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许可证
㈠ 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办理
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办理?影视作品能丰富人们业余文化生活,我国对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有严格的管理。那么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办理,关于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办理?1.影视著作答应需求广电的批阅,只要契合必定的条件才是能够的,那么在处理 的过程中需求满意什么样的条件。影视制造答应证是一种较为浅显的称号,有些人习惯的将电视剧制造答应证称为影视 制造答应证,影视制造答应证也叫电视剧制造答应证分为两种:影视制造答应证(甲种) 和影视制造答应证(乙种),甲种证的要求较高一般首次请求是不可能到达要求的,所以 一般都是首次请求乙种,影视制造答应证乙种证请求组织是当地的当地播送电影电视 局,影视制造答应证请求需求提交如下资料以及契合以下相关的条件2.请求影视制造答应证首先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契合国家法令、法规规则的组织 名称、组织组织和规章。3.其次,请求影视制造答应证还要有习惯业务范围需求的播送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资金和作业场所,其间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三百万元人民币。4.在请求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组织无被吊销过播送电视节目 制造运营答应证的记录。5.请求影视制造答应证有必要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应当向批阅机关一起提交以下资料:1.请求报告;2.播送电视节目制造运营组织规章;3.播送电视节目制造运营答应证申领表;4.主要人员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播送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成绩或曾参与相关 专业培训 证明等资料。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6.工作场所证明;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关于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办理?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㈡ 拍摄影视作品公司需要办理哪些审批
申请设立电影发行经营单位、电影放映经营单位,须出具下列资料:
《电影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特种电影的管理,促进特种电影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电影,是指以非常规电影制作手段,采用非常规电影放映系统及观赏形式的电影作品(如环幕、巨幕、球幕、动感及立体电影等)。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电影的摄制、制作、进口、出口、发行、放映等活动,适用《电影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全国特种电影工作,负责制定特种电影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第五条、国产特种电影应当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
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经与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单位摄制。
第六条、国产特种电影审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其剧本和完成片分别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特种电影进口,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凡具备相关条件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的,需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
第八条、进口的特种电影审查程序,仍然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代审特种电影影片的通知》[电字(97)第522号]要求办理。
第九条、特种电影审查通过,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进口、出口。进口特种电影发行,必须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任何电影洗印单位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影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特种电影片和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特种电影拷贝。
第十一条、设立特种电影放映场所,应接受当地电影主管部门的指导,符合国家法规和当地电影院宏观布局,特种电影放映场所设立后,按《电影管理条例》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备案。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2)作品许可证扩展阅读:
一、《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
凡属“重大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纪录片、特殊题材影片、合拍影片,须报剧本立项,其他类型影片报不少于1000字的剧情梗概立项。
二、《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合拍片中,故事不受地域限制,主创人员除主要演员外不受比例限制,经批准的民营公司可独立开展中外合拍片业务。
三、《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民营公司连续以单片许可证拍摄两部影片后,可独立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允许外资控股经营电影技术公司。
发行过两部国产片或者两部电视剧的公司,可申请国产影片的发行业务。
四、《外商投资改造影院暂行规定》
中外合资影院,中方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51%的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南京、武汉,允许外资比例达到75%。
香港、澳门投资者合资、合作建设或改造电影院,可控股经营,投资比例可达75%。
㈢ 影视作品版权的产生及归属
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等具体形式。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为您介绍影视作品版权的产生,以及影视作品版权归属等知识性问题。影视作品版权一、影视作品版权的产生影视作品版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由于其制作方式和传播途径不同于一般的作品,其版权的产生可谓一波三折。在我国,对于影视作品的制作和发行,历来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制度。《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在影视作品制作阶段,电影剧本要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视剧的选题也要先进行审批。在传播阶段,影视作品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电影由广电总局核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由审查机构核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对于引进境外的影视作品在我国境内传播,必须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因此,只有取得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影视作品,才可以在我国进行合法传播。二、影视作品版权的归属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版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从性质方面来说,兼有演绎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双重性质。一方面,拍摄影视作品时,往往需要先将小说或戏剧改编成剧本,再根据剧本拍摄影视作品。因此,影视作品实际上是小说或戏剧的演绎作品。另一方面,在影视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凝聚了导演、编剧、摄影师、作词家、作曲家等众多创作者的智力劳动。因此,影视作品亦具有合作作品的特点。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版权。
㈣ 影视作品如果有法律纠纷是不可以发行上映吗
首先要解决纠纷
其次如果发行的话会比预计上映的时间要晚一些
若纠纷解决不了的话 就没办法上映了
法律系二年级的人说的
请采纳谢谢
㈤ 我们单位向办理一个网上销售油画作品的网站,请问都需要什么证呢
需要办ICP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需要办。
办ICP经营许可证需要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或以上全内资。
㈥ 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作品都是原创作品(没有盗他站作品)的小说网站算盗版网吗
不算盗版网站。要算只能算不合法经营,如果被查到会被关闭网站的。
㈦ 买卖书法绘画作品除了办理工商执照外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不需要办许来可证,
只需自要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办《税务登记证》就行。
建议你还是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比较好,
因为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以后每年的验照手续也方便。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就行了。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㈧ 经营什么类型的需要申请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又称网文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指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换句话说,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比如:网络游戏、网络戏剧、网络文化等。除此之外,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也需要办理文网文,比如: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活动等。文网文分为三大类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单位 。涉及这些类型的业务都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从事以下互联网业务需要办理文网文:
1、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2、音乐美术娱乐产品,指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APP音乐;
3、艺术品,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4、演出剧(节)目,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会、话剧、歌舞剧、戏曲、综艺、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民俗文化舞蹈等;
5、动漫,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6、表演,指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证书案例
㈨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申请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七、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二、单位章程及资本来源性质证明;
三、网络出版服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资金使用、产品规划、技术条件、设备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版权保护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住址、身份证明文件;
五、编辑出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明和主要从业经历及培训证明;
六、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七、网站域名注册证明、相关服务器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诺。
㈩ 哪些企业需要办文网文许可证,办理时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以下互联网业务要办理文网文的:
1、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回货币发行、答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2、音乐美术娱乐产品,指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APP音乐;
3、艺术品,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4、演出剧(节)目,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会、话剧、歌舞剧、戏曲、综艺、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民俗文化舞蹈等;
5、动漫,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6、表演,指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