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权例子
1. 专利权的例子 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
1.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回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答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2.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3.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2. 专利权案例
优先权原则。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专新型在外国第一属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 (急)关于专利权的小案例
1、针对实用新型提出的专利无效,法院通常会中止审理,等待无效的裁定;
2、要具体分析锅版炉厂的产品是否权落入宋的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分析对比后,确认侵权,提供合法来源,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3、相关利害第三人,法院可以追加。
4、不成立,抗辩理由主要有两方面,在先技术或未落入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专利权是排他权,是可以禁止他人实施,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可能,一个产品那么多零部件,相关的专利太多了,跟被告有没有专利没毛球关系;
5、转让协议有效,为什么无效呢,呵呵。这个你自己想!
4. 关于专利法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给我举个例子、谢谢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由二部分构成,即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以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与一份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所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其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被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当由二部分构成,即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
引用部分应当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特征部分应当写明该从属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被引用权利要求基础上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所包含的技术特征,不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术特征,还包括它所从属的那个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一项从属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必定小于它所从属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4)专有权例子扩展阅读
根据发明是否属于个人为履行其职务而产生的成果,可以将发明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相关权利当然归属于发明人本人所有。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最宽。
而关于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各国立法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有的将其归属于员工个人(称为“发明人主义”或“雇员主义”),有的则将其归属于对该发明行为做出指示或职务安排的公司或其他单位(称为“雇佣者主义”)。
我国专利法将执行公司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定义为职务发明创造,并规定其权利归属于用人单位。同时,我国专利法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应对做出该发明创造的个人予以奖励和支付报酬。
在专利申请中,如只有一个权利要求,即是独立权利要求。但如果两个权利要求是相关的,符合单一发明构思的要求,不从属于其他权利要求也称为独立权利要求,可包括在一项专利申请中。例如,切削机和切削所使用的特殊刀具即属这种情况。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与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同,但反映更加具体。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从属于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一般包括其所引用的前述权利要求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两部分。
5. 专利权的例子 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为了保护社会创造者、发明人积极性的一种保护措施。
比如:我想像一种碗(或容器),它是双层的,内层和普通碗没什么区别,就外层和内层像热水瓶胆一样连接、密封,但它又不是完全密封的,在这个碗(或容器)某个地方开口,如果天气很热的时候,人们吃饭时饭很烫,这里人们可以很方便地从开口处注入凉水或冰水,使饭很快凉下来,这对工作节能比较快的地方,有些用处。再或者冬天天气凉,饭菜容易凉,为了保温,我们可以在夹层里注入热水……
这样的想法,是一个创意,然后我根据这个创意,制作出一个或者几个样品,拿着它到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以后我可以自己开厂或者找厂家生产、销售这种产品,其他任何厂家(如无我的授权)都不能仿照这种思路生产此类产品。
我的权利,即为专利权。
6. 专利申请案例
一、如果在国外已经具有专利权的,可以在国内有优先的专利登记权。二、在辆已经有专利权的,同样在国外在俦的专利申请权。三、已经有的专利可以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条例及相关国家同样可以视为专利产品。四、我国彩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可以排斥他人使用你的专利技术。
7. 专有出版权的案例
假冒“金龙鱼”食用油案
程×雄、程×忠兄弟未经授权,于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期间,擅自生产假冒“金龙鱼”食用油(贴上假冒标识出售),生产和销售案值达145万多元。东莞市人民法院于2006年2月21日依法对程×雄、程×忠兄弟,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的判决。
此案被告制售假冒知名产品,数量巨大,具备犯罪要件,法院因此追究其刑事责任。
销售《无极》等盗版音像制品案
2006年7月3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东莞某音像制品店,现场查获包括《无极》、《千里走单骑》、《七剑》等涉嫌盗版音像制品110张(盒)。经调查证实,店主袁某明知是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仍进行销售,侵犯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文化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音像制品,并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侵犯“National”“Panasonic”商标案
2006年6月30日,市工商局查获了东莞市石排某塑胶加工厂受他人委托代加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National”、“PAN-SONIC”、“PAN-SONIC”、“SQN鄄NY”牌收音机等一批。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给予罚款50000元的处理。
侵权线连接器专利权案
东莞市莫仕连接器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线连接器(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获得专利权。2005年,该公司发现东莞长安某端子制品厂和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线连接器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认为,被请求人生产、销售的两产品已进入请求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东莞长安某端子制品厂和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侵犯“票单自动录入”发明专利案
王某于2004年4月获得“柜台票单自动录入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授权。2005年,他发现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东莞市某公司所经营的“某百货公明店”、“某百货黄江店”等上十间商场,在销售散装商品过程中所使用的系统与自己的发明专利一致。王某于是请求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查处该侵权行为。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于今年4月达成和解协议。被请求人向请求人王某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以普通许可的方式取得实施该专利的授权。
侵犯“中域”驰名商标案
2005年,广东中域电讯连锁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称该公司批发的“中域”牌手机玩具,在显眼处印有或贴有“中域ZHONGYU”商标。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因此对其进行跨类保护。深圳某公司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害。该案的判决,开创了东莞市人民法院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先河。今后,如果涉案商标曾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且对方当事人认可该商标可以继续作为驰名商标的,法院将不再审查,直接将其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侵犯“国泰”名称及商标案
原告广东国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本地知名企业,其拥有的“国泰GUOTAI”文字商标于2003年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被告东莞国泰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发的“国泰大厦”,写有“国泰中心”的大型横幅广告牌,楼内亦设有“国泰中心管理处”及“国泰中心售楼处”。原告认为“国泰大厦”名称与原告的注册商标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大厦外墙使用“国泰”文字并赔偿原告50万元。
“明和”不正当竞争案
东莞祥和公司与明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黄某,黄某系“明和电子广场”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明和公司登记开办东莞市塘厦明和电脑批发市场,由黄某与被告黎某、林某共同经营。2006年3月间,黎某、林某开始筹办另一电脑市场“明和森达电脑城大朗店”。
原告黄某认为,被告电脑城使用的“明和”字样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侵犯了原告开设的两个电脑城的企业名称权及原告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其行为属不正当竞争。
侵犯“老夫子”专有出版权案
原告吉林摄影出版社称其“享有《老夫子》、《老夫子魔界梦战记》漫画图书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出版权”,被告东莞书商余某等销售盗版《老夫子》等图书,侵犯了原告的专有出版权,遂将余某等40余人(或单位)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余某等销售的《老夫子》等书,并非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属非法出版物。被告的销售行为,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行为”(即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行为),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专有出版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8. 历史上丞相专权的事例有什么
秦朝:李斯
东汉末年:曹操 西汉末年:王莽
司马氏
明朝:胡惟庸,严嵩,
唐朝杨国忠、李林辅
这里张居正虽然说也有专权,不过他还算是正面人物,从出发点都是为了国家。
还有太多了。。没法一一列举
9. 有关专利权的案例及问题
1、答:不能取得专利权,因为不具备新颖性。
2、答:合法。专利权受地域性限制。
3、答内:不构成对乙公容司专利权的侵害。
4、答:一般情况下会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进口权)的侵害,如果已经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 一道关于专利权的案例
未侵犯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