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可以授权吗
可以的,只要别人授权给你就行
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可共用吗
几种减肥保健食品应该是属于同一申证(生产许可证)单元,所以可以用一个生产许专可证,即生产许可证号码可以属一致,但一个生产许可证对应一个种类的产品,必须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项目的扩增,并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超范围生产。
比如我们是做石榴果醋的,石榴果醋在申请许可证时归为其他饮料类,所以相应生产许可证上标为其他饮料类,意思是我们也可以做属于其他饮料类的另外饮料,但要申请生产项目的扩增,不必变更生产许可证,即许可证好吗不必变更。
㈢ 请问电动车生产许可证可以借用吗或者授权使用吗如果上面两者都不行。那要怎么样操作才能合法经营生产
借不行;授权也不行这个不是商标;
可以委托:委托有许可证的企业给你生产你品牌的车子,专门给你销售,相当于是你的加工厂;委托备案要在双方所在的质监局备案
㈣ 生产许可证能用于多个产品吗
你这个问题很不明确,我分项告诉你:
1、你如果取得一种产品的生回产许可证,该产品不同答型号的产品,范围大的产品覆盖范围小的产品。比方说你取得200L钢桶生产许可证,你就可以生产100L钢桶、25L 钢桶
2、但是你如果想做其他类型产品就不行。比方说你取得200L钢桶生产许可证,你想做20L钢提桶就不行。得需要申请增项。
3、如果你想生产其他产品,肯定是不行。比方说你取得200L钢桶生产许可证,你想做冷轧带肋钢筋,那就就得申请取得,冷轧带肋钢筋许可证。和钢桶许可证没关系。
㈤ 总公司的工业生产许可证是否能授权子公司使用
不能但是可以增加分公司需要审查
㈥ 生产许可证如何授权使用
开玩笑了.许可证是行政部门下发的一个许可证.生产企业怎么可能有权自己授权给其他人的呢?小心点吧
㈦ 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使用无他人厂名需要备案吗
生产许可证能许可使用吗?应该不能。商标能许可使用,使用时需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需报商标局备案。
㈧ 生产许可证如何合法的让他人使用!
一、不可以让其他生产者使用自己的生产许可证号,这种行为属于出借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违法的。
根据《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不可以让其他生产者使用自己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让他人合法使用自己的生产许可证的方式
双方可以进行委托代加工的形式,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
双方签署委托加工协议书,把相关的加工产品的品种、数量、报酬、管理等等在协议书上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当地质监局进行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对方就可以合法的使用另一方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了。
(8)生产许可证可以授权吗扩展阅读: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营业执照上应分别加盖企业公章);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正书复印件。(公证可在任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4、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产品标注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时提供);
对委托加工未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仅提供1、2、3。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公正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正书需提供原件确认。
食品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有证是指食品生产许可证):
须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和许可证编号。可不标注被委托方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2、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
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3、委托企业名称和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委托加工备案申请程序:
1、填写《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企业将申请材料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对申请材料及委托加工备案合同初审;
3、企业持初审符合要求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到具有资格的公正部门公正;
4、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市局;
5、市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生产许可证
网络-委托加工
㈨ 母公司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可以授权子公司使用吗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是由技术监督局履行行政职能,向特定企业发放的一种许可证。
作为企业是无权发放和授权的。
㈩ 怎样办理生产许可证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10)生产许可证可以授权吗扩展阅读:
生产许可证 (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生产许可证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生产许可证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生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参考资料:生产许可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