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许可公告
『壹』 房屋拆迁实施 必备的条件
房屋拆迁实施,必备的条件及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回房屋所在地的市答、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贰』 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可以替代拆迁许可证。。谢谢
征收跟拆迁是两码事,征收了不一定要拆迁
『叁』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被拆迁人有权查阅吗
不是查阅 是会公示的或者送达本人 有异议可以重新评估
『肆』 申请延期变更后的拆迁许可证就是一个公告吗原证无延期显示,拆迁办就说公告就是延期,怎么告他们
根据现行的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伍』 村里动迁没要房子现在想迁户口可以吗
户口迁出是可以的,而迁入就难了。
『陆』 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一)领取来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自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柒』 农村征地拆迁必须要按照流程: 颁发拆迁许可证 → 发布拆迁公告 → 拆迁补偿协商 →进行裁决 → 拆迁实施
这个是违法的,因为拆迁公告中没有拆迁人的名字,按照规定来说就是不能进行拆迁的,直接拆迁肯定是违法的,详细情况可以向英淇律师进行咨询!
『捌』 如何查询拆迁公告或者拆迁许可证或者怎么知道我的房子是市政动迁或者商业动迁
首先你问的如果是想知道是市政动迁或者是商业动迁的问题,这个很简单,你去房屋所在的居委会去问一下便会清楚,一般都会有动迁文件贴在那里,你过去看看便会清楚......
『玖』 拆迁片区的房子写上了折迁编号是什么意思
一,这是拆迁的排序(轮到第几户拆迁,或者类似的意思)。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9)拆迁许可公告扩展阅读: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行政区域内(含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市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收安置),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省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区征收安置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区)为征收安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辖区内征收安置具体事宜。安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征收安置实施工作由大观区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