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许可证申请
㈠ 怎么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要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一、先找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得到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并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材料,其中包含:
(1)申请书里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及签名及盖章;
(2)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等。
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1)司法鉴定许可证申请扩展阅读: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二、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㈡ 申请成为司法鉴定单位应该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1.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司法鉴版定机构是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四)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六)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2. 综上, 申请成为司法鉴定单位应该向省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提出申请
㈢ 如何申请中华医学会鉴定
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有5种启动程序得出鉴定结论.一是诉前一方当事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二是诉前双方当事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共同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三是一方当事人(实际案件中均为患方)自行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医学会依法不接受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四是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首次鉴定主要是医疗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主要是患方申请),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五是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主要是患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法医学司法鉴定结论.
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相对较快.可以直接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做法医学鉴定,一般情况下,中华医学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除非疑难杂症或重大医疗事故.可先到卫生厅医政处提出申请,由他们审核,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就可进入国家级鉴定程序了.
鉴定部门、鉴定结论原则上无级别之分.但有个别鉴定(医疗),如存在市医学会和省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在考虑了科学充分严密因素后,若鉴定结论不一致,法院会以高级别的鉴定为准;如存在当事人自行委托和法院委托两份鉴定报告,法院一般会采信后者.
㈣ 如何申请补充鉴定
给你申请书格式
(司法鉴定)补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wq,男,1996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号楼****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中衡司法鉴定所【2011】临床鉴字第****号司法鉴定书依法进行补充鉴定。
申请理由:
wq诉****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贵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经对该所出具的相关鉴定报告质证分析,原告方认为该鉴定未能体现公平、公正鉴定的精神,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一、该鉴定未适用北京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使用说明》所规定的标准进行鉴定。
依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人体一侧附睾或睾丸切除,为九级伤残。鉴定人依据该条款鉴定原告为九级伤残,对此原告无异议。
但该标准的《使用说明》中还同时规定:未成年人因内分泌器官(包括性腺器官)损伤影响其生长发育的,在依据有关条款鉴定时应上调一级。
本案患者发病时仅15周岁,为未成年人,尚处于青春期和生长发育期的关键阶段,医疗损害的器官睾丸,为内分泌性腺器官,切除其一侧睾丸一定会影响其青春期发育。依据上述规定,本案当事人的伤残等级应当定为八级伤残。
鉴定机构未注意到北京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使用说明》中的规定,未给予原告评定为八级伤残,其鉴定行为存在过错。原告请求人民法院要求鉴定机构对此进行补充鉴定。
二、虽确认医方未尽与附睾炎疾病当时诊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但却只认定其与睾丸坏死切除之间的过失参与度为20%,该认定不合理。
本案医疗纠纷中,患方认为医方存在的最严重问题是:医方在3月3日门诊诊断治疗原告后,直到3月7日患者经医方安排在社区医院输液的4天中,患者一直与医方存在医患关系,然而在此4天中,医方除了给患者输液治疗,未进行任何检查诊断,未评价患者是否已发生了睾丸扭转,且未告知患方可能发生的危险。
患方的上述主张,得到了鉴定机构的支持,鉴定报告第7页认定:“医方未就可能的疾病变化、注意事项、随诊等进行告知,存在医疗不足”。
原告方认为,只要医方告知了相关的注意事项,患方绝对会加以注意、及时就诊并进行治疗的,因此患方是完全可以避免本案损害后果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医方应当承担完全责任,本案中医方的责任程度应当是100%。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凭生活常识就能判断出责任程度的案件,鉴定人却只认定医方承担20%的责任,原告方认为此鉴定结论有违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据此,我方申请对该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进行补充鉴定。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w q
日 期:2011年10月13日
㈤ 所做的鉴定结果在司法鉴定许可证过期(在三十日的延期申请内)不到一个月内,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司法鉴定许可证过期以后不申请延期意味着丧失司法鉴定资格,无权做司法鉴定。你们可以要求退费。
司法鉴定许可证延续申请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是否批准延续将在30日内作出决定,超越该期限可能就是该鉴定机构不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的条件,行政机关不批准其延续司法鉴定资格。
㈥ 司法鉴定许可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
根据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版,向省司法厅权申请。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申请表;2、 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3、 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4、 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5、 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6、 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7、 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8、 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9、 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另外,需要有以下办公条件:1、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2、 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人民币的资金;3、 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4、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5、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6、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㈦ 司法鉴定机构答复说,个人申请鉴定需要法院出示证明。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出示
那就要看你的案件是否起诉到法院了,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那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如果案件没有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出这样的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