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包括以下含义: 1、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在权利的有效期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在规定的地域内,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项权利。
2、对于一项智力成果,国家所授予的某一类型知识产权应是唯一的,不能再对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
根据上述第一层含义可以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即符合知识产权法宝条件的智力成果,与公有领域的智力成果加以区分。这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必须处于“专有领域”,具有“专有性”,如果进入“公有领域”,就不能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
上述第二层含义,也体现出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有形财产权的所有者,如拥有一张桌子的物权人,其权利范围仅限于对他的桌子的使用、处分权,对其他的同样的桌子则无权使用、处分、更无权禁止他人制造、销售同样桌子。而对于取得这张桌子产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来讲,不仅具有禁止他人制造、销售同样桌子的权利,而且可以阻止他人现就同样的桌子取得专利权。可见,对于某一类有形物而言,有形财产权的“专有”才是真正的“专有”。
② 知识产权有哪些性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如下: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这种专有性表现在: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专有性。指知识产权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权利人垄断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目前,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使知识产权制度逐步统一化、国际化。
知识产权的时效性,知识产权的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限制。知识产权中财产性质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时间上不是无限的、永恒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这种期限称为保护期或有效期,即知识产权只在有效期内才受法律的保护,期限届满即进入公有领域,知识产权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
知识产权无体性,有体是指有实体的存在,人们可用五官触觉去认识,如土地、房屋等。无体是指无实体,只有一种拟制的物体,是一种知识产品。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③ 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内容是什么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④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回占,权利答人垄断这种
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能获得法定垄断利益,才使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激励功能,促使人们不断开发和创造新的智力成果,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和物权都是一种绝对权和对世权,从而有别于债权。
⑤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表现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法律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
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权利,权利人垄回断这答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专有性的权利。
⑥ 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包括以下含义:内 1、知识容产权具有排他性,在权利的有效期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在规定的地域内,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项权利。
2、对于一项智力成果,国家所授予的某一类型知识产权应是唯一的,不能再对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
根据上述第一层含义可以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即符合知识产权法宝条件的智力成果,与公有领域的智力成果加以区分。这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必须处于“专有领域”,具有“专有性”,如果进入“公有领域”,就不能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
上述第二层含义,也体现出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有形财产权的所有者,如拥有一张桌子的物权人,其权利范围仅限于对他的桌子的使用、处分权,对其他的同样的桌子则无权使用、处分、更无权禁止他人制造、销售同样桌子。而对于取得这张桌子产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来讲,不仅具有禁止他人制造、销售同样桌子的权利,而且可以阻止他人现就同样的桌子取得专利权。可见,对于某一类有形物而言,有形财产权的“专有”才是真正的“专有”。
⑦ 知识产权专有性与物权专有性的区别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同于物权的专有性。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的专有,是与法定时间性相联系的专有,而物权的专有一般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自物权和大多数他物权没有法定的期限,只有少数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法定的期限。
其二、除某些他物权,如担保物权,因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的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权利丧失外,物权的专有会随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灭失而丧失,而一般说来,除非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载体之间只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例如某作家创作的小说只有一部手稿,并且未以任何方式复制,也不能凭记忆再现该小说的内容及其表达,那么知识产权不会因物的灭失而在事实上丧失。
其三、物权的专有性局限于特定的物,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特定的物无关。例如某人购买了一台仪器,他对这台仪器当然享有专有权,但是他不能排斥其他人拥有相同的仪器,现在假定这种仪器是在中国获得发明专利的专利产品,那么,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者进口与其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
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时间性和专有性
从地域性上来说,如果专利技术中的5项美国专利只是在美国申请,那在中国不享受专利保护,地域局限性大;
从时间上来说,专利技术发明20年有效,实用新型10年有效,接近有效期的专利潜力不大;
专有性来说,如果对方是将产品卖给你,那产品本身的专利权一次用尽,你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不侵犯专利权,不需要再次支付专利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