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性许可
❶ 行政许可的分类
概括的分类:
1、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
2、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
3、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
4、独立的许可与附文件的许可;
5、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许可。
具体的有:保障公共安全的、维护人、动植物健康的、维护社会秩序的、保证交通的、保护资源的、调控进出口和国民经济的。
❷ 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行政许可可分为不同的种类。目前较为常见的有下列六种: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 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 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 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经申请获得的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 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独立的许可,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附文件的许可,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 4、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权利性许可又称无条件放弃的许可,指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并不承担作为义务,可自由放弃被许可的权利,并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义务的许可也称附条件放弃的许可,指被许可人获许可的同时,亦承担一定期限内从事该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的许可。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丧失被许可的权利。 5、以许可的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性许可和附期限的许可 长期性许可,指被许可人取得许可证后,只要不放弃,或者不因法定事由被主管机关吊销,该许可将长期持续有效,如生产某种产品的许可。 附期限的许可,指许可只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效力,逾期失效的许可。 6、以许可的目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行为许可,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许可。 资格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后,结合格者核发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❸ 普通许可、完全独占性许可、部分独占性许可和分许可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普通实施许可,是一种允许许可方多次许可的贸易方式。也就是说,除了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或者时间内使用其专利外,还可以继续允许第三者使用其专利,并且许可方仍保留着自己对其专利的使用权。所以,这种普通实施许可又称之为非独占许可。
完全独占性许可,这是指被许可方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对许可方的专利拥有独占使用权的一种许可。即是说,被许可方是该专利唯一的使用权人,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该地域和期限内使用该专利。但专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方即专利权人。
部分独占性许可,除了被许可方外,许可方可以自己行使专利使用权,但许可方在合同期内无权向任何第三家再行转让该专利使用权。
而分许可是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许可方同意在合同上明文规定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区实施其 专利、 商标、 著作权或者专有技术等的同时,被许可方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商标、著作权或者专有技术等。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不同的合同方式,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差别很大。因此应该慎重选择。在签署合同中还应该注意,专利权的使用需要明文授权,因此,凡是合同中未规定的,视为没有授权。
❹ 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
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强制许可是依据08版专利法第六章、即第48-58条的规定,针对的是任何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注: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触发条件有多种,包括的理由有:专利权人未充分实施、专利权人有垄断行为、国家有紧急状况、涉及公共利益、药品支援不发达国家、交叉许可等,而且受到种种限制,详情可参阅专利法的上述条款。申请许可的单位不限于省部级单位,而可以是普通企业或者个人。许可的范围是谁申请,谁受益。
一般称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❺ 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❻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同,可将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1、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可以分为职权性规则和权利性规则。
(1)职权性规则,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规则。国家机关的职权,对于国家机关而言,既是其权利(职权),也是其义务(职责),必须行使和履行。
(2)权利性规则,是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规则,此种权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
2、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1)命令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应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2)禁止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6)权利性许可扩展阅读: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法律规则的上位概念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中国法学对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一般不作区分,可以通用。
在中国法学中,法律规范通常有两种用法,一是广义的法律规范,指称法律,它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技术性规定和法律规范四个要素。一是狭义上的法律规范,指称法律上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因此它排除了非规范性法律要素。
法律规则的结构形式: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网络-法律规则
❼ 一般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区别是什么呢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❽ 什么叫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先回答你的“为什么”?这首先要从附义务的行政许可的概念来理解。以行政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可分为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权利性行政许可也称无条件放弃的行政许可,是指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并不承担一定作为的义务,相对人可以自由放弃被许可的权利并不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许可,如捕鱼许可、资源开采许可、排污许可等。附义务行政许可又称有条件放弃的行政许可,是指被许可人获得许可的同时必须承担作为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丧失被许可权利的许可,如我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在获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一年内应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从上述可知,附义务的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获得许可的同时,承担了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建设用地许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探矿许可。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6、67 条,下列两种情形属于附义务许可:(1)开发利 用自然资源或者利用公共资源行政许可;(2)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 许可,如城市供水经营许可、供电经营许可、电信业务许可、邮政义务许可等。
关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从以上就可得知,不再罗嗦了
❾ 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
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下面来看看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著作权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著作权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之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在国际著作权公约中,又被称为强制许可证,属于一种非自愿的许可情形。著作权强制许可起源于1909年美国著作权法,我国并没有在法律上确定著作权的强制许可制度。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著作权人;强制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局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戏剧的表演以及商业唱片的重复使用。《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第495条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1、公开演出已出版的作品;2、以胶片、唱片、录音磁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发表的作品;3、作曲家利用已出版的文学作品创作有文字的音乐作品;4、在工业产品中使用造型工艺作品和摄影作品等。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一部作品已经由作者同意而被某个录制者制成唱片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直接进行录制,但录制后必须向作者付酬。中国著作权审判实践一般认为,它适用于:(1)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凡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向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❿ 权利行政许可与附文件许可
一、对行政许可的学术分类
(一)一般许可与特别许可:如驾驶证申请与烟草专卖(二)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三)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如驾驶证与商标许可。
(四)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如护照与商标许可。
(五)依行政许可目的的分类:安全、健康、环境等等。
(六)依许可领域的分类:公安、工商、卫生、农业许可等等。
二、对行政许可的法律的分类
(一)特许是指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属特定领域,有数量限制;审查颁发许可要采用符合公平竞争的程序,如招标、拍卖等。
举例: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特定矿产资源开发。
(二)一般许可这又称作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没有数量限制。
举例:
(1)治安许可,包括集会、游行示威、出入境许可、持枪许可、机动车驾驶、公共娱乐场所经验,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许可。
(2)发展国民经济的许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进出口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
(3)保护生态环境和重要资源许可。土地适用许可、森林采伐许可、捕捞许可、排污许可。
(4)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许可。食品卫生许可,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个体开业行医许可。
(三)认可是指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特点是申请人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者考评程序决定。
举例:律师资格、医师执照、驾驶执照、为企业颁发“质量信誉”证明、为相对人授予专利权。
(四)核准是指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特点是一种对特定物品属性的判断,对申请人的权利只有间接影响,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条件完成。
举例:民用航空器适航许可、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许可、电梯质量许可、农产品质量认证。
(五)登记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特点是确立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适用特殊的程序,不适用一般许可程序。
举例:工商企业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社团登记。
**补充: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后者也可以理解为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独立证书许可即单独的许可证,如:营业执照、驾驶证、持枪证等等。附文件的许可除许可证外,还包括许可的范围、方式、程序、有效性等。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药品生产许可、建设用地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