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
A. 煤气经营许可证可不可以个人办理
1.瓶装燃气经营许可(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2)《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2)《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当事先向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市、县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与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燃气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领取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B. 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达不到换证条件,主管部门该怎么办
换证范围:
1.已取得市建委颁发的国家住建部统一监制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专营期限即将到属期的燃气企业,须按本通知要求换证;
2.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含燃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换气点,须按本通知要求换发新证。
审查内容:该企业或加气站是否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包括燃气经营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气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气源保障方案是否完善;各类应急抢险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维护、检测;经营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安全评价审查意见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操作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和持证上岗。
你可以对比来看是哪里达不到要求,然后准备后续改善。我们可以处理,希望可以帮到你。纯手打,望采纳。
C. 燃气经营许可证为什么不给办
这个属于危化品经营,这个需要严格的管理。
D.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和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特许经营是指 管道燃气企业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协议,划定一定的区域,协议签订后有排他性的权利,就是别人不能在你的协议规定的区域内经营管道燃气,你也不能在这个区域外经营(除非另有协议)你必须凭这个协议再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一般一个县市1块或几块分给不同的企业,各自独立运作,相互自己互不干涉,没有竞争。因为管道的投资费用很高,所占的空间资源也较大,几家公司都做就重复建设太浪费了。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许可范围可以是有特许经营协议的管道燃气,也可以不是管道的,例如液化气大部分是开放的,领到许可范围是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经营范围可以是发证部门所管辖的整行政区域,各个企业之间可以在同一个地方销售,这样就有竞争了。
E.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现场需勘查需要看些什么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审换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审换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燃气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评价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F.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都要做哪些
带上户口本各种复印件等等
G.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区别
经营许可是针对企业发的,一般由地级市住建局发
供应许可针对企业下面的具体供应站点(加气站)发的,一般由县级市住建局发。
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个加气站点,当然有的企业可能只有一个加气站,那样的话感觉上好像就没有区别了,就是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更广而已了,实际上也是这样。
但其实严格的讲,只有供应许可是没有开发票的权利,只能算是燃气经营企业下面的一个分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一般有了供应许可工商就认可了,不是太严格
H.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I. 天津市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受理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厅城市建设服务区燃气管理处89号窗口。
咨询电话:24538465,
J. 办理液化气充装站的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还是前置审批项目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审批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受理科室)
监督投诉(局办公室)
办理地点: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安全监察站
申请材料:
1、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申请表;
2、供应点劳业执照;
3、供应点所处位置地形图,平面布置图;
4、消防证明,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
5、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
提交申请材料(含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安全监察站受理
核实材料和实地察看(3个工作日)
拟文,提出审批意见并报分管领导(2个工作日)
审批(分管领导、局长)(3个工作日)
核发许可证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审批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受理科室)
监督投诉电话:(局办公室)
办理地点: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安全监察站
提交瓶装燃气
供应许可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验资证明。供应基地规模100立方米以下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100-200立方米的,不低于150万元;200立方米以上的,不低于200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公安消防机构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产品现场安装、组装、制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意见;
7、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
8、从业人员材料(职工一览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材料;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操作人员燃气专业培训证);
9、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包括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安全监察站受理
核实材料和实地察看(3工作日)
拟文,提出审批意见并报分管领导(2工作日)
审批(分管领导、局长)(3工作日)
上报至市建设局