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铺许可证
❶ 开杂货铺需要哪些手续
建议你还是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比较好,
因为手续简单,费用低廉,以后每年的验照手续也方便。
如果办个体户营业执照,
首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然后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卖副食品等食品需要办这个证);
如果卖烟,需要到当地县区级的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
(烟草证在大城市应该比较难办得到,因为对烟证其实有限额的,也对同一条街道上的烟店数量有限制,但是在中小城市就相对比较容易办得到)
如果只卖日用品,那就不需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不需要办任何证件,直接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就行。
办好这些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之后,就去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只费用是23块,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上述《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就行了。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❷ 营业执照申请条件 我想开间私人的杂货铺;可不知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如卖有食品或者零食之类的,需要先到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然后拿着卫生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❸ 营业执照一般都有什么手续我办个杂货铺就好不卖副食 都需要什么手续 着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一)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进行登记注册。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
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应办理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登记证
4、地税登记证
5、章一套(公、财、私)
(四)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❹ 开杂货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怎么弄需要注意什么
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回要租房协议书答)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还要去卫生部门办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
❺ 我想开一间杂货店,大概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呢
1.首先要确定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
2.如果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首先去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然后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卖食品需要办这个证);
3.如果卖烟,需要到当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办好这些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之后,就去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只要材料齐全而且符合工商部门的要求,那么一般一周时间就能拿到营业执照。
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是十几块的工本费,基本上是即时办理就能即时拿到税务登记证。
5.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
6.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7.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话,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需要的这个证的话,带上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质监局办理。
(5)杂货铺许可证扩展阅读: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首先去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税务登记证》流程: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链接:营业执照—网络税务登记证—网络
❻ 在农村开个小店(类似于杂货铺那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是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最简单的方法是办理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任何经营活动都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领取相应的证照后才能进行。
❼ 现在小杂货店还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就卖一些包装饼干,烟酒饮料之类的
要是有烟草证,营业执照,肯定要办食品流通
没有食品流通证工商局会罚款,只要入口吃喝的东西都算食品。
❽ 本人想开一家杂货店 要办些什么证 去那里办 还有烟草证跟烟花爆竹许可证去那里办
营业执照,工商
烟草证,烟草局
烟花爆竹许可证工商和安监
❾ 北京办理杂货铺卖饮料,办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给你个全面的回答.注意结尾部分的新政策哦: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条件、资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规范了申请与发放程序、责任追究等,对维护食品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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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依据同上);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二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用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依据同上);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二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依据同上);
5、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三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依据同上);
6、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依据同上);
7、餐饮企业应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据同上);
8、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环保部门开具的批文;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居民住宅楼内的,需提供不扰民证明(依据《北京市餐饮业、商业服务业以及文化娱乐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京工商发[2002]109号《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9、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依据同上);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依据同上);
11、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据同上)。
标准:
1、属本科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2、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批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饮食建筑用地符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
2、饮食建筑建地应考虑周围无污染源和远离有毒有害场所(依据《北京市餐饮业、商业服务业以及文化娱乐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
3、饮食建筑在平面布局上,应防止厨房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临近建筑物的影响(依据北京市餐饮业、商业服务业以及文化娱乐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
4、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功能用房(餐厅、库房、粗加工间、细加工间、冷荤间、面点间、消毒间、更衣室等)和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5、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依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6、饮食建筑室内应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依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7、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库房应有防鼠、防虫、防潮等设施,库房内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依据《饮食行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8、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区域和设施,包括消毒清洗池、消毒柜、密闭碗柜、密闭垃圾柜等设施(依据同上);
9、制售冷荤凉菜和制作含乳类冷食品,应具有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京卫防字[1998]133号《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11、饮食建筑室内墙壁结构材料应考虑耐高温、高湿等生产特点(依据同上);
12、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13、位于或临近风景名胜区的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14、位于或临近居民住宅楼的应符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依据京工商发[2002]109号《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批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核实,并制作《审查意见书》。
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告知申办人,其建设项目按设计卫生审查认可的标准施工。同时填写审批流程表,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审核人员应即时将现场整改要求及申办人的咨询方式、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申办人整改后,审核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审查、核实,整改合格的,按前程序操作,并附审查意见书。
不符合审核标准,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及理由,转复审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申办人整改时间)。
三、复审:
条件:
1、建设项目按设计卫生审查认可的标准施工完毕;
2、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批科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全部申办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核实,并制作《现场卫生监督笔录》。
符合复审标准的,填写《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设施表》和《建设项目设计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复审人员姓名,并依据《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分类规定》填写申请项目,填写审批流程表后转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复审标准的,复审人员应即时将现场整改要求及申办人的咨询方式、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整改合格后,在审批流程表上注明相关情况及最后复审意见,转审定人员。
不符合审定标准,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及理由,转审定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申办人整改时间)。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加盖审批章,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校核、收费、核发
(一)、校核
工作标准: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规范、完整;
2、全套申办材料符合受理要求;
3、审核、审定人员签字齐全;
4、将全部申办材料录入计算机,并打印制作《卫生许可证》。
本岗位责任人:审批科内勤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校核,制作《卫生许可证》。
对符合标准的,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填写发文号、发放日期,打印制作《卫生许可证》。
对格式、文字需要修改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尽快通知受理人员修改。
时限:2个工作日。
(二)、收费
工作标准:
1、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监督所收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工作标准检验缴纳卫生许可证收费金额。
对符合收费标准的,签收支票或收取现金,开具收据。
对不符合收费标准的,当场与审核人员核对、重新计算。核对无误后,按前款规定收费。
时限:即时。
(三)、核发
工作标准:
1、通知申办人有关事项及时、准确;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审批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发放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卫生许可证》。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和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即时。
复验餐饮业卫生许可证
一、 受理
条件:申办人应提交以下复验换证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复核审批表(一式二份);(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2、卫生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依据同上);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依据同上);
4、原许可项目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是否有变化的说明资料(依据同上);
5、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资料(依据同上)。
标准:
1、属本科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2、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同时填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功能用房(餐厅、库房、粗加工间、细加工间、冷荤间、面点间、消毒间、更衣室等)和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2、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依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1989);
3、饮食建筑室内应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依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4、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库房应有防鼠、防虫、防潮等设施,库房内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依据《饮食行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5、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区域和设施,包括消毒清洗池、消毒柜、密闭碗柜、密闭垃圾柜等设施(依据同上);
6、制售冷荤凉菜和制作含乳类冷食品,应具有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京卫防字[1998]133号《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7、饮食建筑室内墙壁结构材料应考虑耐高温、高湿等生产特点(依据同上);
8、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应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9、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依据同上);
1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依据同上);
12、使用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
13、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
14、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
15、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第十七条);
16、有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17、餐饮企业制售的冷荤、凉拌菜,使用的餐饮具应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取得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依据京卫疾控[2002]117号《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检测管理办法》)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审核标准现场审查核实。
1、对符合标准的单位,填写《卫生许可证复核审批表》上监督部门复核意见后转交给审定人员。
2、对于不符合标准及要求的单位,须即时将需要补齐、修正的材料的全部内容、现场整改要求及申办人的咨询方式、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申办人整改时间)。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条件: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检验次数应达到规定要求,或检验合格率高于80%。(依据京卫疾控[2002]117号《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负责人。
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加盖审批章,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时限:1个工作日。
四、打印
标准:及时、准确打印卫生许可证。
本岗位责任人:审批室打印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
标准:
1、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监督所收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收取现金或签收支票,开具收据,并在收费通知单上盖章;
对不符合标准的,当场核对、重新计算。核对无误后,按前款规定收费。
时限:即时。
六、核发与告知
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发放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卫生许可证》。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和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即时。
变更餐饮业卫生许可证
一、 变更“地址”或“许可项目”:
同新办餐饮业卫生许可证程序。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名称”: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2)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表一式二份(依据同上);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依据同上);
(4)原卫生许可证原件(依据同上)。
2、变更“单位名称”:
(1)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据同上);
(2)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表一式二份(依据同上);
(3)原卫生许可证原件(依据同上)。
标准:
1、属本科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2、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表”中复查意见栏内签字,填写审批流程表后转入审定程序。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时。
(二)审定:
标准:同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审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依据审定标准进行审定;同意受理意见的,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表”中签署审定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转打印人员。
不同意受理意见,认为应予以终结审批的,应与受理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及理由,退受理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三)打印
标准:及时、准确打印卫生许可证。
本岗位责任人:审批科打印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
标准:
1、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监督所收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收取现金或签收支票,开具收据,并在收费通知单上盖章。
对不符合标准的,当场核对、重新计算。核对无误后,按前款规定收费。
时限:即时。
六、核发
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发放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卫生许可证》。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和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即时。
本办法分6章共46条,包括总则、卫生许可证申请、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卫生许可证的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卫生许可审查的严肃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
此外,还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三是《办法》从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状况及培训、场所、卫生设施等方面,分别规定了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和食堂等不同类别申请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许可时给予相应审查的内容。
四是《办法》还建立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上、下级之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等几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将及时核实、处理。五是对食品委托加工行为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对受委托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卫生要求,要求必须在产品上标注委托双方的卫生许可证编号。
同时,《办法》还对各地卫生许可证管理提出了统一的要求,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上应载明的事项及填写的要求,确定了统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及编号格式,并对卫生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出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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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个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选择你要经营的项目,交钱刻章,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