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许可文件
㈠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需什么条件和相关人员证件
你好!
硬件就是厂房办公室,拍片室,焊机,卷板机,行车等等,人员就是八大员,各种焊工,质保体系,程序体系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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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1类压力容器办理使用许可证
你好,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如果属于简单压力容器就不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 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㈢ 申办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条件如下:
第八条: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试压、检测等工作的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四)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五)建立能够确保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六)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
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七) 能够保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安全性能。
第九条: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详细的请按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执行。
里面的许可条件、程序等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几句话是说不清楚的。
在网上下个许可吧,找不着给地址,我发给你。
注意:以后有可能不发放压力容器维修许可证了,压力容器维修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实施。
㈣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证A1级别包括D1吗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证A1级别覆盖A2、D级,A2、C1、C2覆盖D级。
新许可目录没有D1级了,取消了啦。
㈤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换证需要哪些文件
1、设计资格换证申请书
2、自检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专
5、机构设属置框图
6、设计装备表
7、各级压力容器设计人员概况表
8、各级设计人员毕业证、职称证、任命书
9、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0、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
11、有效期内各级设计人员变动情况表
12典型压力容器设计产品一览表
13、设计常用必备标准、规范及配备情况表
14有效期内年度综合报告
15、原设计许可证
16、上次审查时,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
17、用户反馈意见
18、有效期内设计产品目录
㈥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能代替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吗,依据是什么
你好,这是可以的,根据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4条规定: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㈦ 压力容器许可证怎么办理
根据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且是《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参照【压力容器许可证】等级划分, 从事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备许可条件,通过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㈧ 关于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1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商请相关产品审查部派专家参加;
5.1.3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
5.1.4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
5.2现场审查
5.2.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5.2.2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
5.2.3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
5.2.4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7)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
5.2.5对于已受理申请,但不接受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
5.2.6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㈨ 第一类压力容器许可证资质申请要哪些条件
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常常受到材料的采购和选择困难或者是处于在经济上的不足考虑和分析,材料代用在压力容器的设计中广泛应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在压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其设计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过压力容器的承压部件材料的选择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仅外形质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虑材料的化学成分、尺寸标准、性能指标和监测方式进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最基本的原则是:在代用中要杜绝各种指标不达标材料的应用,严格确保材料质量和达到绝对保证,在技术上代用材料的技术要求不能够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材料选择方式对材料进行检测和测试。材料代用的手续要求为:(1)容器承压部件的代用要严格进行,须经由代用单位技术部门的批准并上报代用材料的复检报告或质量证明,由主管负责人核准批复;必须在获得原设计单位的允许并拿到证明文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