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A.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需要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三、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五、有效期限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B.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首先,规划局窗口的工作人员说的没错,办理《土地使用证》大致的程序应该是:
1 规划部门按规划给未出让的地块出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然后将图纸交由国土部门征地和规划(所以,有很多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上的建设单位都是土地储备中心);
2 国土部门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进行征地和挂牌出让;
3 项目业主摘牌成功签订出让合同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办理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你遇到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这边算是比较普遍,往往第3步都被国土局直接忽略了,很多都是直接跳过第3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这个补办因该不是很麻烦,我们这边需要这些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报告
3 土地证
4 相关核准或批准文件(就是发改委下的立项批文之类的)
5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地形图
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内容
第一,介绍一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明确了建设用地的建设主体、土地使用性质、规模、位置、界限以及代征公共用地的性质、规模、位置和界限。建设单位据以办理土地证、占用手续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等。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建筑红线图、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第二,介绍一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8、供应建设用地。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作用与注意事项。
1、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2、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D.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E.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是颜色不一样,用地许可证是黄色的,乡村建设许可证是棕色的。规划部门涉及一书三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蓝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绿本)、《乡村许可证》(棕本),在2008年1月1日前执行的《城市规划法中》不涉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后执行的《城乡规划法中》把《乡村许可证》纳入其中,体现城乡统筹,统一管理。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标准是《城乡规划法》各地区管理条例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较大城市)、详细规划,规划的编制基础是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部门核发的一书三证都是在总体规划覆盖范围内。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许可证》都是对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过程,其中只对政府划拨土地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划拨及出让土地都核发《用地许可证》,选址在前用地在后,在取得《用地许可证》后,再到国土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许可证》是在以上证件、施工方案、修规、施工图等齐全、一致的情况下根据设计条件和申请建设的规模进行审批。
《乡村许可证》主要是指乡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中纳入城中村的土地有一部分也是集体土地,所以在对这些土地上建设项目(主要是住宅类、集体企业、畜牧养殖类)进行审批。这里括号说到的项目必须是用于集体生产生活,因为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要是想盖一个酒店,挣大钱,对不起,不行;要是疯了盖一个酒店样子的集体食堂,供村民打饭,那行。
核发《乡村许可证》的项目有可能取得《选址意见书》,因为有些项目是需要选址的,风电、电力等等。《乡村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是一个阶段,我大致列一下就清楚了:
如果是划拨项目(机关、学校、公益事业)在符合总规、土地利用、环境要求、各类安全要求情况下先得到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之后规划、国土回来回发函,看地块的用地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退线等等),在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规划部门一看土地已经出让了,再根据要求发《用地许可证》,土地一看规划发证了,再看看这块地是什么地性,是国有还是集体(基本农田什么的就不会出现了,因为在发《选址意见书》之前相关部门都联合选址了)国有就发《国有土地证》,集体就发《集体土地证》,规划一看证如果拿到了国有土地就对地上的建筑批《工程许可证》,集体土地证就发《乡村许可证》。
出让土地的项目(地产开发等等)就免了《选址意见书》这个过程,与国土部门签土地出让合同,规划一看签了就发《用地许可证》,国土再看,规划再看......再根据土地性质发证。
艾玛....累死了!!给个好评或谢谢神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