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是依
A. 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什么
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行政许可法中的行政许可设定机关,是指有设定行政许可权限的上级机关,如全国人大、省政府、各部委等。 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指执行许可项目的具体行政机关,如城建、公安等。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016年2月3日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B. 行政许可 依申请听证的情况
你好!
简单来讲:就是这个申请听证的人,不一定就是申请行政许可的人
具体来讲:
1、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对于申请人来说,取得行政许可,意味着获得一种权利能力,有权从事某种活动。因此,行政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作出颁发行政许可的决定,申请人基本不会要求听证
2、但是,一些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和城市建设等,影响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且这种影响一般是全局性的、长期的和潜在的。个别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对信息掌握等原因,在行政许可对其当下的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影响的情况下,他们并不能够立即感知或了解行政许可可能对他们的将来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这时他们也不会要求听证。
3、但这类行政许可实施后,又确有可能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应当考量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
4、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
希望能帮助到您!
C.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行政行为,无申请则无许可。(对还是错)
对。
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D. 行政许可的听证是一种依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举行听证,对吗
错误。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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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E.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分类依据是什么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分类依据是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必须有行政相对方的申请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主要区别。“依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有主动作为的义务,如行政处罚;“依申请”是指行政主体有被动作为的义务,如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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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请行政行为特征
1、依申请行政行为是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的。
2、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3、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抑制影响维持公共利益的因素,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4、依申请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作出。
5、依申请行政行为是要式行政行为。
二、依职权行政行为主要特征
1、具有法定性。
2、具有强制性。
3、具有主观能动性。
4、具有及时、迅捷性。
5、具有侵权救济性。
依据原则
1、目的的合法性
2、行为的及时、迅捷性
3、职权的法定性
4.实施的客观规律性
5、民主性
F. 行政许可就是“依申请、羁束的、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呢为什么呢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016年2月3日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
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认可
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核准
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G. 依申请行政行为有哪些
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被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等。其中,最典型的是行政许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调解。是指由国家行政组织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6)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特征。
(1)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行政主体一般不能主动采取有关行为。
(2)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赋予其一定的资格和利益。
(3)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由于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授益性和资源的有限性,行政主体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许可、同意、认可等决定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五个程序:提出申请;申请的要件审查和受理;审核;批准或者拒绝申请;对不予批准的救济。
(4)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和行政主体的答复都必须依照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进行。
H. 行政许可时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数量有限的许可,同等条件下,先申请的优先。 是对还是错的
错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例外。
I. 为什么说:行政许可既可以依行政机构职权变更,也可以依被许可人的申请变更
行政许可,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对许可的项目决定是否变更许可,取消许可。
被许可的人也可以自行申请,是否继续使用这个许可,或者变更许可的事项。
J. 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对吗
对的。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