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兽许可证
❶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哪里能印制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不能随便印制的,是由农业部统一格式,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你如果需要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按照条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报,并填写申请书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达到条件和要求后,由不同级别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合格的,经相关程序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直接到相关办事大厅或办证中心领取。
❷ 养殖许可证怎样办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2 、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3 、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
4 、野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
5 、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
2、兽医技术证明(兽医身份证、技术证书影印件)
3、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种源、场地、饲料等)
4、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2)种兽许可证扩展阅读
特种养殖的特点有以下:
1、饲养品类特殊,人们不常见,较陌生。
2、管理技术特殊,人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
3、用途和市场特殊。比如:狐狸的养殖,其用途主要是取皮制做服装,以满足人们穿着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又如:蝎子的养殖,其主要用途是做药材,现在人们将蝎子做成菜搬到饭桌上。狐狸和蝎子有着它们较特殊的用途。
在市场上,特种养殖受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制约,说到底就是受人们购买力的制约。如果人们对裘皮服装、蝎子的需要量大,并有相当的购买力,养殖狐狸、蝎子就大有可为,否则,就要慎重考虑。
4、特种养殖具有机遇性。特种养殖与常规养殖的不同在于,常规养殖是经常性的,特种养殖有一定的机遇性。
❸ 办理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复:根据《畜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二)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四)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第二十四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场(厂)址、生产经营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六条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七条 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八条 发布种畜禽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套系的标准。第二十九条 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符合种用标准。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销售、移植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什么部门制定有效期为 几年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❺ 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需要些什么材料
1、种畜来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自请报告;对照规定的条件,对种畜禽场建设布局,具备的生产设备、设施,经营品种,规模,技术力量、职工培训,各项制度建设,具体育种方案,排污处理、动物防疫(注明有无1、2类传染病发生)、免疫,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描述;
3、各项制度:1)兽医防疫制度;2)免疫程序;3)寄生虫控制程序;4)卫生消毒制度;5)疾病诊疗制度;6)种畜禽选育方案;7)种畜禽淘汰制度;8)后备种畜禽培育制度;9)销售制度;10)售后服务制度;11)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2)饲养管理及繁殖育种操作规程;13)门卫制度;14)资料归档制度;15)种畜禽出场等级标准。
4、种畜禽场平面布置图
5、各项标准: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企业生产标准。凡是生产经营、销售的的种畜禽必须制定有相应的标准。
6、证件复印件:1)种畜禽供种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2)动物防疫合格证;3)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资称证书;4)本场种畜禽出场合格证样本(含系谱、免疫程序),5)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证明材料。
❻ 养殖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2 、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3 、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
4 、野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
5 、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
2、兽医技术证明(兽医身份证、技术证书影印件)
3、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种源、场地、饲料等)
4、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6)种兽许可证扩展阅读
特种养殖的特点有以下:
1、饲养品类特殊,人们不常见,较陌生。
2、管理技术特殊,人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
3、用途和市场特殊。比如:狐狸的养殖,其用途主要是取皮制做服装,以满足人们穿着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又如:蝎子的养殖,其主要用途是做药材,现在人们将蝎子做成菜搬到饭桌上。狐狸和蝎子有着它们较特殊的用途。
在市场上,特种养殖受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制约,说到底就是受人们购买力的制约。如果人们对裘皮服装、蝎子的需要量大,并有相当的购买力,养殖狐狸、蝎子就大有可为,否则,就要慎重考虑。
4、特种养殖具有机遇性。特种养殖与常规养殖的不同在于,常规养殖是经常性的,特种养殖有一定的机遇性。
❼ 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无法办理有什么危害
答复:根据《畜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二)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四)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第二十四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场(厂)址、生产经营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六条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七条 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八条 发布种畜禽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套系的标准。第二十九条 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符合种用标准。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销售、移植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