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行驶许可
Ⅰ 买客车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买客车跑旅游需要办理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以山东省为例,办理需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同时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对客车的有关规定: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①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②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③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二、对驾驶员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1)客车行驶许可扩展阅读
旅游客运的有关规定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通知第四十二条,旅游客运是以运送旅游者游览观光为目的,其线路必须有一端位于名胜古迹、风景区等旅游点的一种营运方式。
第四十三条,旅游客运的发车站点除参照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外,应设置旅游区线路图、旅游名胜简介,公布旅游车型、导游服务项目、食宿地点和食宿标准。
第四十四条,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车上,应备有饮水、常用药等服务性物品,并根据实际需要,装配御寒或降温设备,随车配有导游人员。
第四十五条,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使用旅游客票,按旅游要求发售直达旅游客票或往返旅游客票,如代办食宿和其他服务的款项单独列出,载入旅游客票票面一并计收。无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可使用班车客票。
Ⅱ 驾驶几座以上的客车需要客运资格证
从事道路运输业务(大类包括客运、货运以及危运)的营运性车辆需要取得营内运许可,容那么驾驶这类车辆就需要从业资格证。
单位自用车辆,如果不从事营运性质的运输业务,可以不用取得营运许可,那么驾驶这类车辆就不需要从业资格证,有与该类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即可。
Ⅲ 客车行驶证变更该怎么办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情形: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迁入本市管辖区域的。
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二、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迁入本市的除外);
(二)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交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除外)。
三、存在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时,有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4、机动车转入本市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本市环保标准的;
5、小、微型载客汽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变更到本市,但其不能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
6、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8、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不予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9、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不予办理除“变更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以外的其他变更登记;
10、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1、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办理地点
(一)办理变更登记的地点:
1、使(领)馆、境外人员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使用性质变更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的,到盛华检测场查验车辆,到车辆管理所提取机动车档案。
2、外资企业或外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任选远郊车管站办理。
(二)办理变更备案的地点:
1、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2、外资企业或外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任选远郊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
五、办理时限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七、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规定
(一)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申请办理变更的,应当提交能够确认被鉴定的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发还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原型号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更换后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7、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9、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0、车身颜色改变的,还需提交更换整车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三)申请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变更后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还应当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四)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变更后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机动车号牌;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五)因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或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变更后机动车需要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地点查验机动车、在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机动车档案;
9、属于小、微载客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因两人以上共同所有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提交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7、属于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备案。
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相关事项变更证明。
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行驶证。
(八)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八、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需要查验车辆的,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牌证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不需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4、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但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
(2)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
(3)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5倍的放大号,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字样;大型货车和大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有载重吨位及乘员人数字样,字迹要端正,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
Ⅳ 驾驶客运大客车需要些什么证件
对于大型客来车、大型货自车准予驾驶许可证件回答如下:
大型客车和货车都属于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因此对于驾驶大型客车、货车的需要以下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公安部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交通部证件)
关于证件详细说明:
1)其中A2增驾大型客车(A1)必需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增驾大型客车的相关规定。
2)驾驶大型客车除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需从业资格证,必须持有从业资格为“道路旅客运输”的从业资格证。
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均为全国统一标准,全国通用,无论何时何地,其操作都是一样的。
在取得A1准驾车型以后再去考从业资格证,标注“旅客运输”的从业资格证可驾驶各类客车,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但不能驾驶货车,驾驶货车还需“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证!
Ⅳ 营运客车都需要什么证才可以驾驶
正常手续是车辆:行车证
营运证
,
驾驶员:驾驶证
客运从业资格证。其他的就可能是各地的其他要求了,
Ⅵ 跑客运有什么规定
你到车籍地运管部门办理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十五条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Ⅶ 旅游客车营运证如何办理
行驶证、身份证、办营运证、营运管理费和工商费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交通局批复
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
公路营运车辆审验记录表一式三份
车辆相片
车辆发动机号码拓印及车架号码拓印
Ⅷ 营运客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营运客车需要办理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五点 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8)客车行驶许可扩展阅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Ⅸ 客车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才允许行驶。
一、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但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二、外省、区、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三、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但以下车辆除外:(一)“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二)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及为国庆庆祝活动运送物资的车辆。上述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方可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但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绿色通道”车辆可在各进京检查站直接办理通行证件;其他车辆须到行业公共服务窗口和联合公共服务窗口审批后办理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遇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均须经联合公共服务窗口审批后,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具体办证要求,可见《关于设立国庆期间道路货物运输保障公共服务窗口的通告》)。四、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五、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外省、区、市省际旅游大型客车临时进京证的最长有效期维持7天不变。六、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Ⅹ 办理大客车驾驶证需要条件
根据《机动复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第十四条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需符合身体条件:
1、申请大型客车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申请大型客车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符合申领条件去驾驶证核发地有资质驾校申请增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