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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代办

发布时间: 2021-02-05 11:24:10

① 压力管道许可证办理

武汉艾瑞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办理、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许可证办理咨询和管理培训的服务机构,是一个优秀人才的联合 体,其成员是一群在各方面训 练有素,志同道合的管理咨询行业精英。咨询顾问具有多年的丰富专业咨询经验,已经成功为近千家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TS(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ISO22000/CCC/QS/TS16949/HSE/CNAS/CMA /CMC/ASME等特设/体系/产品认证/许可证及计量认证

②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在哪个部门办理

国家质检总局。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许可证办理条件:

1、注册资金的要求,企内业注册资质200万元以上。

2、企业人员容的要求,企业全职员工人数在60人以上。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GA类[含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甲级)]、GCl级和GDl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他级别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代办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安装立管时,先将管段吊正对准下层承口将管端插入,不可摇动挤入,用力应均 匀。要注意将三通口即甩口方向,对准横管方向。

2、安装后立即将立管固定,用不低于楼板标号的细石混凝土堵好立管洞口。

3、立管承口外侧与饰面的距离应控制在20-50mm。在立管上应间隔10m设置一个检查口。如有乙字管,则在该层乙字管上部设置检查口。

4、安装立管时,一定要注意将三通口的方向对准横管方向,以免在安装时由于三通口的偏斜而影响安装质量。三通口的高度,应根据横管的长度和坡度来确定。

③ GB1,GC2压力管道安装怎么办理资质

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准备、申请、受理、约请评审、试安装、评审、批准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
1.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六)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 下同]、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 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类、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如再申请 GA类、GCl级安装资格,应先将申请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 受理
1.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同意受理的,应在45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不同意受理的,也应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凡属下列单位之一的,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1)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的评审机构;
(5)其他不符合《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的。
3.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由于申请单位原因,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评审
1.申请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约请一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进行评审。在开始评审工作前,评审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条件初审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审查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条件初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见,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提交安装质量评审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由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可分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 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应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日。
对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各派1名代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1名代表参加。
3.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 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审查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具备条件。
(2)基本具备条件
基本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改后能达到要求,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对不符合(1)或(2)条件的单位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5.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6.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经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
7.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 批准
GA类、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GB类、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未被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发证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批推的申请单位,可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发给安装单位正本和副本各1份,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审机构各1份副本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所批淮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格级别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查、批推,获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时,应将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并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才可领取新证。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收到综合材料后,对审批合格的单位一般应在45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十)编号。

看一看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④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要怎样申请

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来可源证需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总包单位具备施工条件书面意见;施工合同、招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单位签署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体措施的书面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按吴江市政府文件规定,新开工项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必须办理民工工资预留户手续(所有资料应带原件审核备查)。

⑤ 谁知道办理《压力管道道安装许可证》办理流程

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2、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安装许可申请,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并且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二)单位概况;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质量保证手册;

提供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

3、许可审批机关对安装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安装单位,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将两份申请表返回安装单位、,一份申请表交许可审批机关的下一级质量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一份申请表由许可审批机关存档。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装单位,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申请资料不能证明安装单位已经达到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

(三)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对不予受理的,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在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受理意见,并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安装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由于申请单位原因,18个月内未能完成许可工作的,安装单位应当根据单位条件变化情况重新提出申请。

⑥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花多少钱求介绍

你好,首先你要看一看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版要提权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申请。

要多少钱,这个不好说,第一次申请至少应该在10万以上吧。
申请不收费,评审是要收费的,其它的就是小费了。

⑦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多少钱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难吗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办理费用大概如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许可证,是不收费专的。
压力管道安装评审每属项收费约10000元左右。
培训焊工10人,费用你自订。
无损检测人员至少1人
管工8人
起重工2人
检验人员2人
焊机14台
光光谱分析仪1台
空压机2台
其它设备见许可规则。
如果设备全购,总费用应该在50万左右。
自己没搞过,请个顾问就得2万左右(编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手册等文件)。
以上是按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考虑。
还有问题继续问

⑧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需要花多少钱办理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如果找代理的话,差不多7-8万元左右,时间大概4-5个月左右。我们单位之前申办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时候是请的南京雨正咨询机构来帮忙办理的。还得要准备以下条件: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专项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全职员工人数60人以上。专业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中级职称,从事4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设置工艺、材料、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设备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射线二级或者超声二级资格。技术人员比例占全体职工人数10%,且不少于6人,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人。

持证焊工中气体保护焊焊工不少于4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和电子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一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一份(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附件五:《安装单位资质要求表》的要求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四份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符合以下要求的申请应当受理:申请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申请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申请材料齐全,种类、数量符合法定形式。GA类、GCl级设计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⑨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多少钱

如果公抄司满足压力管道安装资袭质的办理条件那么还是比较容易的一件事情。首先您得明确条件:

至于费用的话,大部分的许可证一样,首先得看所处城市,每个城市的办理是不一样的还有主要看您找的代办机构,一般来说不同的代办公司所收取的费用和他们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选择一家好的代办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不仅能够在费用上节省而且还能节省很多的时间。

⑩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办理要哪些条件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准备、申请、受理、约请评审、试安装、评审、批准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
1.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六)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 下同]、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 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类、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如再申请 GA类、GCl级安装资格,应先将申请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 受理
1.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同意受理的,应在45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不同意受理的,也应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凡属下列单位之一的,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1)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的评审机构;
(5)其他不符合《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的。
3.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由于申请单位原因,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评审
1.申请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约请一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进行评审。在开始评审工作前,评审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条件初审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审查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条件初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见,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提交安装质量评审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由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可分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 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应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日。
对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各派1名代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1名代表参加。
3.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 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审查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具备条件。
(2)基本具备条件
基本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改后能达到要求,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对不符合(1)或(2)条件的单位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5.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6.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经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
7.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 批准
GA类、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GB类、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未被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发证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批推的申请单位,可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发给安装单位正本和副本各1份,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审机构各1份副本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所批淮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格级别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查、批推,获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时,应将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并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才可领取新证。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收到综合材料后,对审批合格的单位一般应在45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十)编号。

看一看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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