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生产许可证
㈠ 长春市办理新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类要几天
一、在长春市办理“新办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经营类”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证明原件如不便携带,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从事根、茎、苗、芽、叶、花生产的提供现有的加工和贮藏设施。自有设施提供购买发票或现有照片,租用机构的提供双方使用协议。)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村(街道)办事处出具有效证明。且经营场所不在政府通告拆迁范围内。)
4.一般情况需提供:苗木种子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要素填写齐全。)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提供工商主体证明 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核名通知书。)
6.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双方劳动合同,技术人员需提供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种子检验员证书。)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取得,长春市城区0431
81962786;双阳区0431
84223605。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明,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办理区域不在政府通告拆迁范围内。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荒山荒地(含坡耕地)不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等生产用地用途证明材料。)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㈡ 种苗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种苗生产证林业局都有专门的格式,只按照要求签写就可以料
㈢ 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可以申请办理,受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生产经营者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
(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
(3)种苗生产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㈣ 长春市新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类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新办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经营类”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证明原件如不便携带,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从事根、茎、苗、芽、叶、花生产的提供现有的加工和贮藏设施。自有设施提供购买发票或现有照片,租用机构的提供双方使用协议。)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村(街道)办事处出具有效证明。且经营场所不在政府通告拆迁范围内。) 4.一般情况需提供:苗木种子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要素填写齐全。)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提供工商主体证明 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核名通知书。) 6.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双方劳动合同,技术人员需提供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种子检验员证书。)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取得,长春市城区0431 81962786;双阳区0431 84223605。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明,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办理区域不在政府通告拆迁范围内。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荒山荒地(含坡耕地)不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等生产用地用途证明材料。)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㈤ 怎么办理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和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办一个苗圃交易市场需要在林业局办什么证件
到林业局办理,需要自己有固定场地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明、管理人员资质资料等,还要有经营资格(工商营业执照,个人、法人都行)。到林业局咨询,他们会告诉你的。我的这两证半年前刚办的,对了,在县级林业管理机构就可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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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申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从事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申请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提交材料:
1、注有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3、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从事苗木生产的,其育苗面积在50亩以上;
6、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7、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或者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准予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㈦ 怎样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二、申请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
2、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3、具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4、具有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子加工、检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
(7)种苗生产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自有品种的证明或者选育目的品种情况介绍。
申请领取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具有林木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的证明。
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包括苗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林业局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