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代理人
⑴ 搞不懂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根据你的问题这两的关系不一样的,代理人和委托人在不同的场合上是不同的效果的。
⑵ 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
根据《来民法通则》委托人是源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⑶ 委托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⑷ 委托人、被委托人和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通则来》委托自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⑸ 委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不是同一个意思
意思不一样,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将权利委托给他人(委托代理人);被代理人:是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进行某种法律行为的权利,称为代理权。
⑹ 如何区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区别如下:
委托人是指有事需要寻求帮助的人。
被委托专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属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1、委托人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
(2)交付约定费用。
(3)清偿债务。
(4)给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2、被委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⑺ 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行使相应代理权的人。其委托代理权的产生是源于专当事人的属委托,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代理权,代理应对相应法律活动的人。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在民法中,一般情况下的法定代理人产生是因为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多数情况下,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只需委托代理。
⑻ 受托人和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代理人有相应的代理权限,而受托人无
⑼ 请问被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是指同一个人吗
不是一回事。因为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不是一回事。
代理关系包括法定代理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委托关系中的主体分别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主体分别是被代理人(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
委托关系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和条件,但委托关系并不一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只要存在委托关系,就存在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但并不一定存在委托代理人。
(9)委托人与代理人扩展阅读: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委托代理是在诉讼上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诉讼,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需要在诉讼上获得他人的帮助,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
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⑽ 如何区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61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版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点说,代理人就是被委托方,而被代理人就是委托方,代理人替被代理人处理事务。王某委托李某去采购一些设备,那么王某就是被代理人,李某就是代理人。
(10)委托人与代理人扩展阅读
代理关系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代理权关系
其性质为发生在代理人与本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代理授权具有无因性,即此内部的基础关系与代理权授予之间各自独立,基础关系的无效并不影响代理权授予的效力。基础关系的类型很多,在委托代理中,比较常见的有委托、雇佣、合伙等,在法定代理中,基础关系有监护、亲属关系等。
2、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与第三人之间的代理行为的关系
代理人与第三人是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主体。
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受关系
代理所产生的具有结果性的民事关系发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即代理人进行的代理活动的结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