案和登记信息的自发性民间团体。
3、淘宝网店、个人网站或没有信息产业部备案信息的网站。
(6)豆许可微博扩展阅读:
新浪微博认证的优势:
1、首先,如果通过了新浪微博认证,那么说明此微博的资料就是真实身份,以后在微博发起的话题都更容易被人相信,诚信度相对比普通用户高。
2、认证后,新浪微博展示和普通用户的模板也不一样,并且还能设置一些个性化模式,在内容上发布和展示上也占据优势。
3、更容易获得大量粉丝。
4、此外,认证的用户还可以申请入驻新浪微博的名人堂。一旦通过名人堂的申请,那么在微博上就是名人了。
⑺ 微博转发如何界定侵权与否
其实,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不用过分担心,侵权也是有范围的,请看以下详细报道。 一、微博是否有版权,转发是否算复制 (一)微博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论字数的多寡,作品都可以享有著作权,微博也不例外。根据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微博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享有著作权。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必须有独创性。即不是所有的微博都享有著作权,就文字微博来说,如果只是表达博主今天的心情或者简单陈述一件事,并不具有独创性。但是,如果角度独特、内容新颖,自然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受到保护的作品。 (二)转发微博的行为是复制行为还是提供链接行为? 这个问题对应的是:转发含有他人作品的微博,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从微博的传播过程来看一般有三种行为,第一是上传作品内容的行为;第二是将上传于网络的作品再传播的行为;第三是使用者浏览、下载、使用等行为。笔者认为要区分“上传”和“转发”:这里“上传”的意思是指作品第一次上传至网络的行为,是使公众首次接触到作品的行为,是受著作权人权利控制的行为。类似概念有转载,传统版权行业的转载是将全部作品内容进行复制的行为。而“转发”是在网络平台上就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的再次传播行为,是传播效应的再扩大。“转发”其实是转发了原作品的链接,并不是复制所提供作品的内容。也就是说未经许可,上传或者转载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为;而转发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可能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就图片微博来说,很多人在发微博时经常就当前文字加一幅图片,这一行为可能带来多重侵权,如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其中仅就著作权而言,如果该图片是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且受《著作权法》保护,上传或转发很可能侵犯作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对这些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进行了自己表达意图的修改,还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这里还存在权利人的限制问题,如果是个人微博用户,在看到权利人作品时觉得十分赏心悦目或者出于分享和个人欣赏的目的转发微博,此举应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何判断转发者是否合理使用 微博是一个追求传播效应,供公众交流共享信息的平台,其鼓励用户及时转发以促进信息广泛的传播。微博的公共和共享属性决定了信息发布存在侵权的可能性,但其特有属性也同样决定了信息内容提供者对其著作权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复制权的默认许可使用,甚至放弃。所以基于权利人的自愿放弃或豁免,一般的侵权行为应根据微博的分享性原则予以免责,这种情况下转发微博的网络用户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当转发者具有主观恶意或发生了显而易见的损害后果时,有必要认定为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需表明作者权利。 就本案而言,可利用“三步检验标准”来判断被告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行为:被告为了配合自己的文字内容引用原告图片,且未影响原告对涉案作品的正常利用,也未给原告造成损失。但法院认为被告虽未发送商业性内容的微博,但其转发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公司的知名度。 对此笔者持有不同意见。被告并未从转发权利人作品中直接获利,虽然是出于商业目的发布微博,但是其转发图片的目的不具有主观恶意,只是为了配合文字说明,增加资讯的可读性而配图。对此不应该追究转发者的侵权责任,而是要追究上家,也就是第一次使公众接触到作品的上传者责任,如果上传者上传图片时是合法授权并标明作者权利,那么就不存在后面转发者的侵权问题。 被告称涉案图片来自于皮皮时光机软件图片库。皮皮时光机是针对新浪微博开发的第三方微博管理应用工具,用户可以在微博应用里面添加使用。皮皮时光机有定时发布微博、定时转发新浪微博等功能,同时还提供强大的微博内容库资源供使用。皮皮时光机客户端中包含海量图库,在文本输入框的右边都有微博配图。用户可以进入图片库自行选择图片发布,图片库中的图片下方有“正版图”字样。用户可以选择客户端中原置信息和图片发送,也可以修改文字和图片后再发送。这些修改以及最后发送的操作都是在皮皮时光机客户端完成的,并没有用户自己上传图片的过程。
⑻ 一个企业资质可以认证多个新浪微博吗
一个企业可以认证多个新浪微博,申请多个微博账号并进行认证即可。
企业认证方式:
1、微博使用实名,且为最被公众熟知且具备企业特征的名称,微博一经认证,昵称将不能被修改。
2、一般情况下,微博活跃度要求是,内容超过30条,粉丝超过30个。
3、下载填写《企业用户认证信息表》和《企业认证申请公函》并加盖企业彩色公章,以及提交同样加盖彩色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按照企业认证页面提示发送到指定邮箱。
(8)豆许可微博扩展阅读:
以下类型的企业与组织机构暂时不能被认证:
1、不属于经纪公司管辖的娱乐明星粉丝团体。
2、无政府备案与注册信息的自发性民间团体。
3、淘宝店铺。
4、个人网站或无信息产业部备案信息的网站。
企业认证范围:
1、公司帐号:用于企业形象宣传,官方信息发布。
2、 分支机构帐号:用于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连锁机构进行宣传,提供本地服务。
3、产品帐号:用于主/子产品推广,市场活动及公关(注:产品有商标或软件注册证)。
4、招聘帐号:收集求职应聘者信息,招聘企业员工或实习生。
5、客服帐号: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处理用户投诉建议;维护客户关系。
6、同一营业执照原则上仅可以申请三个不同用途的企业认证蓝V账号。
如需认证3个以上的官方账号,需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连锁企业。
2、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大型企业,含多个子品牌及业务线。
3、微博官方合作伙伴。
⑼ 新浪微博如何申请机构/团体官方认证
可以从以下进行认证:
一,进入新浪微博,找到有V认证的标识图标;
⑽ 新浪微博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微博认证需要做的准备和相应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有最新的年检记录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微博申请公函:公函应为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其他印章无效)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的彩色图片。如果用户使用已有微博账号升级成为企业微博,需保证原账号有5条微博,10个关注和10个粉丝。
如果用户使用新注册的微博账号直接成为企业微博,还需准备: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企业的微博昵称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4、补充材料:
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软件著作权证等;代理品牌:代理授权书/代理授权合同等;加盟品牌:品牌加盟证;网站或电子商务类企业:企业网站对应的工信部ICP备案信息截图。
餐饮美食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品牌加盟证/代理授权书/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IT企业:商标注册证或软件著作权证/代理授权书/品牌加盟证/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品牌加盟证/代理授权书/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商务服务/工农贸易/服装服饰/文化体育企业/旅游酒店/便民服务/娱乐及休闲/医疗健康/通讯及服务/商场及购物/消费类电子/化妆及卫浴用品/家居装饰/食品饮料类企业:商标注册证/品牌加盟证/代理授权书/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金融服务/汽车/交通类企业:品牌加盟证/代理授权书/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教育出国类企业:组织代码证/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美容保健类企业:商标注册证/品牌加盟证/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昵称和企业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外文资料需附带有翻译公章的翻译件。
(10)豆许可微博扩展阅读
企业认证
1、微博使用实名,且为最被公众熟知且具备企业特征的名称,微博一经认证,昵称将不能被修改。
2、微博活跃度要求是,内容超过30条,粉丝超过30个。
3、下载填写《企业用户认证信息表》和《企业认证申请公函》并加盖企业彩色公章,以及提交同样加盖彩色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按照企业认证页面提示发送到指定邮箱。
以下类型的企业与组织机构暂时不能被认证:不属于经纪公司管辖的娱乐明星粉丝团体;无政府备案与注册信息的自发性民间团体;淘宝店铺;个人网站或无信息产业部备案信息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