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
Ⅰ 1. 罗斯福"新政"在救济与改革方面的举措有哪些
改革:1、整复顿银行与金融系,下制令令银行休业整顿,逐步恢复银行的信用,并放弃金本位制,使美元贬值以刺激出口;
2、复兴工业或称对工业的调整(中心措施):通过《国家工业复兴法》与蓝鹰行动来防止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根据《国家工业复兴法》,各工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市场分配、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等,以防止出现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从而加强了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缓和阶级矛盾]。
3、推行“以工代赈”;
救济:4、调整农业政策:给减耕减产的农户发放经济补贴(农民缩减大片耕地,屠宰大批牲畜,由政府付款补贴),提高并稳定农产品价格;
5、大力兴建公共工程,缓和社会危机和阶级矛盾,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
6、政府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了《社会保障法》,使退休工人可以得到养老金和保险,失业者可以得到保险金,子女年幼的母亲、残疾人可以得到补助。
7、建立急救救济署,为人民发放救济金。
Ⅱ 深圳40周年大会之际,你知道将会有什么新的战略部署吗
深圳40周年大会之际,我知道的战略部署是要将深圳作为综合改革试点的城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中心的战略方针,以为人民服务为原则。
前几天观看了深圳改革四十周年,我觉得我为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国家而感到骄傲,感到自豪,希望我们的国家发展的更快更好。
Ⅲ 劳动法第40条规定的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专者本人或者额外支属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0条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47条是补偿的标准,47条补偿标准也适用40条的情形。
Ⅳ 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着较浓的行政化色彩
尽管这些年各地城市在改革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管理体制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但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仍然很浓,缺乏公众参与机制。一方面,街道办事处政社不分的状况并没有大的改观,它仍然承担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职能,工作量过大,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状态,其后果是既未能够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没有能够很好地发挥自已应有的社会管理职能,致使社区成员越来越高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难以得到满足,同时也没有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另一方面,作为居民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居民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只是被动的接受管理。因为事实上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所以其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街道的安排,进而也陷入了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这不但造成基层社区管理的超负荷运转,减低了管理效能,而且有悖于居委会成立的初衷。居委会行政色彩浓厚,社区自治功能缺失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主要载体,从字面上看,居委会只是具有协助政府的义务,并不具有代理政府部门行使职权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是实际上社区承担了大量来自政府的职能工作。诸如社区的经济、文化、卫生、休闲、娱乐、互助、保障等本应由社区解决的事物,往往由于政府事务挤占反倒无暇顾及。据调查,居委会的实际工作内容有十大类百余项,这十大类分别是: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纠纷调解、宣传教育、文明达标、收款收费、人口普查。据一些居委会统计,一年之中,居委会的工作达158项之多,其中行政事务118项,占总数的74.68%,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居委会的自治职能让位于行政职能。 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色彩还体现在经费使用、人事任免上。一个自主充分的社区,它对自己的事务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能动用社区财力进行社区各方面的建设,选聘自己需要的人员为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为社区居民谋福利。但当前,社区拥有的自治权是有限的,居委会更像是一级基层政府。在经费方面,社区的建设经费、办公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源于政府。对每个社区每年拨多少经费,政府享有充分的裁量权,因而社区的建设状况一般取决于政府的经费投入程度。对社区而言,争取更多的政府经费资助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而社区工作人员则需要获得相应的报酬来生活,因此,社区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在用人方面,社区的自主权也是有限的,政府一般掌握着用人权,以保证其各项政策方针得以在社区顺利实行。在社区建设中,一些城市在20世纪末开始进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尝试,一定意义上改变了社区居委会的人员构成,向自治的方向迈出可喜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2月的一步,但是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尚处于推广阶段,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示范城市虽然遍布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仍有一半以上的省份不见踪影。
(二)社区的组织结构设置不科学
旧经济体制下,城市基层社区的组织构架由相互联系的区、街、居三级组织构成其中区政府是我国城市的基层政权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种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前期的组织体制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的一大创举。然而,这种组织结构具有明显的不科学性。一是街、居组织机构过多而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在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层次上,机构设置与权限呈“倒金字塔”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各种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类似的临时机构可达30多个,一个办事处主任可兼20多个职务,一个科要应付20多个职能部门,这就大大降低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效率,使街道辖区内的不少单位对街道办事处布置的社区性工作推脱、敷衍,相当一部分居民群众明显轻视街道、居委会组织。二是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在我国城市基层社区除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以外,其他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而且缺乏独立性。比如,在许多居民小区,像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主要工作,大多由居委会干部兼任。即使是居民委会员这样的自治组织,也往往成为街道办事处的“腿”。
(三)社区管理制度不规范
良好的社区要发挥合力功能,必须有一系列的规范、制度、秩序和管理。既要确定组织及其成员相互交往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又要规范对越轨者宽容的限度。传统社区管理制度的缺陷在于:一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造成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的领导,按条条的指令行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等组织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让社区成员来共同遵守。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而有效的惩罚;四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对它们的工作质量和一些不正之风难以进行监督和制约。
(四)不同利益群体的分化和权利意识的增长与意见表达机制之间的不协调
市场化催生了私营企业主、白领等以职业分化为特点的新型阶层,有着共同利益的群体也在不断地产生和分化,中国社会从原来的“国家——个人”的二元刚性结构向“国家——社会——个人”的弹性结构转变。
新兴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正逐渐形成阶层和群体意识,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在商品房社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摩擦时有发生,业主维权事件屡见不鲜;在老工业社区,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是突出问题;在城市边缘地带,市政建设和经济开发影响和改变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近年来,由于拆迁、征地引发的激烈冲突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外来工聚居社区,外来工群体与本地居民、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关系处理不当就会引起矛盾冲突。
长期以来我国从意识形态和资源分配两个方面对社会实行“强控制”,传统意见表达途径的特点是制度化的正式渠道少、形式单一,并且大多是建立在体制内,也就是说体制内的正式职工才有机会进行利益表达,民间社会缺乏对矛盾冲突进行疏导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制度化、正规化的机制,居民在利益表达上更倾向于采取激烈的情感与情绪的宣泄等非理性的方式,而权力和管理部门“封”和“堵”的方法只能使矛盾和冲突升级。我国政府已经加快了针对这一问题的法制和制度建设,例如,相继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草案)》等重要法案和规定,以保护业主利益。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的来说是由于全社会对社区建设的认识还不深刻,对城市社区建设中异质性强的特点缺乏重视,还没有真正地理解“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社区居民还没有实现从对单位的依赖向社区回归的转变,社区居民、社会各单位乃至政府各部门广泛的自愿参与和介入社区工作的意识还没有形成,使社区缺乏建设的动力与支持。同时,由于社区除了依靠政府的投入外,缺乏经费来源的其他有效渠道,社区发展的后劲不足。而社区的体制不健全,职责界定模糊,制度实施不到位,承接政府职能的民间组织发育迟缓,必然导致社区的职能作用发挥滞后。
(一)认识不高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尽管这些社区已具备社区的雏形,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很矛盾,工作上仍将其作为一个村对待,但待遇上却不能享受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它们的建设和发展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运转艰难。二是居民的归属感不强。对社区的建设漠不关心,对居委会的工作支持不够。譬如,社区的环境卫生急需加强,但居委会聘请专职保洁员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向居民收取卫生保洁费时,居民意见很大,合作意识差。居民之间交往少,互助意识差,如果社区有的居民发生天灾人祸,开展捐赠活动所收无几,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二)投入不大
一是财政投入不大。工作经费少,对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仅靠居委会主任“化缘式”的募集。许多行政事务性工作安排到社区,社区只承接工作,却没有工作经费。二是驻地单位支持不大。对社区关心少,支持少,共驻共建意识差。社区组建巡逻队,治安状况得到全面好转,但当居委会到驻地单位请求支持时,却被他们以种种理由搪塞和拒绝,由于没有工作经费,工作只能夭折。
(三)措施不力。
一是临时抱“佛脚”。对城镇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思想,既没有长远的规划,又没有短期的计划。二是行政事务多。社区成为镇政府的行政下属机构,穷于应付日常行政事务,根本没有精力全面考虑社区的事情。三是社区自治性不强。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三、解决措施
(一)明确居委会职能定位,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定位不清直接影响着自治能力的提高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工作的组织者。其主要职能应该是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定位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居委会应该逐渐理清自己同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关系,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办好社区自己的事物上。我国的社区往往规模巨大,影响了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居委会应该支持和鼓励社区内诸如业主委员会、各种自治团体的发展,也可以鼓励以楼为单位加强沟通,建立自治组织。社区自治中重要的问题就是居民自治状况的问题,居委会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种种如利益、地缘、志趣等方面的关联性,鼓励居民自己组织起来,能够较好地解决社区的组织状况问题。此外,居委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也可以吸引居民的关注,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构建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有效的组织是培育社区自治能力和提升社区自治功能的基础
因此,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第一步就是重新构建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以替代原有体制下的居委会。笔者建议建立“一个大会,两个机构”体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选举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和决定社区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成员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它行使民主职能,具有自治组织的控制权,是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忠实代表。
(2)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行常设机构,在居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居民代表大会行使议事、决策和监督职能,负责对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社区协商议事会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样,一般均为社会职务,不拿薪金和补贴。议事会成员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对居民代表大会负责。
(3)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授权和监督下,组织实施社商机制———有效服务,人尽其才职业技术型人才承担了技术劳动力的主要工作任务,现代技术迅猛发展,技术人员如果希望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除自身不断充电外,职业技术学校也应该完善服务机制,从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的高度出发,为技术人才提供再充电、再教育的机会,似的人尽其才。这也是职业教育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议事委员会的授权和监督下,组织实施社区的管理、服务等事项。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决议,协助政府完成规定的任务,行使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职能。
(三)完善相关法律,确保社区自治有法可依
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继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实践的基础上尽快修订现行宪法和相关法律,尽早出台《城市社区自治法》,明确、具体地规定社区的载体、社区自治的性质和地位、社区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社区自治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方式和运作程序等项内容。通过法律使社区载体明晰,使社区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都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职能,防止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将其职责转嫁给社区,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各项自治权利的真正落实,使社区居民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在法律的保障下行使其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确保社区自治有法可依。
(四)预防和疏导社区内各利益群体的矛盾与冲突,发挥基层社区的预警与“安全阀”功能
社会矛盾与冲突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事实。基层社区既是了解民情、民意和民生的窗口,也是社会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社会冲突起到预防、疏导和化解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在社会冲突的预防方面:首先,社区通过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和营建公平、公正的社区环境,满足居民的需求、扩大居民的参与,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和冲突的产生;其次,社区要特别关注和关怀一些特殊的弱势群体,了解他们的心声,为他们寻找社会资源,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再次,社区要大力发展和扶持社会中间组织,建立居民利益表达的正规渠道,避免无序随意的、非正常渠道的利益诉求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以及由于利益要求的长期压抑造成的突然爆发。例如,社区要支持、组织和协助社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既要作为第三方监督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工作,又要作为中间人协调好业主与物业和开发公司的关系。
当矛盾和冲突产生时,社区组织又可以充当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以避免局部矛盾扩大化,起到减轻冲突影响的作用。以往,社区较多采用行政干预的方式处理社区中的矛盾和冲突,而社区社会工作在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上是“自下而上”的,包括组织群众表达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倡导改革等等,其目的不仅限于问题的解决,还在于社区居民与社区行动能力的增强和福祉的增加。
Ⅳ 重大改革举措.其主要措施有哪些
重大改革举措.其主要措施有:
1、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2、城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3、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4、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六大改革主线,涵盖15个领域、包括60个具体任务。《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a、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b、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市场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a、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b、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c、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d、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e、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Ⅵ 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改革的举措
1.利率市场化
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于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率就是资金的价格。在现行的利率管制下,一方面贷款利率被压低,刺激了对贷款的过度需求,鼓励了过度投资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利率不能反映供求关系,大量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进而刺激了地下高利贷的蔓延,威胁到金融稳定。此外,利率的管制也不利于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本质上是居民(存款人)对企业部门(贷款人)的补贴。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减税
根据福布斯的研究,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名第二。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从1978年31%下降到90年代中期10%的水平,近些年又回升到的20%的水平。膨胀的三公经费、年底的财政突击花钱引发舆论鞭笞。由于掌握了大量经济资源,地方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涉足不断深入,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政府立即、大幅度减税不仅必要,而且可能。根据经济学上著名的“拉弗曲线”,在税负过高的情况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活动、扩大税基,甚至可能出现减税带来税收增长的“官民双赢”局面。
3.开征遗产与赠与税
市场经济的竞争,必然会带来贫富差距。但一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合法致富,而非靠寻租致富。否则,仇富几乎等同于“仇腐”。第二,对贫富差距必须有适当的纠偏机制,特别是遗产税。当前中国贫富差距已经过于悬殊,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开始把财富转移给子女。开征遗产税,缩小贫富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
4. 打破央企垄断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虽然中国在2008年就实施了《反垄断法》,但在打破央企垄断方面却未能取得任何进展。虽然2011年发改委曾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宽带接入问题进行反垄断调查,但亦无下文。其实,央企垄断的本质是进入壁垒的行政限制。虽然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打破央企垄断的36条、新36条,但民企投资的“玻璃门”依旧。打破央企垄断,消除所有制歧视,是建设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
5.央企改革
在上一轮的国企改革中,借助股份制、上市等步骤,国企实现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亏损大户变成了如今的盈利大户。但是,研究表明,国企的利润很大程度上来自国企在土地、贷款、补贴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如果剔除这些因素,很多国企将转为亏损。下一轮的国企改革应着力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国企必须退出房地产等竞争性领域;第二,必须落实“政企分开”。特别是,党的组织部门应放弃对国企管理层的任命权,还权于董事会,取消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逐步实现国企管理层的职业化和市场化;第三,遏制国企腐败和高福利。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日均消费4万元、中石化天价吊灯、中石化广东茅台事件,揭示了国企腐败的触目惊心。 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而工资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0%。根据《南方周末》的调查,过去20个月时间里,太原这个中国最重要能源城市开工的“集资建房”,占到其保障房套数的60%以上,是太原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的2倍以上。这是一种严重的集体腐败。遏制央企腐败的出路在于央企去行政化、破除垄断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6.以央企利润弥补养老金欠账
根据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的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 .3万亿元。在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大的今天,如何弥补养老金欠账,已成为现实的挑战。幸运的是,中国央企的利润和股权价值可以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国家应利用目前央企良好的财务状况,将央企利润主要用于弥补养老金空帐,并逐步把央企股份减持变现投入到养老金。如此一来可以一箭双雕:既解决了养老金来源,又实现了央企的逐步退出。
7.废除IPO审批制
尽管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但过去20年的实践表明,IPO审批制不仅没有发挥保护投资者的作用,而且导致了供求关系扭曲、寻租盛行、上市公司行为短期化等一系列痼疾,可谓证券市场乱象之源。吴敬琏先生批评中国股市还处在强盗贵族时代,这是很深刻的。上市本应是企业的基本融资权利,现在却演化成了特权,扭曲了资源配置。要让创业板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惟有废除IPO审批制,还选择权于市场,同时证监会必须回归“抓坏人”的监管主业。
8.允许民营资本开办银行
中国仍然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市场,间接融资所占比重高达78%。金融体系是市场经济的血液,其核心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但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资本为绝对主导且新设银行审批困难,导致银行业出现了“准垄断”格局,以致于“利润高得不好意思”(民生银行(6.02,-0.07,-1.15%)行长语)、“银行获得利润太容易了”(温总理语)。可以说,金融体系功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异化,成为实体经济的沉重包袱。民生银行、浙江泰隆银行等民营银行的表现证明,以风险为借口阻止民营资本开办银行是站不住脚的。
Ⅶ 辅警改革后,老辅警会被辞退还是会照顾呢
实行辅警改革后,老辅警会被政府加以关照。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这一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辅警改革“靴子”最终落地。
“辅警是阴影里的执法者”,媒体这个说法,一定程度展示出辅警在整个执法体系中的尴尬。一方面,“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职权不清楚。可以说,“辅警”群体既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也面临“污名化”、社会认同低的难题。
另一方面,辅警、协警干着与警察同样甚至更累更“脏”的活,担着同样的责任,但获得的回报与待遇却不一样。许多辅警都曾表达过获得荣誉和归属感的期望,渴望得到法律认可、社会认同,可以说是他们的普遍心态。
(7)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扩展阅读
深圳辅警改革走出一条新路
在辅警改革前,原有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流失严重,队伍极不稳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是首批辅警呈现的突出特点。辅警们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将在警察前辈的带领下,坚定履行好辅警的职责使命。
张华1981年出生,是深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战线上的老大哥。2002年9月来深圳,在来龙城派出所之前做治安员,当时属于保安公司派遣制。“当初上了警校,没有在老家考个警察很遗憾。” 这次历经磨练,终于如愿以偿,跻身新辅警行列。面对记者采访,显得自信、干练、精神。
谈及《条例》实施以前工作的情况 ,连称“确实很尴尬 、很被动”。 多年前,因为收入低,家庭经济压力大, 张华被迫在外面找点兼职,补贴家用。加之身份、地位尴尬,他一直有离职的念头。
张华现在案件队岗位, 每天要学习办理案件、受理群众报警、办理治安案件、带人录口供,以及办理取证等;同时,整理文件、归档。 “现在比以前好很多,工作尊严感增强, 工资待遇福利有了保障,做事情积极性也提高了, 家属很支持我工作。”
张华说, 缴了五险一金,那天领到了6200多元工资 。“我们从5月开始按辅警标准计算工资, 4月份工资收入3400多 ,现在翻了近一倍, 而且五险一金比以前高了很多。”
市公安局辅警工作专班负责人方清说,辅警薪酬大幅提升的同时,职业上升通道也打通了。参照深圳执法类公务员29年的职业发展规划,设置了一至六个辅警层级,逐级择优晋升;把辅警与民警同等重视,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期健康体检、办理入户深圳。
来自湖南的刘俊 ,以前在福民派出所情报指挥室协助办案,属劳务派遣工性质。这次辅警培训结业分配仍回到福民派出所。他说,他很喜欢办案,但以前限于身份和权限,干了更多的文职工作。就在他要辞职时, 辅警改革实施,帮助刘俊圆了办案梦。
Ⅷ 全国高校改革首批试点院校有哪些
等教育的改革,其中核心问题是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确立为高校整体改革的核心环节,充分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高校管理理念。尽管目前全国各高校纷纷结合中国国情、各学校的特殊校情,出台了许多改革方案,为探索高校改革之路,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但是,由于历史条件、办学规模、师资结构、管理思路等因素的制约,我国许多高校在办学方式、办学途径上仍然十分封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放力度不够,没有与国际高等教育界加强交流和接轨的信心,也缺乏将本校、本系、本专业推向国际学术界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随着中国加入国际贸易组织的临近,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表现在经济、贸易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包括文化、教育在内的整个思想观念系统的全面开放。在这样的宏观形势下,与其坐等外国教育界携带雄厚资金,在国内投资建校,争夺生源、师资,不如尽快转变思路,借鉴国外大学的办学方法,提升办学层次,拓宽办学途径,充实竞争力量。
当然,国际化,并不等于全盘西化或外国化。由于国情不同,文化、历史传统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校管理模式,并不能原封不动的照搬到中国来。比如,在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许多高等院校在人事制度上基本实行的是自治、自主管理体制,这并不适合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在这些国家,大学校长以及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基本上是由学校内部的教员选举产生。校长的领导权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大学的集体领导机制。由研究生院、各系、各专业的关键教员组成的教授委员会,对学校许多重要的教学管理事项的决策,起到批准或否决的作用。因此,在高等学校的管理权的归属问题上,与我国明显不同。同时,在内部不同种类的人群的权力分配上,也与我国的做法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比方说,在日本的一些私立大学,主要由教学人员,即各系、各专业的教授,集体研究、决定每年的招生方向、课程设置、奖学金分配、新教员的录用等重要工作。学校的教务科、学生科等,仅仅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授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不享有任何决策权力。在教学过程中,不采用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而是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其教学方针、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校方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考核,主要是依据学生选课的人数,以及学生对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可以讲,教员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受到广泛的尊重。但是,我国目前高等院校的人事架构,仍然摆脱不了官本位的办学思想,缺乏对学校主体教员的重视。因此,在许多高校仍然残留着外行领导、管理内行,学历低的管理、领导学历高的怪现象。在许多大学校长的心目中,教师充其量处于一种工具的角色,而治校办学的依靠对象,是各职能部门大大小小的官僚。值得欣慰的是,中央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我国高等院校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正在积极推行具有一定民主色彩的高校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如在行政部门推行职员制,后勤从高校脱钩,提高教师主体的物质待遇,设立关键人群岗位津贴等措施,都是向国际化迈进的重要举措。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由于人事改革是一项牵涉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步骤和方法上既要加重改革的力度,又要维护高校整体的稳定局面。国外大学的人事架构达到目前这样高效、精简、职责分明的水平,是经过许多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才最终实现的。即使今天这种管理模式,也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学校自身发展的因素,需要进一步改革。
在人事改革,尤其是教学部门人事改革的问题上,有可能出现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以国情特殊为理由,拒绝吸收国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长处;二是全盘西化、全盘外国化,不管适合不适合中国国情,不管适合不适合本校的情况,都原样照搬,简单翻版。这两种错误的倾向,都不利于我国高校与国际教育界接轨,不利于实现真正的国际化教育战略。真正的国际化,是保留各民族特色,按国际规则办事的国际化,而不是教育的殖民化。
与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对于师资的合理配置,也是面向国际化挑战时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许多大学,尤其是一些私立大学,为了压缩教育投入,同时又要确保关键教学岗位的质量和在职业选择上的竞争优势,采取一种高薪减员的师资配置方法。换句话说,对教学岗位的要求奉行宁缺勿滥的原则。但是,这一原则与我们国内通常所说的任人唯贤、宁缺勿滥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教师岗位上投入的比例,与其他行业的可比级差,仍然太小,尚不足以形成教师岗位的竞争优势。只提要求,不提投入,盲目提高岗位责任,不考虑,或者不充分考虑任职者的物质需求标准,是阻碍教师岗位发挥应有效益,最终形成人浮于事、大锅饭局面的重要原因。我国许多高校在师资和学生的比例上严重失调,大学人满为患,这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管理思路方面的问题。其中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对教师岗位特殊性的认识。目前,许多大学领导者仍然把高等院校理解为就业的收容所,而不懂得大学是社会择业的模范,是高标准、高回报的竞争场所。这样的岗位对应聘者和任职者有着相当高的要求,但同时也能给社会的精英阶层提供发挥才能,获取高额回报的机会,是确确实实的宁缺勿滥的重要位置。但是,这方面的改革,也存在着许多难以化解的问题。国外大学的一些做法,也决非没有任何弊端。虽然国外许多大学解决了上文所说的优势岗位和宁缺勿滥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如何提高这样的岗位的流动性,让在位者有压力,让不在位者有应聘机会的问题。目前国外许多大学,一个位置几十年不变,近乎终身制,新岗位又很少增设。这就使得许多年轻有为的青年学术人才无法在大学谋职,无法走上学术道路,从而造成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相反的,中国目前许多大学虽然也存在着严重的论资排辈现象,但对年轻学术人才的重视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可能超过国外许多大学的平均水平。由此看来,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问题,不仅包括向国外大学借鉴、学习,而且包括把我们已有的好经验、好方法推向世界,从而促进世界学术、文化、教育的繁荣,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在实现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道路上,除了上文所提到的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还应该在课程设置上进行综合调整。围绕大学课程如何设置这一问题,不同的大学,由于人才培养的目标不同,自然在课程设置的结构和布局上相差很大。国内大学之间,尚且如此,与国外的许多大学相比较,更准确地讲,与国外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大学相比较,差异可能更大。目前我国许多高等院校,在课程设置上存在的严重问题,主要是政治色彩浓的课程太多,与实际脱节的课程太多,只讲空头理论但不解决具体问题的课程太多,而确实能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能培养学生敏锐的思维能力,能提高学生毕业后所需要的人际沟通、实务操作能力的课程太少。关键的问题是,我国许多高校在确定课程内容、教学方针、教学方法的时候,奉行的是只唯上不唯下的原则。许多教学岗位的管理者只知道对照教育部的文件和校长讲话办事,而很少考虑受教育主体学生的需求。这些都是计划管理体制在高校办学思想和理念上留下的后遗症。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告诫全党全国人民,改革要换脑子,改革是一场新的革命。这个革命首先要从为政者的思想观念上入手,"知难行易",否则各项改革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国外许多高校之所以能吸引世界各国的优秀学生,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及时把握时代的脉搏,面向社会,调整方向。我们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培养属于这个时代的人才,还是培养属于上一个世纪或下一个世纪的人才?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我国许多高校几十年课程设置不变,怀古情结复杂,向学生灌输的是历史,而不是现实。有的甚至拒绝面对现实,把高等院校办成了一个与社会隔绝,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象牙之塔。毕业后的学生,只会做死学问,念死书,而不会做实际工作。这和中国封建社会推行的无关国计民生的科举教育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当然,教育的国际化,需要我们走出校门,走出国门,参观、访问、借鉴、学习国外大学的各个方面的长处。但遗憾的是,由于官本位意识、资金、签证、语言等问题的制约,我国许多高校,尤其是涉外机会比较少的院校,在出国问题上,不考虑出国的人是否专业对路,是否从事过教学、科研工作,是否懂得高等教育管理,是否有虚心学习他人的胸怀,该派出的人不派,不该派出的人,却出于人情观念、关系因素,派出很多。最后,许多宝贵的出国学习机会,往往沦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公款旅游。
此外,目前仍然有相当多的高校在对外交流的层次上还停留在行政部门人员的互访阶段,还没有能抓住时机将对外交流及时推向学术层次,推向受教育对象,即在校学生与国外大学之间的访问、学习层面。
总而言之,高等教育管理的国际化,是一个艰巨而又漫长的道路。心血来潮,盲目引进,固然不可取,但被动等待,坐失时机,一万年太久,也会给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内心去原谅别人bА咋瞍m拧ybА咋瞍bА咋瞍iっkj〗j〗qィと8247024570那他就永远不会心安理得
呵呵2457801245我的回答不错吧,如果采纳就请加分额..多谢多谢.2011-08-10 11: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