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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2-04 13:36:05

Ⅰ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分装食品所需要的手续

1、这要看你散装的是什么食品,有的食品是不允许分装的,允许分装的食品要根据国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申请相应类别的生产许可证。

2、申请许可证的具体要求非常细则复杂,最基本的是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生产人员、设备和检测设备,还有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

3、车间软硬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以后,就可以加工生产啦。

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扩展阅读: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Ⅱ 本人需要最新版的饼干、糕点、速冻米面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谢谢各位!!

2010版最新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饼干产品包括以小麦粉、糖、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加入疏松剂和其他辅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种饼干,如: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饼干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饼干。饼干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8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配粉和面 成型 烘烤 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烤制,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水分和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饼干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如生产线不是连续的,必须有冷却车间。生产发酵产品的企业还必须具备发酵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机械式配粉设备如和面机;2.成型设备;3.烤炉;4.机械式包装机。

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中成型设备应与企业生产的品种相符合。主要成型设备有:

酥性饼干:辊印成型机等。

韧性饼干:叠层机、辊切成型机等。

发酵饼干:叠层机、辊印成型机等。

薄脆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曲奇饼干:叠层机、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威化饼干:制浆设施、叠层机、切割机等。

蛋圆饼干:制浆设施、辊印成型机等。

蛋卷:制浆设施、浇注设备、烘烤卷制成型机等。

粘花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水泡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生产夹心类产品的应具备夹心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7100-2003《饼干 卫生标准》;QB1253-91《饼干通用技术条件》;QB1433.1-92《饼干 酥性饼干》;QB1433.2-92 《饼干 韧性饼干》;QB1433.3-92 《饼干 发酵饼干》;QB1433.4-92 《饼干 薄脆饼干》;QB1433.5-92 《饼干 曲奇饼干》;QB1433.6-92 《饼干 夹心饼干》;QB1433.7-92 《饼干 威化饼干》;QB1433.8-92 《饼干 蛋圆饼干》;QB1433.9-92 《饼干 蛋卷》;QB1433.10-92《饼干粘花饼干》;QB1433.11-92《饼干 水泡饼干》;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饼干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材料时,应当选择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夹心类产品的心料等如有外购情况的,应制定进货验收制度并实施。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灭菌锅;(四)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饼干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饼干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水分







4

碱度





酥性、韧性、薄脆、曲奇、夹心、威化、蛋圆、粘花、水泡饼干、蛋卷检此项目

5

酸度





发酵、薄脆、夹心饼干、蛋卷检此项目

6

脂肪





曲奇饼干检此项目

7

酸价





*

8

总砷





*

9







*

10

过氧化值





*

11

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糖精钠





*

12

细菌总数







13

大肠菌群







14

致病菌





*

15

霉菌计数





*

16

标签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企业生产夹心类产品,应抽取夹心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200袋(盒),随机抽样 不少于4kg且不少于8个最小包装的样品。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如果抽取的样品为夹心类产品,在抽样单上应注明。

Ⅲ 食品包装企业QS审查都审查什么啊

根据《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程基础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程塑料专业篇》及相关标准等的具体要求,我们认为企业要想获得QS 许可证,一定要尽早完善和准备好下列29 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4.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9.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0.质量考核办法;

11.清洁生产制度;

12.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3.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14.现有标准清单;

15.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6.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

17.文件管理制度;

18.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19.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0.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

21.原辅材料使用台账;

22.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23.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

24.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

25.检验管理制度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6.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7.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28.退货品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制度。

以上是一些必备的文件资料,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有关纪录文件,并且按照细则的53 项要求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仅靠经验和关系以及侥幸心理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投入,认真落实才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根本保证。

Ⅳ 申办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QS)流程及所需资料

亲,所需资料如下:如果是二次包装的话,相当于分装,这两种产品室不允许分装的!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 吨 、月产量可以达到 吨 、年产量可以达到 吨 。

Ⅳ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罐头食品是指原料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罐头食品应为商业无菌、常温下能长期存放。罐头食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罐头及申证单元名称(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9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杀菌→无菌包装

原辅材料处理→调配(或分选、或加热及浓缩)→装罐→密封→杀菌及冷却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材料的验收及处理、封口工序、杀菌工序。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原料变质造成感官指标不符合要求。2.加工过程中带入外来杂质。3.物理性胀罐或氢胀。4.马口铁罐腐蚀造成内容物变质或硫化铁污染。5.密封不良或杀菌不足造成内容物腐败变质或平酸菌败坏。6.锡超标。7.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罐头食品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罐头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清洁清理、消毒。企业应当设有原辅材料库房、成品库、加工车间、包装车间。原料有特殊贮藏要求的,企业应当具备冷库、保(常)温库和解冻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畜禽水产罐头和其他罐头
(1)原料处理设备(如清洗设施、盐渍设施、油炸设备等);(2)配料及调味设备(如调味、过滤等设施);(3)装罐设施及密封设备(如封口机)或无菌包装设备;(4)杀菌设备(如杀菌釜或杀菌锅);(5)冷却设施或场所。
2. 果蔬罐头
(1)原料处理设备(如清洗、去皮、预煮机或漂洗桶、槽等);(2)分选设备(如去核、切块、修整等工具);(3)装罐设施及密封设备(如封口机)或无菌包装设备;(4)杀菌设备(如杀菌釜或杀菌锅);(5)冷却设施或场所。
四、产品相关标准
(一)禽水产罐头。
GB/T 13213-1991《火腿猪肉罐头》
GB/T 13515-1992《火腿罐头》
GB 13100-2005《肉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GB 14939-2005《鱼罐头卫生标准》
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352-1991《片装火腿罐头》
QB/T 1353-1991《火腿午餐肉罐头》
QB/T 1355-1991《回锅肉罐头》
QB/T 1356-1991《猪肉蛋卷罐头》
QB/T 1357-1991《香菇猪脚腿罐头》
QB/T 1359-1991《五香肉丁罐头》
QB/T 1361-1991《红烧扣肉罐头》~QB/T 1367-1991《辣味炸子鸡罐头》
QB/T 1371-1991《烤鹅罐头》~QB/T 1373-1991《油炸禾花雀罐头》
QB/T 1375-1991《熏鱼罐头》
QB/T 1376-1991《凤尾鱼罐头》
QB/T 1404-1991《榨菜肉丝罐头》
QB/T 1606-1992《红烧排骨罐头》
QB/T 1608-1992《红烧元蹄罐头》
QB/T 1609-1992《香炸鹅罐头》
QB 2299-1997《午餐肉》
QB/T 2784-2006《咸牛肉罐头》
QB/T 2785-2006《咸羊肉罐头》
QB/T 2786-2006《清蒸猪肉罐头》
QB/T 2787-2006《原汁猪肉罐头》
QB/T 2788-2006《清蒸牛肉罐头》
QB/T 3601-1999《香菇肉酱罐头》
QB/T 3602-1999《猪肉香肠罐头》
QB/T 3605-1999《豆豉鲮鱼罐头》
QB/T 3606-1999《鲜炸鲮鱼罐头》
QB/T 3608-1999《茄汁鲭鱼罐头》
(二)果蔬罐头。
GB/T 13207-1991《菠萝罐头》~GB/T 13212-1991《清水荸荠罐头》
GB/T 13516-1992《糖水桃罐头》
GB/T 13517-1992《青豌豆罐头》
GB/T 13518-1992《蚕豆罐头》
GB 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 7098-2003《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
GB/T 14151-1999《蘑菇罐头》
GB/T 14215-1993《番茄酱罐头》
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117-1991《什锦水果罐头》
QB/T 1378-1991《四鲜烤夫罐头》~QB/T 1392-1991《干装苹果罐头》
QB/T 1394-1991《原汁整番茄罐头》
QB/T 1396-1991《酸甜红辣椒罐头》
QB/T 1397-1991《猴头菇罐头》~QB/T 1403-1991《调味榨菜罐头》
QB/T 1406-1991《小竹笋罐头》~QB/T 1408-1991《清水冬笋罐头》
QB/T 1605-1992《清水莲藕罐头》
QB/T 1611-1992《糖水杏罐头》
QB/T 1612-1992《红焖大头菜罐头》
QB/T 1688-1993《糖水染色樱桃罐头》
QB/T 2390-1998《桃酱罐头》
QB/T 2391-1998《糖水枇杷罐头》
QB/T 3609-1999《草莓酱罐头》~QB/T 3621-1999《清水竹笋罐头》
QB/T 1607-1992《盐水红豆罐头》
(三)其他罐头。
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409-1991《花生米罐头》
QB/T 1410-1991《琥珀核桃仁罐头》
QB/T 1411-1991《咸核桃仁罐头》
QB/T 2221-1996《八宝粥罐头》
企业生产的罐头产品未包含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的,应按相关规定,制订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至少具备检验项目表中的☆项目,并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考核。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罐头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企业生产罐头所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猪肉应选用政府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口原料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根据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及台称;(二)圆筛(应符合相应要求);(三)干燥箱;(四)折光计(仪)(适用于含糖的罐头,如糖水罐头、八宝粥罐头);(五)酸度计;(六)恒温水浴锅;(七)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八)微生物培养箱;(九)生物显微镜;(十)灭菌锅。
七、检验项目
罐头食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发证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执行的标准进行检验。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罐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净重)




3
固形物(含量)




有此项目要求的

4
氯化钠含量



5
脂肪(含量)


*
6
水分


*
7
蛋白质


*
8
淀粉(含量)


*

9
亚硝酸盐


*
10
糖水浓度(可溶性固形物)



11
总酸度(pH)



12
☆锡(Sn)


*
有此项目要求的
13
☆铅(Pb)


*

14
☆无机砷


*
适用于肉类、鱼类及其他水产品罐头
15
☆镉


*
适用于肉类和鱼类罐头
16
☆锌


*
17
☆总砷


*
不适用于肉类、鱼类及其他水产品罐头
18
☆总汞(Hg)


*
果蔬、鱼类罐头不检
19
☆甲基汞


*
适用于鱼类及其他水产品罐头
20
总糖量



有此项目的罐头,如果酱罐头
21
番茄红素


*
有此项目的,如番茄酱罐头
22
霉菌计数


*
23
六六六


*
仅限于食用菌罐头
24
滴滴涕


*
25
米酵菌酸


*
仅限于银耳罐头
26
油脂过氧化值


*
有此项目的,如花生米罐头
27
黄曲霉毒素B1


*
28
苯并[ α]芘


*
有此项目的,如猪肉香肠、片装火腿罐头
29
多氯联苯


*
仅适用于海水鱼罐头
30
干燥物含量


*
有此项目的,如八宝粥罐头
31
着色剂


*
有此项目的,如糖水染色樱桃罐头、什锦果酱罐头、苹果山楂型酱罐头
32
二氧化硫


*
33
组胺


*
鲐鱼罐头需测指标
34
☆微生物指标(商业无菌)




35
☆标签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单上按该产品的具体名称填写,注明申证单元名称。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罐(瓶、袋),随机抽取18罐(瓶、袋)。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Ⅵ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一般是不可用回收塑料来做食物的的包装袋的。

Ⅶ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的六个单元名称

1、非复合膜袋
2、复合膜袋
3、片材
4、编织袋
5、容器
6、食品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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