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排他许可
⑴ 普通许可、完全独占性许可、部分独占性许可和分许可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普通实施许可,是一种允许许可方多次许可的贸易方式。也就是说,除了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或者时间内使用其专利外,还可以继续允许第三者使用其专利,并且许可方仍保留着自己对其专利的使用权。所以,这种普通实施许可又称之为非独占许可。
完全独占性许可,这是指被许可方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对许可方的专利拥有独占使用权的一种许可。即是说,被许可方是该专利唯一的使用权人,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该地域和期限内使用该专利。但专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方即专利权人。
部分独占性许可,除了被许可方外,许可方可以自己行使专利使用权,但许可方在合同期内无权向任何第三家再行转让该专利使用权。
而分许可是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许可方同意在合同上明文规定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区实施其 专利、 商标、 著作权或者专有技术等的同时,被许可方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商标、著作权或者专有技术等。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不同的合同方式,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差别很大。因此应该慎重选择。在签署合同中还应该注意,专利权的使用需要明文授权,因此,凡是合同中未规定的,视为没有授权。
⑵ 专利是排他许可,它是特殊许可么
排他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为“独家实施许可”或“部分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预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⑶ 专利权的许可方式有独占、排他和普通实施许可。 这里的独占、排他和普通实施许可的含义 独占和排他的
你好!独占许抄可是指,只有被许袭可人一人可以使用该专利,专利权人也不能使用该专利。
排他是许可指,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均可使用该专利,以外第三人均不可使用该专利。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独占和排他的区别:独占只能一人(被许可人)使用。排他排除第三人的使用。
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一般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三类。分别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4)独占排他许可扩展阅读: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二条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⑸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作为独占实施许可和通被许可人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⑹ 如何区分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之间的关系
如何区分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之间的关系?如何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呢?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都是属于专利许可的中的重要内容,实施怎样的许可关系到专利人的利益问题,什么情况适合实施独占许可,什么时候适合实施专利的排他许可都需要专利人精心的来了解实际情况,以及对自身专利的重要规划。如何区分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之间的关系专利权的排他性许可是指除专利权人外,只许可一个排他性的实施该专利,不能再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的独占许可是指只许可一人独占实施该专利,不能再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要是排他许可就是你和甲可以用,其他人都不可以用要是独占许可,那只能甲使用,你自己也不能用。排他许可的话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在这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而独占许可合同是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独占许可相对来说比较独特,有些专利人可能会误解,实施的专利独占许可那这不相当于自己都用不了专利了?是不是意味着专利就已经是转让出去了?非也,实施专利独占许可其实专利权人还是专利人本身,但只是专利人对授予许可人一种时间上的约定,从某时到某时自己包括第三方都不能用该专利,时间已过方可。
⑺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要具体些的。除了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外,还有其他的
国家认可的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就是你提到的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没有其他方式了。上述几种方式主要是以许可实施的权限为依据划分的。
1、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2、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3、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4、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5、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专利,乙允许甲行使乙的专利。
你所说的几个省划成一块的区域许可,在上述5种许可的合同中都可进行限定。
⑻ 专利申请的独占性和排他性
专利权排他性许可和独占许可的根本区别就是,排他许可的,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自己实施该专利;独占许可的,专利权人自己不得实施该专利。
1、专利权的排他性许可是指除专利权人外,只许可一个排他性的实施该专利,不能再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
2、专利权的独占许可是指只许可一人独占实施该专利,不能再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⑼ 商标的独占许可合同和排他许可合同有啥区别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
简单的说独占就是在除了你谁也不能用包括商标持有人。
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给你一个人用。
二者的范围、时间都是有区别的
⑽ 比较独占许可,普通许可以及排他(独家)许可的区别
1、独占许可证。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
在独占许可中,被许可人获得了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该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连许可人即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排他许可证。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3、普通许可证。“薄利多销”的形式,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在普通许可中,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至于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其他第三人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都无权干涉。
(10)独占排他许可扩展阅读:
商标许可形式及法律风险:
商标许可基本形式包括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
2.独家使用许可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由于商标本身的创新价值不高,更多体现为具体使用商标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因此若企业希望独占使用,则可能采用洽谈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所有权。
正因为这种特点,商标许可与专利许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方同样需要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一定领域内排除竞争,若商标权人在同一区域同时许可多家使用商标,必然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
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对商标权人的必要限制,应当认为被许可方面临法律风险。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标权人不得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自营的限制等。
参考资料:
商标使用许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