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院长
⑴ 宋建平代理法院院长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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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谁知道代理院长(电影)中代理院长唱的关于庆功宴的京剧是怎么来着
智取威虎山-今日痛饮庆功酒?
⑶ 医院代理院长的职责范围
代理院长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并为总经理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
1.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2.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有关诊断、治疗、护理、院感等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纠正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
5.负责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员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病人的就诊情况,征求病人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7.组织检查转诊、会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对医疗业务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的职业道德建设、医疗服务措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医院的医疗业务运行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10.实施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总经理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
11.处理医院的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
⑷ 法院院长兄弟开的律师所在本法院代理案子,院长要回避吗
可以要求回避,因为与案件诉讼代理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
1.《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有的地方规定还要求:办案人员如发现其近亲亲属(包括:夫妻、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虽未参与其审判、执行案件的代理,但其近亲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该案的,也应当主动回避。
⑸ 写“假如我是一名美容院代理院长”的演讲稿
什么类型的演讲
⑹ 求一部穿越玄幻小说,女主去学院选了一个最苦的分院,就只有女主一个女生,男主有个身份是代理院长
绝世神偷废材七小姐~夜北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
⑺ 安丘市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彬去哪里了现在的何彤斌代理院长是哪里人原来在哪里担任什么职务
李士昌还继续担任安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⑻ 监察院的历任院长
蔡元培
(1928年10月8日至1929年8月29日,未就职)
赵戴文
(1929年8月29日至1930年11月18日,未就职)
于右任
(1930年11月18日至1931年6月14日)
于右任
(1931年6月14日至1931年12月28日)
于右任
(1931年12月28日至1935年12月7日)
于右任
(1935年12月7日至1943年9月13日)
于右任
(1943年9月13日至1947年4月17日)
于右任
(1947年4月17日至1948年6月4日)
于右任
(1948年6月9日至1964年11月10日)
李嗣璁(代理院长)
(1964年11月10日至1965年8月17日)
李嗣璁
(1965年8月17日至1972年5月15日)
张维翰(代理院长)
(1972年5月15日至1973年3月19日)
余俊贤
(1973年3月19至1981年3月24日)
余俊贤
(1981年3月24日至1987年3月12日)
黄尊秋
(1987年3月12日至1982/02/01
黄尊秋
1987年3月12日至1993年2月1日)
陈履安
(1993年2月1日至1995年9月23日)
郑水枝(代理院长)
(1995年9月23日至1996年9月1日)
王作荣
(1996年9月1日至1999年2月1日)
钱复
(1999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
王建煊
(2008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⑼ 法院院长缺额时,如何任命新院长的相关职务
选举前,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如何任命新院长?有人认为,由主任会议提出任命议案,任命其为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院长,并同时任命其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有人则认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命,不应由主任会议提名,再说作为代理院长根据法律规定应行使院长职权可以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属于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当选法院院长后更无需再自己提名自己为审判委员会委员?【观点】代理法院院长或法院院长需要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否则尽管主持审判委员会,但在审判委员会上行使表决权没有法律依据。 【剖析】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在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法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因而代理法院院长必须是法院副院长。如果推荐人选不是法院副院长,人大常委会就要任命其为法院副院长,再决定其代理法院院长。 如何任命法院副院长?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现在院长因病逝世,提名的法定主体没了,谁还可以提名?法律依据何在?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笔者认为,“任命法院副院长”符合议案的要求,因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以议案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人事任命案,由人大常委会做出决议或决定。当然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的提名主体存在,人大常委会就不采用主任会议提议案这种办法了,这符合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立法理念,也符合我国的实际。 实际上各级法院的法官都只有七种职务,也即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这七种职务组成的层次,前四种职务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显然是从高向低排列,后三种职务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也是从高向低排列的。上述七种法律职务的排列方式是两组从高向低排列方式连结在一起形成的。一组的称呼带“长”、一组的称呼带“员”。这个职务层次中只有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特殊,如果去掉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个职务,上述六种职务的排列也是从高到低的。除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个职务外,笔者认为有了较高的职务,再要有较低的职务就没有必要和实际意义了。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在我国审判委员会比较特殊,因而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也很特殊。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院长、副院长是当然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也就是说法院院长和副院长不一定是审判委员会委员。如果要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就必须人大常委会任命。当然代理院长或院长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也可以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议案的形式提出。 尽管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但如果法院院长或代理院长不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笔者认为其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并不意味着在审判委员会会议上有表决权。这可从美国的宪法规定得到启示。美国宪法规定:“合众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但除非参议员投票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无表决权”。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参议院议长没有表决权,但参议院议员有表决权。只有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参议院议长才有表决权。
⑽ 美容院代理院长总结怎么写
大概分三个层面回答:人,事,物
人包括美容师,客户,这两个分别有什么提升,或者两者的关系如何;
事情是反应问题的载体,通过某件事情让你了解到管理过程中的成败,感悟;
物是指美容院的环境,产品,项目有何需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