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壹』 什么是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去办理呢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3、经办单位:当地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管理处。
4、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选址意见书中要求附送有关专业批文,用地规划总平面图,1/500或1/2000地形蓝图四份,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项目预审文件等有关资料。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批准后,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首先,规划局窗口的工作人员说的没错,办理《土地使用证》大致的程序应该是:
1 规划部门按规划给未出让的地块出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然后将图纸交由国土部门征地和规划(所以,有很多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上的建设单位都是土地储备中心);
2 国土部门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进行征地和挂牌出让;
3 项目业主摘牌成功签订出让合同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办理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你遇到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这边算是比较普遍,往往第3步都被国土局直接忽略了,很多都是直接跳过第3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这个补办因该不是很麻烦,我们这边需要这些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报告
3 土地证
4 相关核准或批准文件(就是发改委下的立项批文之类的)
5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地形图
『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土地使用权不同分为两类
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回位申请,《选址意见书》答,《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修建性详细规划。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
两者不同的地方就是划拨要选址意见书,出让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找哪个部门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的。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