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许可
1. 什么是联合办学
联合办学就是学生在其中的一个大学读书,但是另外一个大学的老师会回定期到学校来进行讲答学,双方共同颁发毕业证书!
既然是师大的文凭,那你就可以去面试了,如果是二级学院毕业证,会在毕业证上标明某某二级学院毕业。
2. 急求联合办学和合作办学法律条款
可以打电话问问啊
3. 如何申请中外合作办学
请参看苏州的相关规定:
1、办理审批机构全称:苏州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三香路,68622045
3、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4、办理审批、许可、登记业务的法定期限或规定限期:(申办方申办材料齐全后)①实施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3个月;②实施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6个月。
5、申办主体:国外教育机构和中国教育机构
6、申办对象办理此项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①中外教育机构均具有法人资格;②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③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教育机构;④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⑤有明确的办学宗旨、目标培养,完备的办学方案(包括教学项目、开办专业、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⑥有明确的资产来源和奖金保障;⑦符合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及政府对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
7、申办对象在办理过程中应做的事项和应当准备的材料:
①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注明产权;③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④正式设立申请书;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章程,首届理事会、董理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⑦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如已经进入筹设期的申请单位,以上①至③项可用筹备设立批准书及筹备设立情况报告代替。
8办理审批业务应缴纳的费用数额及依据:
许可证工本费10元 苏财综(2003)134号苏价费函(2003)9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社会力量办学年检及公告费等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9、办理审批业务的流程:
(1)中外合作举办者提出筹设申请;(2)审批机关受理;(3)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4)审批部门研究,同意正式设立的,做出批准决定,发给统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书面说明理由;(5)批准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 现在的教育培训机构办营业执照都是教育局和工商局联合审批吗办好了营业执照 却没有办学许可证合理吗
1、不是的,但有“教育培训”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办理前要前置审批(教育局批了,工商局才能写上去),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审批。
2、不合理(现在只有营业执照没有民办教育许可证的,政府不让公开招生,哪怕是学大、新东方。看看近几年学大有些分校被查,当地教育局怎么回复以及记者怎么报道就知道了);没有(办学许可证不能异地使用,营业执照可以异地开分公司)。
(4)联合办学许可扩展阅读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 民办学校需要什么证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民办学校的设立一般经由以下程序:提交筹设申请材料——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接受专家组评估考察——审批机关研究审批——民政登记。
举办人(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后,举办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审批机关在审查举办人(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并认为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要求后,组织专家组对该筹办中的学校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撰写考察评估报告并送交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召开会议,研究是否同意设置;获得审批后,举办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联合办学许可扩展阅读
民办学校的章程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和职权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校长的职权;
(10)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1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制定章程。其章程应该规定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和职权等。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和其有关证明材料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6. 西安联合学院到底怎样有办学许可证么所发的毕业证国家承认麽
这个学校是有毕业证的,是双学历的。如果你的平时抽考成考过了话。将会拿内到很多著名容大学的毕业证如石油大学,科技大学,医学院等等看你的专业。但是如果你的学习很差,属于那种成考平时考试不过,在这大专三年本科四年都没有过的话。那么就只能拿到西安联合学院的证书。这个学校很大。有很多专业。如果你没有找到很好的学校,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的话。我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的。
7. 关于中国大学的联合办学
进入一流大学并不难,重要看个人能力,成绩是否优秀。
8. 请教联合办学证明怎么开
这个是必须要要出具的,你有的那个资料不会认的,留服的意思应该不仅是版检查这个项权目是不是国家所认可的,还要知道你是不是存在在第三国学习的情况, 如果存在的话,就不能认证,所以你最好还是按照留服得要求和校方沟通一下
9. 请问全国取得高铁职业培训许可证的学校有哪些呀是联合办学吗谢谢!
我有个亲戚是在西安铁路技工学校毕业的 那边是集团办学 国家资助的 还是很靠谱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10. 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怎么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社会力量办学申办
一、申办条件
1.申请举办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的办学章程。
3.学校应当有相对独立、固定并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设施和教学装备,校舍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办学场地必须是非居民住宅,无任何安全隐患,不得扰民。
4.教育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校长是全面负责教育机构的教学、财务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应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五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教育机构的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5.有适应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6.有一定数量的办学启动资金和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稳定经费来源。
二、民办学校筹设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0个工作日)(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按设立提交相关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租期三年以上);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三、民办学校正式设立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1.正式设立申请书,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校舍必须具有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意开办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9.校园、校舍、设施、装备明细表。
10.学校管理制度。
(注:2—8在筹设申请已提交的,不需要重交。)
四、民办学校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1.申请书。
2.分立、合并的提交协议书。
3.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20个工作日)
1.提交颁发办学许可申请书。
2.提交卫生合格证。
六、申办审批流程
1.办学人员提交申请报告,上交相关材料到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符合筹设条件的开具证明。
2.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同意筹设批准书;不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不同意筹设通知书。
3.办学人完成筹设工作(三年内),向乡镇中心学校申请正式设立,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对办学条件、设施、师资力量进行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开具正式设立证明。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同意设立通知书;不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不同意设立通知书。
4.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药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5.有校车的,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6.经三部门核发有效证件后,带上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备案,以便核发办学许可证。
7.办学人持办学许可证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七、申请办理程序
(一)民办学校筹设
1.受理申请;2.实地考察办学场所;3.审核;4.下达筹设批准书。
(二)民办学校正式设立
1.受理申请;2.交委托评估;3.审核;4.下达正式设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