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营许可证
❶ 外出经营许可证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流程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到机构所在地(A城)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开具《外管证》时不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但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须在10日内到机构所在地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劳务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因此,贵公司在外的施工,应当在工程所在地(B城)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税务代开发票流程
一、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主管地税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建设方)对工程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筑安装合同。
(2)外管证 。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税务代开发票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的办法,税务机关一般采取“一窗式”服务,一般在一个征税窗口完成征税、开具发票业务。综合税负各地不一,大约在4.8%-5.8%之间。
❷ 我想办理异地经营 怎么办啊
一、名称核定:
1、总公司的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所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文件;
2、公司法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工商局有专业的营业执照复印纸);
3、分公司负责人的照片、如非当地户籍的也需暂住证、计生证等证明,而且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明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6、主要的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总公司董事长或者分公司负责人所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申请书(需要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需要满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明原件;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放的全套登记表格以及其他材料文件。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跟《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以及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统计证。
七、社保账户。
❸ 外地营业执照在本地可以用吗
外地营业执照不可以在本地使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同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异地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1、三证合一
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五证合一
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2016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为一证。
❹ 企业在当地有资质在异地经营没有在经营地办理餐饮许可证怎么处理
1.合肥的来托管项目,如果合肥的源这个单位本身有餐饮营业执照,你只需要把南京的执照变更增加餐饮管理的经营范围就可以了,这个不需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2.如果合肥本身是没有餐饮执照的话,就需要在合肥办理新的营业执照,这个是不可能异地办理的。
❺ 外地办的食品营业执照能在异地用吗
外地办的食品营业执照是不能异地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5)异地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❻ 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规定,可能被处以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6)异地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如果是公司或其他性质的企业民地经营,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将按《公司法》(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非公司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实际上可以看出异地经营不违法,但有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才行。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是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对于公司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要求也略有不同。
❼ 异地能办营业执照吗
可以的。
一、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
(二)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六)企业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帐目和收支手续。
二、经营者开业,必须按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企业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个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证明,分别不同行业向所在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者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始营业,并将开始营业的时间报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备案。
四、经营者转业、合并、分立、迁移或歇业,应向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歇业手续,并向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备案。
五、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行业管理。
(二)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内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禁止转让经营证照。
(三)遵守物价管理的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结算办法。
(四)按规定张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五)按照核定的企业等级标准装饰房屋,配备服务设施和业务技术人员。
(六)定期向所在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报送财务统计和其它报表。
六、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者,由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改正、1000元以下的罚款、停业整顿、降低企业等级等处罚,直至收回其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❽ 如何办理外地经营许可证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方法如下:
1、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2、《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4、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8)异地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1、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持《外管证》回执联到我局指定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2、纳税人开具《外管证》的经营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缴纳各税(费),同时补缴在经营地未缴纳的应缴税款。对认定为审核开票纳税时申报方式的外来建安企业在办理缴销《外管证》手续时,同时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因各种原因未使用《外管证》的,应全部收齐开具的各联后进行缴销,作作废处理。
4、纳税人在办理缴销手续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按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5、异地纳税或代扣税后,在核销时,应向税务机关留存发票、税票复印件及外管证。
❾ 异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迁移
❿ 在外地经营的工程是否一定要开外地经营许可证
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经营的,应开具《外管证》;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