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许可证排放
① 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的超过5年;
2、《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版2年。
3、《权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4、持有《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并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到期换证应该怎样办理
一、◆申报材料
1、《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表》(纸版打印盖章)
2、换证当年度的《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年度审核申请审批表》;
3、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发证机关递交《广东省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表》及当年《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年度审核申请审批表》申请换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予换证:
(一)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被列入淘汰或禁止目录,属于强制淘汰或禁止使用范围的;
(二)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浓度或总量控制指标,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
(三)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土地或环境功能经过调整,不适宜在该区域继续排放污染物的;
(四)排污口依法应予取缔或拆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 请问环境保护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一般的企业只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主要看你的企业有什么污染物排放,如果你燃煤或油类,那主要是大气污染方面。如果你是排放污水,那就是水类的,如果是产生噪声,那就是噪声方面的,如果是有幅射,那就是幅射方面的,不管是什么类的,都要制作环境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经环境部门批准后企业才能建设。现在对环保方面要求很严,如果你去办理正式营业执照前,必须先经环境部门批准,否则不能办理,如果他们办了,实际这些部门就是违法,但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有的,有的部门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还在经一步的完善中,环境部门审批主要是审环评报告,环评通过后再去申报污染物排放,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才可以正式生产。
环境保护许可证,据我了解的范围内没有这个证,只是如果你是搞处理危险废物的,需要办理一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比如废油或其它有害的金属的处理等,都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果你是注册企业,反是需要占地进行建设的,如果不用建设厂房,你安装设备筹备企业也视作建设,制造企业尤其如此,因为你可能排烟、污水、产生噪声或有放射性污染,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都要先进行环境评价,这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即使没有这些,这个程序也是必须的,只要是建设项目,在工商注册前要求有经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有污染物排放的,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你还是处理危险废物的还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环保方面也就是这些,没有听说环境保护许可证一说,如果有异议,可以补充问题进行交流。
④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并处罚款
可以直接封工厂,让司法部门开逮捕令,拘留证,再处罚
⑤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废水排放许可证
请查当地环保局要求,
如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低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六)其它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第三条 倾倒固体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以及居民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规定的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三同时报告为项目环保验收时办理
⑥ 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吗
是的。
1、《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的超过5年。
2、《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4、持有《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并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⑦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内单位,容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 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⑧ 如何根据排污许可证判定排放污水排放遵循的标准
排污许可证,标记的是企业正常生产的最大排放量,通常是最大水量和标准浓度算出来的。。。。你废水量和排污量就可以算出来标准。。
⑨ 超过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处罚
这个属于超标排来放啊,超标排放就属自于违法行为。环保局可以进行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⑩ 环境保护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中使用的许可证种类繁多,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就行了。 一般的企业只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主要看你的企业有什么污染物排放,如果你燃煤或油类,那主要是大气污染方面。如果你是排放污水,那就是水类的,如果是产生噪声,那就是噪声方面的,如果是有幅射,那就是幅射方面的,不管是什么类的,都要制作环境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经环境部门批准后企业才能建设。现在对环保方面要求很严,如果你去办理正式营业执照前,必须先经环境部门批准,否则不能办理,如果他们办了,实际这些部门就是违法,但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有的,有的部门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还在经一步的完善中,环境部门审批主要是审环评报告,环评通过后再去申报污染物排放,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才可以正式生产。环境保护许可证,据我了解的范围内没有这个证,只是如果你是搞处理危险废物的,需要办理一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比如废油或其它有害的金属的处理等,都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果你是注册企业,反是需要占地进行建设的,如果不用建设厂房,你安装设备筹备企业也视作建设,制造企业尤其如此,因为你可能排烟、污水、产生噪声或有放射性污染,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都要先进行环境评价,这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即使没有这些,这个程序也是必须的,只要是建设项目,在工商注册前要求有经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