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❶ 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条件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❷ 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换证提交内容: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换证); 4、证件遗失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补证);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相关材料(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营运车辆、人员及运输安全生产等证明材料)。
❸ 修汽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汽车维修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 办事规程: 1.申请人持所列材料向市政务中心交通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交通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交通局交通运输管理所派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交通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报《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在交通局 服务窗口领取。 2.领取并填写申请书、报告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土地房屋租赁、购买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各项管理制度。 6.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投入、资金、人员、设施、设备和维修能力、维修类别、投入回报期等。 7.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证件、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8.消防意见书(复印件一件)。 9.注册资金证明。 10.技术标准、工艺规范。 11.职工花名册。 收费标准: 许可证正本1.5元/证,副本2.5元/证;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 川价发【2005】110号 办理时限: 上报件,15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邛崃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服务窗口 办公地址: 邛崃市凤凰大道中段
❹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备案在那个部门。
1、“备案制”是指:企业只要将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交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
2、“审批制”是指:企业需要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报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予立项的制度。
相比而言,“审批制”比“备案制”案制要求更高,管理更为严格。
❺ 汽车维修的营业执照包含些什么内容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可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三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嘴
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其他机动车维修按上述要求在括号内标注。
(5)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填写内容
1、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2、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项目)、大型物件运输〈类别〉、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
3、国际运输: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
5、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和二类摩托车维修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类(车型种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类(车型种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培训项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❻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书和道路运输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出租车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等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不得从事经营许可证规定项目以外的项目。
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什么不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回出租车答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等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不得从事经营许可证规定项目以外的项目。
❽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了怎么办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如过期未办理换证,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换证提交材料如下: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换证);
4、证件遗失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补证);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相关材料(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营运车辆、人员 及运输安全生产等证明材料)。
❾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去什么地方办理
你好!需要到当地交通运管部门申请办理。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从版事机动车权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❿ 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汽专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属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由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1、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生产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的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蓬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