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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许可贸易

发布时间: 2021-02-20 21:16:28

㈠ 结合实际谈谈中国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实施保护,以此保障产权所有人凭借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获取收益。我国作为WTO成员,随着我国与国际上贸易的广度和深度的拓展,我国应加强对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运用有关知识产权法规保护自身利益。专利巴巴小编专利一些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如下。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技术转让,转让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版权许可,使版权人获得收入。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新的药品和其他高科技产品:电影、音乐、书籍、计算机软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种等。虽然从国际贸易额的绝对数字上看,无形的知识产权转让,还远远比不上有形货物买卖。但知识产权贸易量的上升速度大大高于货物买卖。
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商标、盗版书籍及电影,影响了正常贸易,给贸易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象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压力:药品、化工等产业从仿制走向自主开发,企业增加支付专利费。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中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各项知识产权专门立法,在某些具体内容上与国际贸易的规定不尽相同,甚至留有空白,需要做更进一步的、细致的完善工作。我国企业大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我国企业大多未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没有员工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谈判、知识产权分析等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企业如果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如果是企业密切相关的,建议企业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这样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诉。
其次,缺乏对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力的限制。一方面,在我国逐步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除了散见于相关知识产权法中“强制许可”或“权利限制”的内容及反不正当竞争的个别条款外,缺乏必要的反垄断和限制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我国尚未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措施。另一方面,执行主体以行政执法为主,执法部门分散。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主体多元化,各部门执法力度不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由各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存在地区执法差别和地方保护现象,等等。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首先是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
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企业应及时将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并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使核心专利成为标准,取得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增加资本与人才投入,从小技术到大专利,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充分扩大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贸易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使知识产权进行最大化的实质生产力转化,创建和保护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最后应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型人才。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可以到佰腾专利巴巴来咨询喔。

㈡ 请问各位老师,国际技术贸易中的被许可方有哪些权利

国际技术贸易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的,一般将这种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国际许可证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协议规定。
因为上述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而且是国内法意义上的合同,当发生了违约的情形以后,无论是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都享有合同法上的救济权利。
另外,由于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出让方与受让方处于一种地位不对等的状态,出让方往往会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受让方接受近似于不平等的条款,故而,称之为“限制性商业条款”这种出让方强加于受让人的种种不合理限制,严重的妨害了公平竞争原则,特别是对技术引进国的经济发展不利。为此,许多国家通过国内立法或双、多边条约的形式,对这种条款予以管制。1978年联合国贸发会议拟定的《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虽最终未能达成共识,但其列举了应予禁止的20种限制性商业条款。我国借鉴了上述守则和其他国家立法实践,在《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相关限制性条款作了专门规定。依照我国法律,供方不得强迫受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含有以下限制性条款:1、搭售。2、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3、单方面的回售。4、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5、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6、不合理的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但若供方已经签订独占许可合同的国家和地区或供方已经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在此限。7、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等等。
之所以用大部分篇幅介绍限制性商业条款,其目的在于某种意义上,上述对技术出让方的规制亦即技术受让方的权利。因为你的问题让我感到很费解,技术贸易中的被许可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是由双方的协议规定,何故成为问题?所以,我将可能涉及到的被许可方的权利或表现为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做了列举式的介绍,累赘之处,请见谅。

㈢ 国际技术贸易的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是指许可贸易的技术供方为允许(许可)技术的受方有偿使用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而与对方签订的一种授权协议。根据授权程度的不同,它有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交叉许可合同等类型。根据其合同标的不同,又有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等类型。
许可合同由于类型不同,其合同条款及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种许可合同共同性的条款及内容有如下方面:
(l)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名称要确切地反映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特征。例如“××专利许可合同”。合同编号是识别合同的特定符号,它反映出许可方的国别、被许可方的名称和部门及签约年份等。 销售额或所获利润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技术价款支付。三是入门费加提成支付。即当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先支付一笔约定的金额,然后再逐年提成费用。 技术转让,这种转让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技术保证是指供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其提供的技术是安全实用的,可以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在保证条款中,主要是规定技术保证的内容。权利保证则主要在鉴于条款、侵权等条款中加以规定。 许可合同中还有“索赔、不可抗力、税费、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合同期限、文字及签字,合同附件等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大同小异,故此不再赘述。 各种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是根据合同标的具体特点所须规定的条款。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专利条款、专利保持有效条款等等。
专利条款。该条款要明确所转让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列出专利号、专利申请国别、申请时间和有效期限。若属正在申请的专利,则要在合同中订明将来双方的权力义务如何随申请结果而变化,等等。 专利保持有效条款。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人必须按年交纳年费才能维持专利权的有效。因此,在合同中一般应规定:许可方有义务依法交纳年费以维持所转让专利的有效性;若因未交纳年费而导致专利失效,则合同将因此而解除。 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还应列有规定专利标记的使用、侵权及其处理条款等等。
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有:商标内容和特征,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方使用商标的形式;对商标标识的管理;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权等。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有:初期保密协议,保密和考核验收条款。初期保密协议主要是在进行技术谈判时双方所达成的保密协议,保证在技贸合同未达成的情况下,受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对从供方那里获得的一切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保密条款则是在双方达成交易订人合同中的关于保密责任、措施等规定。
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但一般来说,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咨询费;按时接受对方的工作成果。服务方要尽最大努力为对方服务;及时提出报告;适时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为对方保密,等等。 技术服务合同的保证和担保等都要在合同中订明。

㈣ 什么是国际许可贸易

许可证贸易(Licensing)

[编辑]什么是许可证贸易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也称为“许可贸易”是指技术出售者将其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形式销售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编辑]许可证贸易的类型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区域内,接受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交换许可。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
可转让许可。也称分许可,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接受还可将他被许可使用的技术,再转让给第三者使用。
[编辑]许可证贸易的优点
相对于产品出口、直接投资而言,许可证贸易具有独特的优势:
(1)是避开进口国限制、作为产品出口转换形式的最佳途径。
(2)可大大降低或避免国际营销的各种风险。例如,授方的资金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减少了受方所在国的外汇管制风险;纯粹的技术使用权许可,不存在独资或合资的企业被东道国没收征用的政治风险;由受方利用技术进行产销活动,使市场竞争与汇率变动等风险转移到受方身上。
(3)可节省高昂的运销费用,提高价格竞争的能力。
(4)有利于特殊技术的转让。某些关系到进口国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无法采用投资或产品出口方式,而通过许可证贸易便能顺利地涉足于这些产品的生产经营领域。
(5)便于服务性质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如各种类型的咨询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企业本身并不制造产品,许可证贸易便为它们的无形产品(技术)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6)使小型制造企业也能进入国际市场。这一优点对于我国众多的制造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编辑]许可证贸易的缺点
小型制造企业实力不足,缺乏资金,难于采用直接投资在国外生产经营产品的方式。但只要拥有某项对市场具有吸引力的技术,同样可以通过许可证贸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客观地评价许可证贸易方式,它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1)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非任何企业或任何技术都能进行许可证贸易。当企业拥有驰名商标、良好商誉、先进技术并对受方有吸引力时,许可证贸易才能成为现实。
(2)授方对目标国家的市场经营难于控制。许可证贸易双方并非从属关系,而是等同于买卖关系,不管受方的市场经营状况如何,授方也不能对其加以直接控制,充其量只能把受方视为自己在国外的经销商,市场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对授方及其产品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
(3)授方的纯收益可能会受到目标国家经营状况的制约。当采用提成的办法计算转让费用时,授方的纯收益的多少就要由产品在目标国家的竞争能力、销售数量、盈利水平来决定。
(4)授方可能在国际市场上培养了自己的竞争对手。许可证贸易实际上是授方把一部分技术的优势、独占的权力转让给了受方,说到底是让出了一部分现实市场和潜在市场,这是授方的风险损失。因此,在技术出口之前就要权衡利弊,估算这种风险损失,拟定补救的办法,然后才作出决策。
[编辑]许可证贸易的盈利能力分析
生产企业选择许可证贸易方式进入国际市场,是以其预期盈利水平高于其他进入模式为主要依据的。为此,需要进行盈利能力的分析。许可证贸易在协议有效期内增长的收人减去增加的成本便是这一贸易的利润收益。其中,增长的收入决定于持证人(受方)的销售潜力,因为特许权使用费按销量提成时,必然与许可证产品的销量相联系且成正比,这就要求许可人(授方)必须研究国外目标市场,评估持证人在目标市场上销售许可证产品的能力。同时,许可人需确定和评估以下各项收入:技术转让的入门费(包括泄密费);技术援助费;工程和建筑费;在持证人企业的股票;股票的红利;来自向持证人销售(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其他非许可证内容的产品)的利润;买卖持证人产品时的佣金;支付给许可人所拥有的机器或设备的租金;管理费;从持证人处收到的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费(由转让而支付的部分)、持证人独立研制开发该项技术可能节省费用的提成等。许可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向未来的持证人转让技术和有关服务时发生的全部成本包括:
①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在此是指生产企业在进行预期的许可证贸易活动时所放弃的收入。其中包括:可能失去进入目标国家的其他方式所应取得的实际和未来的净收入;可能因持证人的外销而失去第三国市场的净收入;可能因许可人必须停止被许可的产品在目标国家的出口销售而取得的净收入。当然,机会成本不应作过高的估计,但如果不对机会成本进行评估则是错误的,因为因许可证贸易而失去部分国际市场的收入是显而易见的。
②起动成本。指许可人开始许可证贸易活动和使持证人得以投入生产并销售被许可产品所需的全部转移成本。起动周期一般为一至两年。按常规许可人将要求一笔总算或分期支付起动费用。这部分成本主要包括:对目标市场的调查研究;选择持证人;在当地获得专利和商标的法律保护;谈判许可证贸易协议,准备和传输蓝本、图样和其他文件,提供对持证人适用的技术;培训持证人的技术人员;工程、建筑和工厂安排服务;提供给持证人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
③营运成本。指许可人在有效期内以盈利为目标持续执行许可证贸易协议的全部成本。具体包括:对持证人的定期培训;维持在当地的专利和商标保护(包括缴纳年费、管理和诉讼成本);质量监督和测试,审计和检查;销售、购买和其他技术性服务;管理上的帮助;与持证人的配合;解决争端;保持许可方成员的稳定。
[编辑]许可证贸易发展过程应注意的问题[1]
引进技术软件与我国的技术攻关相结台,努力做到有目的、有选择地引进,加快消化吸收的过程,既发挥我国技术的长处,又培养了自己的人才。
引进先进技术与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相结台,以利于参照发达国家的生产组织形式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条件,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国家要提供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有效措施:
(1)首先要多方面解决资盘来源,使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有充分的资金保障。国家或地方政府应适当增拨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那些重点项目的引进消化创新工作。同时有必要建立专项外汇,用于解决为消化吸收配套的二次引进所需的外汇来源。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的条件采取不同的形式融资,金融部门也应以优惠的利率支持企业,积极为企业发放风险贷款, 帮助企业开发新技术。
(2)运用经济杠杆和制定政策措施,调动企业消化吸收创新的积极性,对技术引进后通过消化吸收取得的成果,可 申请技术进步奖或专利,对消化吸收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职称、工资等方面予以奖励;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实现大批量出口的企业给予适当提高外汇留成比例的优惠政策。
(3)建立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管理机构,制订专项政策,加强跟踪监控,并及时推广成功的经验。
[编辑]许可证贸易的发展方向[1]
我国许可证贸易的发展方向是技术出口。现在许多发展中匡家正面临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形成了一个较大的技术市场。我国已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并且有一定规模的工农业生产体系,有能力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已经吸收创新的技术。所以我国要充分利用当前国内外的有利条件,熟练运用许可证贸易方式,大力推动技术出口,使“技术引进一产品出口一消化吸引一技术出口” 的模式成为我国引进技术的一条成功之路。

㈤ 什么叫合资企业.什么叫许可证贸易,什么叫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谢谢

1.国际合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投资者为了一个共同的投资项目,联合专出资按东道国有关法律属在东道国境内建立的企业.
2.许可证贸易:是由贸易双方以签订许可证协议的形式进行的一种技术贸易.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国际技术贸易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指的是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对外投资.
4.国际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是证券投资.

㈥ 怎样能查询一个贸易公司有没有得到国际贸易的许可

请他们出示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㈦ 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际许可协议包括哪些种类

国际许可协议的种类
1.根据许可协议的标的,国际许可协议可以分为三种。
(1)专利许可协议
(2)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3)混合许可协议

2.根据国际许可协议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股权那范围的大小,可将国际许可协议分为五种
(1)独占许可协议
(2)排他许可协议
(3)普通许可协议
(4)交叉许可协议
(5)分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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