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意思
⑴ 什么是被许可人
2、其中技术转让方称为许可人,受让方称为被许可人.在这种形式的国际技术转让中,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关技术是跨越国界而从许可人
⑵ 商标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什么意思
提供方式,可以是许可人提供,或者被许可人提供,或者许可人委托版并监督某某生产该注册权商标标识的厂家生产及提供。
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如是服装,就是那个标贴纸、吊牌等商标标识。
所以,简单描述就是:许可人提供。
。。。。。。或者:被许可人提供。
⑶ 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
A\C肯定不是.因为 当时并没有违反.B和D我不是很清楚了,都三年没碰行政了.
⑷ 商标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不可以再许可给别人
有人认为独占许可不能再许可,理由是独占许可仅被许可人能使用商标,许可专人及第三属人均不得使用,如果独占许可再许可就会让第三人使用商标,与独占许可有冲突。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独占许可的含义。
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把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放在一起考虑,这三种许可方式逐一看过来,就会发现许可人的权利一步步被压缩,而被许可人的权利没有变化,因此所谓独占许可中的“独占”一词是限制许可人的,不允许许可人直接授权第三人使用商标,但并不是禁止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所以说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是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的,北京亿拓为您解答。
⑸ 什么是著作权的被许可人
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你所说的被许可人应是继受著作权人。
⑹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义务有
我个人觉得应该选择选择ABD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回的,必须在使用该答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⑺ 被许可人的英语翻译 被许可人用英语怎么说
被许可人
这个词语
用英语表达
翻译为 : licensee
⑻ 商标许可 侵权 被许可人 承担责任吗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谓“合理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第二,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三,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四,由法院“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即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所谓“参考”,是指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以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为基础,综合相关因素后确定赔偿数额。第五,由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判决赔偿数额。即当出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情形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行为的情节”,应当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还应当包括“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
⑼ 许可商品,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所以你的许可合同中必须有这个约定。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商标局要求补缴,但是对于提交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话,商标局可以驳回。
所以修改一下许可合同重新提交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