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生产许可证
『壹』 生产压力管道(无缝钢管)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吗
都要的,
『贰』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在什么机构办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你把这个看完,就知道了。
『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怎样申请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对工作场所的要求请联系长春信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制造单位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与制造相应的厂房,生产环境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
(2)具有专用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分区(待检、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3)焊接材料的保管场地满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温度、湿度要求;
(4)成品存放场地满足成品防护要求;
(5)耐压试验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6)产品涉及射线检测的,具有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检测场地。
『肆』 如何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第三章 制造许可程序 第十三条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专制、型式试验属、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四条 制造单位向负责受理的机关提出制造许可申请,并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文本); (二)企业概况说明; (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样本或者产品简介; (七)质量管理手册; (八)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注:境外制造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采用中文政者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当附中文译本或者英文译本。 第十五条 负责受理的机关对制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中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于以受理。
『伍』 想申请压力管道资质怎么办
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同一制造单位在同一城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同一制造单位的多处产品制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时,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第八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制造产品。如果采用企业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当经相应的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型式试验机构)审查通过。 制造单位应当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首次取证和增项(升级)的制造单位,应当通过试制的产品证明其具备制造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能力。对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当经型式试验合格。
第九条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制造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能力,其人员、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等资源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有适应制造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许可制造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场地、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保管场地、制造管理的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
(三)有适应产品制造需要,并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理化检验设备、无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有与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试验条件;
(四)具备产品的主要生产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C。
第十条 制造单位分包或者采购的原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工序或者检测工作,其工作质量及产品质量仍由制造单位对用户负责。
制造单位采购的原料、零部件及压力管道元件属于本规则管辖范围的,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格;无损检测的分包机构,应当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资格或者是取得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并且有相应的无损检测能力。
第十一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许可产品制造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形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十二条 获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安全技术规
『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A、B、C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应该是:GA(GA1、GA2)长输管道、GB(GB1、GB2)公用管道、GC(GC1、GC2、GC3)工业管道、GD动力管道。
『柒』 我要办理压力管道生产许可证,要怎么操作,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在哪里办
不知道你要复办理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具体名称叫什么?比如是阀门,还是管件,还是钢管等等,产品不一样,对企业的资源条件要求也不一样,还有级别不一样,要求的条件也不一样,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级别,审核机构也不一样,所以还需要你提供更详细的说明,你可以在网上搜“义轩商务信息咨询”,他们专业做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咨询,我们简称TS认证。希望可以帮到你。
『捌』 压力管道的生产资质的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同一制造单位在同一城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同一制造单位的多处产品制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时,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第八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制造产品。如果采用企业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当经相应的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型式试验机构)审查通过。 制造单位应当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首次取证和增项(升级)的制造单位,应当通过试制的产品证明其具备制造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能力。对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当经型式试验合格。
第九条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制造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能力,其人员、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等资源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有适应制造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许可制造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场地、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保管场地、制造管理的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
(三)有适应产品制造需要,并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理化检验设备、无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有与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试验条件;
(四)具备产品的主要生产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C。
第十条 制造单位分包或者采购的原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工序或者检测工作,其工作质量及产品质量仍由制造单位对用户负责。
制造单位采购的原料、零部件及压力管道元件属于本规则管辖范围的,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格;无损检测的分包机构,应当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资格或者是取得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并且有相应的无损检测能力。
第十一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许可产品制造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形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十二条 获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申请产品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
『玖』 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从哪里可以查
您好,您可以在当时购买的时候,让那个厂家出示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然后在从网上查一下这个公司就可以。
『拾』 压力管道和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证的区别
压力管道应该是属于特种设备的,一般是在燃气或输送危险的管道,需要有专门的部门监管内生产的,就是产品容上有“TS”标识的那种,你如果只是提供了法兰管件没有管材的话提供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许可证应该就可以的吧,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