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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许可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1-29 13:30:03

A.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什么时候实施

国质检锅来[2003]194号

各省、自治区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总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_法律法规 - 法律搜索网
http://www.flssw.com/fagui/info/2755517/

B.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是否作废

其实没有失效,看看下面的文件,参考一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作者: 时间:2004/11/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钢印的种类和式样 第三章 钢印的审批和发放 第四章 钢印与其它标志的用法 第五章 钢印的使用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的管理,现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钢印的种类和式样
第三章 钢印的审批和发放
第四章 钢印与其它标志的用法
第五章 钢印的使用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的管理,现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告知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的需要,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标记和加强钢印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下列情况: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产品的监督检验。
2.钢材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用钢产品认证
3.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单位的资格认可。
4.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监督检验。
在用气瓶的检验钢印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以下简称钢印)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钢印的种类和式样
第四条 钢印的种类及式样如下:
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钢印为:CS
该钢印授予以下单位:
(1)进行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进行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3)进行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4)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附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5)进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认可钢印为:A 和 R
该钢印授予以下几类业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用钢制造单位,使用A钢印。
(2)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修理单位,使用R 钢印。
第五条 同一类钢印直径分为5mm、10mm、20mm三种,持印单位可根据部件和产品大小选择使用。
第三章 钢印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欲取得CS钢印或R 钢印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经省级或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授权或认可。
欲取得A 钢印的单位,必须先取得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其生产产品安全性能合格的认可,并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的《产品安全性能合格认可证书》。
第七条 监督检验钢印或认可钢印由资格认可审批机构发放。
第四章 钢印与其它标志的用法
第八条 钢印及标志包括:监督检验钢印、认可钢印、检验员标志及认可编号等。
1.监督检验钢印及标志:
监督检验钢印
检验员标志(有水压试验项目时)
2.认可钢印及标志:
(1)产品安全质量认可钢印及标志:
认可钢印
认可编号
(2)修理认可钢印及标志:
认可钢印
第九条 持钢印者必须在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完成且合格后打钢印及标志。
第十条 钢印及标志的位置见附件。若按规定的位置打印确有困难,可以更动打印位置,但必须保证钢印及标志易于观看且不易被磨损和腐蚀。钢印的刻印应不影响部件的强度。
第五章 钢印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使用钢印单位必须接受钢印发放机构和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十二条 使用钢印单位不得将所持钢印转借他人或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使用钢印单位提出批评、警告直至提请钢印发放机构暂停或终止其钢印使用权
第十四条 使用钢印单位的资格被监察机构撤销或自行取消时,应将所持钢印交还原钢印发放机构。
第十五条 钢印使用权有效期应与相应资格认可有效期等同。超过有效期,且无特殊原因的,钢印使用权自行失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钢印由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安排制作,交由各级资格认可机构分别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钢印单位在被授予钢印使用权后,应向钢印发放机构缴纳工本费。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则的解释权属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199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C. 那类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所有压力容器都需要办理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科学管理和安全监检,我国《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根据工作压力、介质危害性及其在生产中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并对每个类别的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过程,以及检验项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压力容器已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进口。

应该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划分,先按介质划分为第一组介质和第二组介质,然后再按照压力和容积划分类别Ⅰ类,Ⅱ类,Ⅲ类,老容规的所谓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已经不适用了。

(3)压力容器许可条件扩展阅读:

压力容器的压力可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压力是容器外产生(增大)的,二是压力是容器内产生(增大)的。

最高工作压力,多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设计压力,系是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容器壳体厚度的压力,亦即标注在铭牌上的容器设计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

当容器各部位或受压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静压力达到5%设计压力时,则应取设计压力和液柱静压力之和进行该部位或元件的设计计算;装有安全阀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爆破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确定应按GB 150的相应规定。

D. 第一类压力容器许可证资质申请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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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常常受到材料的采购和选择困难或者是处于在经济上的不足考虑和分析,材料代用在压力容器的设计中广泛应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在压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其设计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过压力容器的承压部件材料的选择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仅外形质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虑材料的化学成分、尺寸标准、性能指标和监测方式进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最基本的原则是:在代用中要杜绝各种指标不达标材料的应用,严格确保材料质量和达到绝对保证,在技术上代用材料的技术要求不能够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材料选择方式对材料进行检测和测试。材料代用的手续要求为:(1)容器承压部件的代用要严格进行,须经由代用单位技术部门的批准并上报代用材料的复检报告或质量证明,由主管负责人核准批复;必须在获得原设计单位的允许并拿到证明文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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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TSG R2001-2010实施了吗

等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答

F. A1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1)A 级: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2)B 级: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B2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含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重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3)C 级: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4)D 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D2)。 (5)压力容器用膨胀节:可由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也可由取得压力管道用膨胀节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 (6)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7)封头:锅炉压力容器封头制造许可分两个级别,即直径大于等于1800mm 的封头和直径小于1800mm 的封头。取得直径大于等于1800mm 封头制造资格的单位同时具有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制造资格。(于涛)

G. 如何办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1.基本条件

(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核、批准人员(注1);
(2)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注1:审核与批准人员统称为审批人员。

2.人员
2.1任职条件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校核、审批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能够正确使用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软件,由鉴定评审机构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设计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压力容器设计专业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中常见的工程实践知识、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标准等内容。设计答辩时应当针对相应许可范围产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或者试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从基础理论、法规标准、技术要求、结构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
2.1.1技术负责人
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压力容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决定。
2.1.2批准人

(1)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2)能够正确运用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
(3)熟知相应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1.3审核人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够保证设计质量;
(2)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能够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3)具有5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4)具有工程师职称。
2.1.4校核人
(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1.5设计人
(1)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2)能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1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历。
2.1.6分析设计人员专项条件
(1)具有压力容器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专业知识,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应力分析计算,并且能够按照标准对分析结果进行评定。
2.2人员数量
(1)规则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2)分析设计单位的设计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规则设计的审核、批准技术能力;分析设计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除满足规则设计单位的人员要求外,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分析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3.试设计
设计单位准备的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其申请范围,并且具有代表性。试设计文件数量及要求见表1。
试设计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和安装。
表1 试设计文件数量及要求




注2:申请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金属容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4套试设计文件中至少 1 套为第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其制造许可的设备品种范围。

4.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参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人员管理、质量改进与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控制要 素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编制设计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以及有关记录表格、卡。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设计人员管理;

(2)各级设计人员培训;

(3)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4)设计条件(设计输入)编制与审查;

(5)设计文件编制管理;

(6)设计文件更改管理;

(7)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

(8)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

(9)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及信息反馈管理;

(10)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使用管理;

(11)设计工作程序。

5.产品安全性能的设计保证能力

设计单位应当具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能够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的产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换证业绩要求

换证提供的实际产品的设计文件应当覆盖设计许可范围,并且具有代表性,无设计业绩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设计文件。

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相应级别的设计审批人员变化率不大于30%。持有规则设计子项目的单位,在许可周期内所对应的各设备品种应当具有压力容器设计业绩各不少于4台,并且每年至少1台;持有分析设计子项目的单位,在许可周期内压力容器分析设计业绩不少于2台。

H.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需什么条件和相关人员证件

你好!
硬件就是厂房办公室,拍片室,焊机,卷板机,行车等等,人员就是八大员,各种焊工,质保体系,程序体系文件等等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I. 想进入压力容器行业,需要具备那些条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怎么取得一般都有那些审批程序

你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内办法》的相关规定去准备就容可以了。详细的你把这个文件和相关的规定仔细的看一下就明白了,这个事情几句话是说不清的。
第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
(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四)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规定执行。

锅炉压力容器行政许可程序
提交申请(申请单位提出)
受理机构审查回复
发出 受理结果
产品试制(委托监检)出具 监检报告
约请 并接受评审、整改确认、出具评审报告
报.审.批(鉴定评审机构)
审批结果.发出证书 。

J. 申办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条件如下:
第八条: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试压、检测等工作的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四)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五)建立能够确保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六)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
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七) 能够保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安全性能。

第九条: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详细的请按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执行。
里面的许可条件、程序等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几句话是说不清楚的。
在网上下个许可吧,找不着给地址,我发给你。

注意:以后有可能不发放压力容器维修许可证了,压力容器维修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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