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代理许可 » 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

发布时间: 2020-11-22 00:57:13

A. 如何拿到国际贸易的独家代理

是否答应客户要求获得独家代理权,这更多的是一个业务考虑的问题。法律上而言,授予客户独家代理权或者一般代理权都是可以的。因此,是否答应得由贵司根据自己的业务以及对独家代理利弊的分析而定。 授予对方独家代理,意味两点最核心的:一是贵司不能再与该地区的其他进口商订立代理协议,且一般的做法是即使贵司自己开发的客户,也需要向对方支付代理费。二是贵司出口到该地区的货物都需要通过该独家代理商进行。 在是否授予对方独家代理的情况下,贵司需要考虑如下问题:第一,该客户的进口量有多大?如果占贵司出口该地区的量不是绝对性的大,则可以考虑不授予。第二,该客户对该地区该商品进口市场的控制能力控制如何?控制差的显然不能成为独家代理商,毕竟贵司今后一段时期内在该地区的促销工作都寄托在该客户身上了。第三,贵司对该客户的信赖程度如何?代理权的授予都是基于双方的信赖关系。独家代理的信赖程度就更高于一般的普通代理。并且,今后在处理该地区的销售事宜、促销、商标等等,均需要依赖该客户。 和客户订立独家代理协议时,应当注意到如下几个核心问题。第一,授予代理权的期限。原则上期限不能一次性太长,这样可以便于调整,不至于发生问题无法终止协议。第二。代理权的区域。代理权的区域要明晰,这涉及到竞争范围。第三,对客户的考核指标,也就是客户作为独家代理商应当完成的最低销售量(额)。完不成的处理方式。第四,贵司在该地区可否自行开发业务?如有该地区的客户自己找上贵司,是否需要付代理商代理费?第五,代理费的确定标准和支付方式。第六,何种情况下,贵司可以提前解除独家代理协议?等。 总之,独家代理协议的订立,是一个非常有技巧的问题,贵司需要根据贵司的业务需要,根据对方国家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来确定。并且,由于独家代理协议是一个较长期的、需要持续履行的协议,因此越细致越好。至于很多网站登载的独家代理协议,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因为这些协议只是规定独家代理的一些基本问题,欠缺全面性,更为重要的是,该些协议的针对性不强,不能个性化地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因此,建议您就此咨询有经验的从事国际贸易律师或者咨询人员。 ■用户评论:■不要轻易给客户独家代理权利 如果你给了客户独家代理权利,你会发现你会处于不利局面,如果万一客户哪天突然和你翻脸,你就一下子失去了整个印度市场。另外,你给了客户独家代理权利,你就失去开发新客户的机会。所以我建议不要轻易给客户独家代理权利。 比较特殊的问题■独家代理引发的思考 独家代理是一个关系到每家公司海外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独家代理的选择一定要慎重,如果选择不好的话就会使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很被动。国内一家知名的家电集团在中东地区就因独家代理的问题而无法有效的开拓市场,丧失了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当初该集团在选择这个地区的独家代理时就是因为没有很好的进行考察,而是感动予该代理商一次次的电话和三番五次到中国企求独家代理的执着而与之签定了长期的独家代理协定。结果在多年以后,该集团发现当初选择的独家代理尚并没有做独家代理的实力也没有认真开拓市场的愿望。这时该集团想收回独家代理权时,独家代理却提出以1000多万美元为撤消独家代理权的条件。但谈判失败,至今独家代理的问题仍没有很好的解决。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各位一定对独家代理的问题会有更加谨慎的考虑。现在我们加入了WTO,外国公司蜂拥的进入中国,而我们如何应对这种残酷而又现实的问题呢?所以我们不仅要在国内与这些实力雄厚的公司竞争,更要走出去在成熟的国际环境中与它们竞争,并找出自己的不足,完善自己。 我公司是一家特种汽车制造商,现在要在中东合资建工厂。在此期间我们也遇到了独家代理的问题。中东的商人有很多想做我们的独家代理,但又不原承诺的太多。所以通过这些事情,我们针对这一问题正在找寻合适的解决方案,但都不成熟。其中有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要在当地办公司或建厂的话,不妨可以和独家代理的候选人商谈,让它们出资金作为合资企业的股份来确定独家代理。这样一方面可以排除一些实力不够资格的候选人,另外也可以很好的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但他们的出资比例不应太大。代理协议的期限也要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既然是独家代理商, 那么他拿货的价格当然是批发价。可以划定一个表格,当销售量达到一定数量时,给予一定的折扣。 因为是独家代理商,那么就必须给予技术上的绝对支持,需要派专人对对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注意分寸,一般的商品知识就可以了。太专业的技术还是留在自己手上吧。 特别注意:如果是专利产品请先到印度申请专利保护。同时要给予代理商销售权的许可。 ■印度客户根据我的经验,几乎所有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南亚客户都会提出这种要求,请一定慎重考虑。■独家代理的优惠!各位前辈: 我有一个客户想独家代理我公司的产品,他想知道我们能给予什么样的优惠条件。我想请教你们一下,一般独家代理商我们能给予什么样的优惠: 比如说价格、服务、广告支持等等。请不吝赐教!谢谢! ■我的看法 在签订协议时,是否还应考虑到以下问题: 1独家代理商对我方产品的推广力度? 2我方产品在期所有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以及所处的地位。 如果我方产品在其公司销售中属于附属产品则完全没有必要给予独家代理。 3独家代理商在目标市场可以提供的各项售后服务 4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与我方所提供的服务质理是否相同 *比较特殊的问题:现在很多公司都采取全球采购,如果一家公司在中国向贵司采购商品,再配送到印度分公司使用,是否侵害了独家代理商的利益?? 这个问题最好事先明确,否则象我一样发生问题后再协商,真的很麻烦。■独家代理 专家说的很全面,我司的经验是:如果企业不想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海外市场调研和拓展,而又不想放弃该市场的其他潜在份额时,可以与对方签定一个短期的独家代理协议,而协议的内容则取决于双方公司的实力.

B. 比较包销和独家代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包销商与出口人之间是买卖关系。

2、风险不同:独家代理不承担经营风险;包销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目的不同:独家代理人赚取的是佣金,而包销商赚取的是商业利润。

4、专营权不同:独家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期限内,享受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包销商拥有包销的专营权包括专买权和专卖权。当事人(个人或法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际惯例,委托方不得超越代理方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和地区内经销协议规定的商品,但委托方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调整价格并通知代理方参照执行;

代理方则不得经销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地区以及协议规定的委托方以外的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代理方必须按委托方所规定的销售条件收集订单,代理方必须经常就市场销售情况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或调查报告等,代理方按协议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C. 独家代理与总代理的区别

销售代理与经销的区别
从法律上来讲,销售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的关系。销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替委托人销售商品,其所有权不属于代理商,因此销售收入归委托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领取佣金。
而经销商与厂家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来看是买断关系,经销商的收入不是佣金,而是商品销售价格减去购入价格后的销售收入。
因此,销售代理与经销从理论上来讲有如下三点区别:
①经销的双方是买卖关系,销售代理的双方是一种委托一代理关系;
②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而销售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销售,签订销售合同
③经销商的收入是买卖差价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

代理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揽生意、签定合同或办理与交易有
关的各项事宜,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代理人与委托
人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销售代理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不负盈亏,只获取
佣金。

代理的性质及其种类

代理的性质
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业务都是通过代理人进行的,其中包括采购,销售,运输保险,广告等多方面的代理人,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委托人(Pringipal)授权代理人(Agent)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揽生间,签订合同或办理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代理人是作为委托人的国外代表,他和委托人的关秒是委托代理关系。

销售代理的种类
按委托授权的大小,销售代理可分为下列几种:

(1)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又称普通代理,即指不享有专营权利的佣金代理人,采用这种代理方式时,委托人在同一市场上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代理人为其报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按照协议规定和委托人提出的交易条件,代表委托人在指定地区开展各项代理业务,例如:物色,联络和介绍客户,洽谈生意,开展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和报导行情等,按照国际市场的一般惯例,销售代理人自身不得购买委托人的商品谋利,但如果在委托人的同意下,代理人也可自行购进所代理的商品,在此情况下,代理人虽同时又是买主,但他仍有权取得一定的佣金。

(2)独家代理

独有代理是指在约定地区享有指定的商品的专营权利的代理人,独家代理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因为独家工理人是以代理的身份出现的,他不负履行责任,也不负盈亏,而只是从中赚取佣金,根据国际市场的一般惯例,在独家工理的情况下,凡是委托人在该约定的地区发生的交易,只要是属独家代理人所代理的商品,则不论其是否通过该独家代理人之手,委托人都应给他约定的佣金。

(3)总代理

总代理是指代表委托人办理各种事宜的全权代理人,他除有权代表委托人洽谈交易,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和从事其它商务活动外,甚至还有权从事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这是代理协议的核心部分,一般协议中应包括下述内容:

(1)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权利范围,是仅限于拉订单,介绍生意,还是有权代表委托人订立合同,或从事其它有关事宜,另外,还应规定代理人有无专营权。

(2)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代理人推销商品的数量,应规定一个最低销售额。

(3)代理人应在代理权行使的范围内,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在代理区域内发生的侵犯委托人的工业产权等到不法行为,代理人有义务通知委托人,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4)规定代理人承担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的义务,对于广告宣传的方式和要求,也应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D. 独家代理是什么意思啊

独家代理就是一个公司跟房主签订的协议,就是独家协议,,房主只能在这一家公司卖,但是独家协议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制的,,过了时间限制,,别的公司同样能卖了!!

E. 一般代理和独家代理在合同上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你所写的内抄容表袭述的意思,,是准备给代理商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即你可以在同地区再寻找其他代理商。如果是独家代理那在该地区或者你们的产品只能有其一家代理,不能再寻找其他代理商了。所以要看你们是如何洽谈合作的了。如果是一般代理即你所说的普通代理,你就不要写独家代理。

F. 请问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的优点和缺点有那些

其实二者之间都各自有有点和缺点的啦.独家代理优点:就是没有其他代理和你做竞争,市场价值比较客观.再者可以突出你的"唯一权".独家代理缺点:就是对你个人所代理的要求比较高而且较为严格,再有就是对你的所代理产品必须做到"无选择"即你不可以选择你喜欢或者不喜欢的.要求你代理的必须代理.没有挑剔可讲.不能满足条件的是不予代理资格的.一般代理的优点:其实就与独家代理的缺点大致相反,也就是说你可以有选择性的选择你自己觉得比较钟意的商品进行推广等.还有就是对代理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你是诚心.诚信的做代理.都可以给你代理资格权的.一般代理缺点:很明显,这种代理很普遍,所以市场的竞争力比较强,如果没有较为新颖的突出点,是很难做到的,至少说不容易.还有就是因为它的市场竞争力很大,所以在代理的过程中,得到的价值将远比不上独家代理.其实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都是优点大于缺点.不过这个就得他爱的你自己在以后的过程中慢慢体会,积累经验,那样才可以给自己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总结了,我也是做代理的,在淘宝上开店.我认为其实不管自己做什么代理,刚开始的时候,都不会是那么简单的,整个过程需要自己去磨练,得出一种心得,然后发挥出自己与别人不一样的就行,当然还得全力以赴,坚持不懈.上面都是我个人的愚见,希望可以帮得到你.祝君早日成功.

G. 独家代理的概念

独家代理(sole agent)是指在指抄定地区和一定的期限内,由该独家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的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采用独家代理方式时,作为委托人的出口商即给予国外的代理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推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按照惯例,委托人在代理区域内达成的交易,凡属独家代理人专营的商品,不论其是否通过该独家代理人,委托人都要向他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H. 独家代理与独家经销权的区别

区别

1、性质不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包销商与出口人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

2、风险不同。独家代理不承担经营风险,而包销商要承担经营风险。

3、目的不同。独家代理人赚取的是佣金,而包销商赚取的是商业利润。

4、专营权不同。独家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包销商拥有包销的专营权包括专买权和专卖权。

(8)独家代理扩展阅读:

般情况下,各个企业的经销商管理制度都是在授权的基础上并有区域约定的,如果其经销加盟体系区分该两种,那么就是该公司可以授权一个地区多个经销商参与公司产品的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价格竞争、串货等等都将成为可能。

经营权是指由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分销权,指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经营权,以及辅助分销和服务的经营权,包括存货管理、整批拆另、包装送货、商品促销以及店内广告、促销、营销和广告、安装及包括维修和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服务等。

I. 全权代理和独家代理有什么区别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二者区别在于代理权限区别。在诉讼程序中对律师进行的委托授权,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J. 独家经销权和独家代理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上承认经销权么

独家经销又叫包销,独家经销是指在一个区域里,除了该公司销售这种产品外,不专允属许其他公司销售这种产品。独家经销商也可以叫总代理商。

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购代销指定商品专营权。由该独家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的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

独家代理与独家经销(即总代理商)区别

1.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它不一定具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利。独家代理商应当在一定时期内达到最低销售额,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通常独家代理的终端力量更强,而总代理商的资金能力、分销能力更强。厂商对总代理商的掌控不如对独家代理商强。

中国的法律不承认经销权,只保护独家代理权,对经销权解释尚未严格界定。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