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代理词范文
A. 不服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怎样写代理词
代理词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接受郑州某某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李贺律师担任其诉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行政行为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诉讼。现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法庭的审理和本案事实依据,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理由的分析
1、事实部分
【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称【经查,你(单位)于2011年10月变更登记过程,涉嫌提供虚假“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1)、原告未提供虚假材料
原告2011年10月21日的公司变更登记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贵局的要求,提供了真实、合法、齐全的申请材料,原告该次公司变更登记行为原股东及现股东全部亲自到场,现场签订了《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应文件,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2)、关于【涉嫌】的分析
被告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用了【涉嫌】一词,【涉嫌】的法律含义为【有跟某件事情发生牵连的嫌疑】,系有可能性,而非查证属实。
被告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形下即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事实依据不足,理应撤销。
2、理由部分
【责令改正通知书】理由部分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2011年10月公司变更登记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从该条可以得出:
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分为两种: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
2、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提交虚假材料亦为欺诈手段,系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种方法。
前已论及,原告未提交虚假材料,被告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未描述原告【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情形,因此原告未【隐瞒重要事实】,不符合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告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理应撤销。
二、关于【答辩状】的分析
1、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事实依据前后不一
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当时的事实依据为:【经查,你(单位)于2011年10月变更登记过程,涉嫌提供虚假“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答辩状中所援引的事实依据(【答辩状】第2页第二段第三行)为:【被答辩人在2011年10月21日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故意隐瞒2011年10月17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下达的(2011)1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10月20日被答辩人提出申请要求听证的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被告为何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完全抛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时所持的“事实依据”,而采取新的“事实依据”说?
无非如此,被告自知原“事实依据”未经查实且不能成立,与其被攻破不如主动放弃的好,但殊不知,被告作为挡箭牌的新“事实依据”说亦不能成立,原因如下:
首先,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拟制主体,按照法人拟制说的观点,只有自然人是实在的,而法人则是无肉体无精神的观念上的存在,是法律的拟制物,公司与股东的人格相互独立,不可混为一谈。公司作为法律拟制主体,仅仅是公司财产所有者的象征,而不具有自然人主体的主观属性,而【隐瞒】属于主观形态,因此公司不具有【隐瞒】的属性,更何谈隐瞒一说。
其次,何为法律上的【隐瞒】?【隐瞒】系指有义务告知而故意不告知,应当告知而故意掩盖事实真相,【隐瞒】的前提需有义务、需应当。
如前陈述,原告2011年10月21日公司变更登记行为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如实回答了被告的询问,原告收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事实,在被告未询问类似问题的前提下,原告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主动告知,若需告知,法律规定是什么?
原告认为收到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事无需告知被告,原因有二:
①、原告收到的仅仅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而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仅仅表明有处罚的可能性,但不代表一定处罚,原告收到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听证相关事宜,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②、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理的事情发生在2004年7月7日和2005年7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的追则期限为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上述拟处理的事情已过追责时效,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原告认为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无需告知被告。
2、【责令改正通知书】是行政处罚
被告【答辩状】(【答辩状】第2页第二段第九行)称【责令改正通知书仅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该观点错误。
责令改正是一种多重性质的行政行为,它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有时是一种行政处罚,有时是行政命令,即多重性质说,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而应该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适用该条的情况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相对独立的一种行政处理决定,即行政命令,理由是:该责令改正行为中,对于违法事实虽已经作了认定,并规定了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期限,但若逾期不履行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是随后做出的行政处罚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在适用该条的情况下,责令改正行为应属于行政处罚,理由是:①、该责令改正行为中,对于违法事实已经作了认定,并规定了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期限,且明确了如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明显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②、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的内容,已不是行政管理中为了保证下一个行为的作出而实施的中间环节,而已经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最终行为,具有终了性。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被告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完全符合行政处罚的要件,理由如下:
1)、该【责令改正通知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具有制裁性、终了性。
2)、被告提供的证据第23页【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表明,该【责令改正通知书】亦是按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审批的。
3、被告【答辩状】(【答辩状】第2页第二段第十四行)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完全取代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被答辩人针对………责令改正通知书提起行政诉讼已无实际意义………】。
什么叫【完全取代】?被告是否自认【责令改正通知书】不成立,已自行撤销,无法律效力。
什么叫【已无实际意义】?被告既已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就有权起诉,法院自会依法公正判定该【责令改正通知书】是否合法,这就是实际意义,且是法律意义之所在。
三、被告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前已论及,【责令改正通知书】是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在作出该【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前,应当告知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原告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但被告却未告知,剥夺了原告的了解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理应撤销。
综上所述,被告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依据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作出撤销某工商责改字【2012】04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正判决。
B. 什么事行政代理词 以及行政代理词种类 和 格式 急求
可以进行具体的联系和了解。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C. 急需行政诉讼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格式!!!!!!!!!
行政诉讼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
被告:.....行政机关
负责人:.....
地址.....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答辩状
答辩人:....行政机关
答辩人与原告.....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道申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某某机关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
代理人:谷立芬
河北道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 月 日
D. 行政处罚 过重 代理词
具体说明情况,我给你写,仅供参考
E.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按照代理词格式写就行了
没有统一的代理词
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
大致形式是这样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 案件 原告代理人,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共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
二…………………………………………
代理人:…………
时间
F. 代理词的格式范本
格式一: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 月 日
格式二: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
下: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简介:
代理词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
拓展资料: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G. 被告的律师代理词怎样写
一、代理词的条理必须清楚
代理人需要对案件有清楚的认识,对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精确的把握。才能对案件有正确的认识。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一定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有的放矢,中心要突出。说理要有力度。
二、代理词的语音需简明、精确
言不在多而贵在精。该表达的表达清楚就可以,感性的抒情没有必要,法官的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人情世故,即使是人情世故也不是纸上的。法条和法理也没必要详细陈述,你写的是代理词而不是法律意见书,你面对的是和你一样精通法律的法官,而不是需要你普法的非法律人员。过多的法理阐述,只会引起法官的反感,点到为止。
三、代理词的所有观点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是证据,必须是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有想当然的观点,依照常理,依照习惯之类的词最好不要写。
举例说明: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X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下面根据庭审质证和认证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其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采购订单上明确规定:“若接受本订单相关条款,请于三天内回复。”对此我方认为:
(1)订单的性质。本案中订单的性质是要约。
(2)订单是否已经失效及订单失效的法律后果。依照该条款,对方的承诺期限是三天,而对方并未在三天之内回复我方。所以依法要约已经失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买卖合同没有成立。所以,我方认为,作为本案中主要证据的订单已失效,买卖合同未成立。
二、如果买卖合同成立,被告也没有拒收货物的行为。
(1)原告没有被告XXXX的证据。
(2)被告并没有通知原告送货的义务。对送货义务的承担,双方没有约定。对3,220支硅胶的交货方式,都是由原告送货上门,这点原告在庭审上也作了认可;在原告送货前,被告也没有通知送货。 所以,被告认为没有义务来通知原告送货。
三、如果买卖合同成立,在18个月后,被告认为该合同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被告对原告突然提起诉讼感到费解。
据此,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人: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