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许可证实施
❶ 怎么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
工业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 申请、受理 、条件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比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单表格等)这些软件部分的资料都是由我们上海远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贵公司编写。
2.然后由上海远诚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老师去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书,质监总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
3企业申请办理前必须达到一下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必须和厂房名称地址相一致)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二)企业实地核查
1. 根据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组织审查。
2.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4. 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5.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同时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产品抽样与检验
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3. 检验机构在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4.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生产许可证申请费用:
申请费:2200一个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20%费用
检验费用:按国家各省标准执行
咨询服务费用:18000元(上海远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收取)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收取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❷ 哪些产品是需要工业生产许可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任何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单元的生产企业务必取得生产许可证书,没有生产许可证将不得组织生产和销售。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❸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行的四个统一是什么
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实行“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产品目录,回指实行工答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统一审查要求,指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列人目录产品制定全国统一的审查要求或产品实施细则,包括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程序要求等;
三是统一证书标志,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标志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统一证书标志式样;
四是统一监督管理,指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❹ 怎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现场整改
(2)资料准备
(3)人员培训
(4)提交申请
(中间约版5个工作日)
(5)申权请受理
(中间约30个工作日以内)
(6)现场审查
(审查完毕后20日内封闭不合格项)
(审查完毕内7日送样)
(7)(产品检验)
(45日内完成产品检验)
(8)资料汇总
(9)发证(从受理申请到发证60工作日以内)
❺ 化工产品需要办工业生产许可证吗
化工产品需要办工业生产许可证。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其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发(换)证以及标记的使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目录》中的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该产品的,视为无证生产。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二)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三)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四)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五)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5)工业生产许可证实施扩展阅读: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目录》中的产品,未按本办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生产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相关产品标准要求的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转让或者涂改生产许可证标记或者编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的,按无证论处,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取证条件,但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承担发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数据或者伪造检验结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并取消其承担检验任务的资格。
第三十二条从事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审查部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从事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三条企业对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吊销有异议时,可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复审;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申请终局复审。
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❻ 为什么要建立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规范工业产品达到统一的标准,相当于是在门槛方面做了限制,低于门槛标准的企业将无法获得生产许可。
❼ 办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需要准备哪些
一、关于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1、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2、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步骤有:
(1)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作出是否准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书面通知企业。省级委托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从其规定。
(3)产品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
由产品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企业实地核查。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
检验机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完成检验工作。
(5)产品审查部报送材料
产品审查部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和审核,并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6)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证
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关于办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相关内容:
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经贸合作。这个认证目的非常清楚地说明,企业要开展认证必须具备条件才能申请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专门讲了条件和程序,归纳起来,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0-ISO9000族中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2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企业即可向国家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一般说,已批量生产的企业多基本具备了前三个条件,后一个条件是要努力创造。目前应该积极开展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企业已按GB/T19000-ISO9000族中的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和实施可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ISO9000认证的大体流程流程如下:
1、培训流程:
内审员培训---->基本培训
2、咨询流程:
初访---->签约---->咨询师进驻---->制定计划---->体系建设(质量手册编定、程序文件编定)---->文件审定---->运行辅导---->自查及纠正---->评审辅导---->咨询总结
3、认证流程:
提交申请---->签定合同---->审核文件---->现场审核---->纠正措施---->批准---->注册颁证 .
❽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至于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请查阅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如果你们涉及到目录中产品,那么久需要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办理了,当然,也可咨询你公司当地代理公司为你办理,比较方便。
❾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回公开透答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销售。
❿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许可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获得许可。
所需材料
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