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使用许可证
A.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开办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开办药店申请书(表一);
2、筹建零售药品申请内表(容表二);
3、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表三)、质量负责人履历表(表四);
5、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7、药店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8、拟使用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和租房协议);
9、房屋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
10、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兼职证明;
11、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违规证明;
12、法定代表人对质量负责人聘用合同或聘书。
B. 材料使用许可证防水的外包装及产品标识这一栏怎么填
参考产品合格证填写
C. 消防材料使用许可证资料怎么填写
您好!
如果是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那不管是多大的工厂都必须办理,但内如果是与容消防安全无关的,如石材加工场,那就无需去办理消防许可证。
到消防安全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认真填写,上交;房产证(租赁的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提交自拟的消防安全制度。
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D. 材料使用许可证施工单位签完后该送给谁,监理单位签名
1、检验批要监理工程师签;
2、联系单要看是什么类容,这个和监理人员的权回限有关,看施工合同的约定;答一般联系单监理工程签证即可,但牵涉重大变更或签证的需总监认可;
3、检验批和联系单监理员没有签字权,监理员只能签署一些见证和旁站记录之类的。
E.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哪些哪些材料或证件
依据《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F. 怎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材料要哪些呢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零售,一种为批发。
1、凡从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零售、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申领《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从事上述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应向省、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2、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呢?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讲一下,欢迎大家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 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G.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有哪些,要如何办理
一 需要材料: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的规定略有不同。主要是甲方提供。
二 办理程序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